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射洪涪江一桥、三桥附近,防洪堤下都有不同程度的一些违规建筑,这些建筑大多数都用于经营项目(茶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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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华人民共和国河道管理条例
第二十四条规定 在河道管理范围内,禁止修建围堤、阻水渠道、阻水道路;种植高杆农作物、芦苇、杞柳、荻柴和树木(堤防防护林除外);设置拦河渔具;弃置矿渣、石渣、煤灰、泥土、垃圾等。
在堤防和护堤地,禁止建房、放牧、开渠、打井、挖窖、葬坟、晒粮、存放物料、开采地下资源、进行考古发掘以及开展集市贸易活动。
第二十五条规定 在河道管理范围内进行下列活动,必须报经河道主管机关批准;涉及其他部门的,由河道主管机关会同有关部门批准:
(一)采砂、取土、淘金、弃置砂石或者淤泥;
(二)爆破、钻探、挖筑鱼塘;
(三)在河道滩地存放物料、修建厂房或者其他建筑设施;
(四)在河道滩地开采地下资源及进行考古发掘。
根据河道管理条例能很明确得知:这些茶馆、建筑都应属于违章建筑!然而就在城乡环境综合治理的今天,这些经营项目更是给其严重地摸了黑!时下正值防汛期,这些“茶馆”的安全也让人担忧!试问其相关部门有没有真正注意这些问题,这种现象好像已经不是一天两天的事了。难道真的要等出了事才能引起你们的重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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