呵呵,,163个编制都是玉津的吗,
-------或者说,这样的标题用词妥否
或者说,当初机构改制时,有关协议是强制签订的吗?,不会吧?
当初拿了钱了,现在觉得后悔了,觉得吃亏了,,,,,,
说实话,当初,谁也不会想到现在的公立医疗机构会重新由政府全额承担经费,
现在这样的结局能怪谁啊?,政府同样可以说当初是你自己签字同意的,
上法院也不过如此,白纸黑字,是你自己所为,
如果当初大家都不同意签约,都不要拿钱,那,现在的局面也许不是如此了
要回事业编制有这么简单的吗,想走就走,想来就来啊,、、
学习一下有关的事业单位人事管理规定文件吧,,别想的那么天真了,
事已至此,还是来点现实的做法:
和卫生局,和劳动保障局协调沟通一下,争取能解决养老保险问题就不错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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