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楼主: 王娅平

关于质疑交警大队回复“nb军人”帖文一事的的情况说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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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11-6-28 23:42 | 显示全部楼层
到底谁才是真正的“交警大队”

发表于 2011-6-29 00:08 | 显示全部楼层
     就网友的质疑,超版王娅平没有摆出高高在上的姿态,而是发帖说明事情的经过,并对自己的疏忽作出道歉,此说明和道歉显示其态度是良好的。

     但王斑主在回复中的有几点还是值得商榷:

     一、从前后经过看,电话那边以交警单位名义进行解释并发来电子文档之人应该是当事交警,而当事交警在全案中并非被投诉之人,被投诉之人应是那个骂人并强行开车走而且涉嫌撞了路人的疑似军人。以“被投诉当事人”标示当事交警的身份有张冠李戴之嫌。

     二、王斑主向交警值班室核实负责签字领导的行踪时,有没有向值班室说明需要签字的内容(即当事交警发来的电子文档内容),这涉及到交警值班室对电子文档内容知情与否。如值班室知情且默认,说明交警单位并非对电子文档的出炉没有一点责任。

     三、王斑主向被投诉当事人单位通报情况时,被投诉单位说的调查后处理,此处的“调查”是调查什么?调查冒名发表回复还是调查交警执法不得力?“处理”是指对冒名行为进行严肃处理呢,还是对强行撞关的交通违法者进行严肃处理?王斑主对此应说明。不能语焉不详。

发表于 2011-6-29 00:24 | 显示全部楼层
244367341 发表于 2011-6-28 22:58 static/image/common/back.gif
小王同学这件事处理得还算基本令人满意!但是你这马屁拍的也太球露骨了。
在这儿大小事的标准是啥?这么 ...

我支持你的观点,小王那个在这个事情中的态度的好的,值得我们首肯,但是我很反对马屁精在这里大放厥词,我回复的话也不值得被那个超版给我屏蔽了。但是我还是要说,某些人以“恬不知耻”的姿态溜须拍马,丧失人格,,就像莽哥说的不惜降低自己的人格指手画脚。真的很可笑。

http://www.mala.cn/thread-2676309-5-1.html 98楼的回复为什么没人敢屏蔽。如果再屏蔽的我的发言,我会到成都找你们说理,靠。

发表于 2011-6-29 00:26 | 显示全部楼层
244367341 发表于 2011-6-28 22:58 static/image/common/back.gif
小王同学这件事处理得还算基本令人满意!但是你这马屁拍的也太球露骨了。
在这儿大小事的标准是啥?这么 ...

支持你,这个事情上,小王那个做的还是对的,但是劳 资反对那种丧失人格的大放厥词的人,莽哥得话证实了我的想法。
http://www.mala.cn/thread-2676309-5-1.html 98楼

发表于 2011-6-29 00:27 | 显示全部楼层
王同学,我支持的这种做法,但是我们还想知道当事人为什么不出来道歉。顺庆区的武 装部呢?

发表于 2011-6-29 00:29 | 显示全部楼层
定水张二哥 发表于 2011-6-28 19:16 static/image/common/back.gif
**** 该帖被屏蔽 ****

为什么屏蔽,连一个短信都没有?

发表于 2011-6-29 00:43 | 显示全部楼层
你稳起这么久都稳的住,人家一个没头没脑的电话和一个没脑没头的电子文本,就把你急的慌?


在慌啥子挖?

发表于 2011-6-29 00:44 | 显示全部楼层
看你审啥子?

发表于 2011-6-29 01:38 | 显示全部楼层
前面一堆马屁精

发表于 2011-6-29 08:17 | 显示全部楼层
:victory:

发表于 2011-6-29 10:21 | 显示全部楼层
楼主没解释清楚,反而越看越糊涂!

发表于 2011-6-29 10:28 | 显示全部楼层
真相难求!

发表于 2011-6-29 10:50 | 显示全部楼层
能认识到错误值得肯定,但最值得肯定的是能改正错误,并且以后不再犯类似的错误.

发表于 2011-6-29 11:02 | 显示全部楼层
里面的内情值得深挖。。王超版,,不知道你认识当事军人的老婆不???

发表于 2011-6-29 11:04 | 显示全部楼层
:P在此提醒42楼,版主的职责范围是确保自己所编辑内容的可看性、真实性,并没有办法和权力了解、处理超出自己工作业务范围的事。其实你提的问题在说明中已经阐述清楚,只能怪你理解能力太弱了嘛/

发表于 2011-6-29 11:05 | 显示全部楼层
:D只能怪你理解能力太弱了嘛/

发表于 2011-6-29 11:06 | 显示全部楼层
POIU587 发表于 2011-6-29 11:04 static/image/common/back.gif
在此提醒42楼,版主的职责范围是确保自己所编辑内容的可看性、真实性,并没有办法和权力了解、处理超出自 ...

版主确保了所编辑内容的真实性嘛?

发表于 2011-6-29 11:37 | 显示全部楼层
王娅平 发表于 2011-6-28 17:11 http://www.mala.cn/static/image/common/back.gif
我随后也及时打电话到交警值班室询问主管领导是否出差,对方告知负责签字的领导确实不在。 ...


     我觉得王同学的回答还是有问题。既然电话都打到交警队切了,为什么不问一问有没有回复网友质疑的帖子这回事,只是问一问签字领导在不在。这个借口俺觉得有点儿假,我们需要真相以及进一步的结果,烦请王同学告知。
发表于 2011-6-29 11:40 | 显示全部楼层
:lol真假李逵遇到了真假美猴王!!!:lol

发表于 2011-6-29 11:44 | 显示全部楼层
王同学心虚了吧?这样的帖子回复也要审核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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