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楼主: 给我个安稳

[群众呼声] 营山县人事局(人事局人才交流中心)你们这样是为民还是为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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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11-7-3 22:21 | 显示全部楼层
特来关注

发表于 2011-7-3 22:32 | 显示全部楼层
关注一下。。。。。。

发表于 2011-7-4 00:34 | 显示全部楼层
呵呵

发表于 2011-7-4 07:14 | 显示全部楼层
你们就关注吧,没人L你们!;P

发表于 2011-7-4 09:39 | 显示全部楼层
营山很多部门黢裘黑。。。
发表于 2011-7-4 14:03 | 显示全部楼层
早就对营山很失望了,下雨出切沾一裤子水,打个车有时还收点高价,晚上带美眉去唱歌有怕遇到二杆子

发表于 2011-7-5 09:01 | 显示全部楼层

发表于 2011-7-5 10:09 | 显示全部楼层
回复 给我个安稳 的帖子

关于网友反映我局人才交流中心收费不合理一事的回复:
近期网友反映收费不合理的问题,我局高度重视,经认真核对,发现了极个别错收费用的情况。其原因是:今年5月份,因县级机构改革,原县人事局与县劳动和社会保障局合并为营山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原县人才交流中心工作人员全部轮岗到其它股室工作,现人才交流中心新进工作人员出现了错收一项费用的情况,对此,我们深表歉意。我们已经决定,及时通知对方退回原开具的发票,并将错收的项目费用退还本人,感谢网友对营山人事人才工作的关心支持和监督,我们将在今后的工作中改进不足,努力提高服务质量,改进服务态度,为人民群众服好务。
谢谢!
                               201174

发表于 2011-7-5 10:10 | 显示全部楼层
回复 给我个安稳 的帖子

关于网友反映我局人才交流中心收费不合理一事的回复:
近期网友反映收费不合理的问题,我局高度重视,经认真核对,发现了极个别错收费用的情况。其原因是:今年5月份,因县级机构改革,原县人事局与县劳动和社会保障局合并为营山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原县人才交流中心工作人员全部轮岗到其它股室工作,现人才交流中心新进工作人员出现了错收一项费用的情况,对此,我们深表歉意。我们已经决定,及时通知对方退回原开具的发票,并将错收的项目费用退还本人,感谢网友对营山人事人才工作的关心支持和监督,我们将在今后的工作中改进不足,努力提高服务质量,改进服务态度,为人民群众服好务。
谢谢!
                               20117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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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11-7-5 10:17 | 显示全部楼层
304796174 发表于 2011-7-5 10:10
回复 给我个安稳 的帖子

关于网友反映我局人才交流中心收费不合理一事的回复:近期网友反映收费不合理的问 ...


关于对各个单位回复营山论坛网友质疑和投诉帖子的几点规范
http://www.mala.cn/forum.php?mod=viewthread&tid=2682485&fromuid=345925

发表于 2011-7-5 12:25 | 显示全部楼层
很明显的问题,要钱噻

发表于 2011-7-5 14:12 | 显示全部楼层
拖出去杀掉

 楼主| 发表于 2011-7-7 10:46 | 显示全部楼层
回复 304796174 的帖子

朋友:你是谁?  不要乱在这里冒充人事局的工作人员,我希望人事局的相关领导给予一个满意的答复??

发表于 2011-7-7 11:41 | 显示全部楼层
回复 给我个安稳 的帖子

朋友,我是刚到县人才交流中心的工作人员,请你将错收的发票及时退回,我们将错收的费用如数退还,往来车费收我本人支付,并向你表示真诚的道歉!

发表于 2011-7-7 12:12 | 显示全部楼层

2015年优秀网友

发表于 2011-7-7 12:15 | 显示全部楼层
这样的态度值得肯定。

 楼主| 发表于 2011-7-7 13:46 | 显示全部楼层
回复 304796174 的帖子

你好,请问你是人事局哪位?怎么称呼?     

发表于 2011-7-7 14:11 | 显示全部楼层
支持啊。。。。

发表于 2011-7-7 16:35 | 显示全部楼层
我姓曹,喊我小曹就行了,期盼你早日过来!

发表于 2011-7-7 20:23 | 显示全部楼层
回复 304796174 的帖子

针对各个单位对营山论坛网友质疑和投诉帖子的回复比较无序,为防止有人冒用单位的名义进行回复,特作出如下规定:

    第一 被论坛网友质疑和投诉的单位若确实对网民的尊重,重视网络舆论, 回复必须是正式的书面材料 , 必须要有落款,如“营山县XX局” 、“营山XX乡镇”......点击量比较多影响较大的帖子回复,必须配有加盖公章的影印件(拍文件上图到论坛)

    第二 针对本论坛的回复  提头的称呼须是“四川新闻网麻辣社区营山论坛”或者“麻辣社区营山论坛网友”,否则不再认可。


    不规范的回复与来历不明的回复,将被立即删除,消除负面影响。不然会被一些别有用心的人以假乱真!误导网民,让别有用心的人得逞。  

    第三 麻辣社区营山论坛没有权利要求谁对网友的质疑和投诉予以回复,但如果要回复,一定得按本规定执行。

   第四 麻辣社区营山论坛与无论什么样式的网络舆情中心无关。营山论坛隶属于四川新闻网麻辣社区。

   第五 网友的言论不代表麻辣社区营山论坛的立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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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011年6月29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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