麻辣社区-四川第一网络社区

校外培训 高考 中考 择校 房产税 贸易战
阅读: 6135|评论: 73

[群众呼声] 洪口镇的居民用水好造孽哟!

  [复制链接]

发表于 2011-6-29 09:21 | 显示全部楼层 |阅读模式
难道洪口镇人民政府希望洪口镇居民用水问题像“阴邪的红砖”一样吗?如果再不解决用水问题,网络上将会出现“通江县洪口镇居民阴邪的自来水!”
打赏

微信扫一扫,转发朋友圈

已有 49 人转发至微信朋友圈

   本贴仅代表作者观点,与麻辣社区立场无关。
   麻辣社区平台所有图文、视频,未经授权禁止转载。
   本贴仅代表作者观点,与麻辣社区立场无关。  麻辣社区平台所有图文、视频,未经授权禁止转载。

 楼主| 发表于 2011-6-29 09:22 | 显示全部楼层
凡是有良知的洪口镇居民都给我顶起!

 楼主| 发表于 2011-6-29 09:23 | 显示全部楼层
请版主不要删我的帖子哈!

 楼主| 发表于 2011-6-29 10:19 | 显示全部楼层
洪口的自来水在2009年整治沙河子水库时就开始出问题,在整治水库前,当地政府和供水单位没有采取有效的办法解决洪口镇居民用水问题。长达半年之久的时间内,洪口镇居民除了断断续续地用沙河子的余水外,其余时间靠老百姓自己在酒厂沟背水、挑水或是抢水,大街上随时都是担水的队伍。在老百姓的怨声载道中,供水站终于采取措施在大河坝抽水。说实在的,那段时间里,供水站放的水极不卫生,只要一下雨就全是浑水,浑水中有黑色或是红色的线虫,澄后的水表面有一层黄色的漂浮物,并且这样的水都没有保障,三五天或是七八天才放一回,哎!洪口镇的居民在用水上确实是苦不堪言呀!2010年,洪口镇人民政府开始对洪口场镇供水管网进行彻底改造,我们满以为用水有希望了,可是半年的管网改造后,我们用水难的问题并没有得到解决,因为沙河子水库一年半都没有整治完工,只是供水站的供水方式发生了改变,分片放水,1、4、7日,2、5、8日,3、6、9日,放一段时间后,供水站又说,我收到水费连交电费都不够,于是,他们就尽量少抽,尽量拖延时间,少放水,三天放一次变成了6天放一次。现在沙河子水库历史两三年终于整治完工了,可是,用水还是老样子。请善良的人们同情同情我们吧,这么热的天,做饭没有水,洗脸洗脚没有水,从厕所没有水,人都发臭了,大小便都要到路边或郊外去方便,这样的人居环境有法住吗?

 楼主| 发表于 2011-6-29 10:22 | 显示全部楼层
:@:@:@:@:@:@:@:@:@

 楼主| 发表于 2011-6-29 10:25 | 显示全部楼层
发次贴,别无他意,希望政府和相关单位尽点人事,做点实事,办点好事,百姓将感激不尽!

发表于 2011-6-29 10:29 | 显示全部楼层
此帖好哇!有同感!终于有人肯站出来说话了!

发表于 2011-6-29 10:29 | 显示全部楼层
DDDDDDDDDDDDDDDDDDDDDDDDDDDDDDDDDDDDDDDDDDDDDDDDDDDDDDDDDDDDDDDDDDDDDD

发表于 2011-6-29 10:31 | 显示全部楼层
125319ho0hzegbwjihejmi.gif

发表于 2011-6-29 10:32 | 显示全部楼层
70_avatar_middle.jpg

发表于 2011-6-29 10:35 | 显示全部楼层
洪口大桥.jpg
发表于 2011-6-29 10:37 | 显示全部楼层
回复 还忍吗? 的帖子

这社会怎么了,政府每年都拿许多钱来解决老百姓的饮水问题,可是越解决越成问题???!!!

 楼主| 发表于 2011-6-29 10:49 | 显示全部楼层
感谢“诺水情怀”理解支持!!!!

发表于 2011-6-29 10:54 | 显示全部楼层
说是还没投入使用的管网又要返工了:@

 楼主| 发表于 2011-6-29 11:12 | 显示全部楼层
真滴哇!气死人了!日他哥仙人板板! 53_avatar_middle.jpg

发表于 2011-6-29 11:20 | 显示全部楼层
  不是危言耸听,真实情况就是如此,望父母官们明察!

发表于 2011-6-29 11:21 | 显示全部楼层
洪口供水站就不给一个说法么?:@:@:@

发表于 2011-6-29 11:52 | 显示全部楼层
听说现在管理体制是供水由县水务局供水总站直管,沙河子水库整治以及管网改造的业主也不是镇政府,听说镇上的领导很多次向县水务部门提出尽快解决好供水问题,这也是场镇居民最大的民生问题,我做为一个牵挂家乡发展的热心人,请水务局供水站切实履行好职责!!![/b]

发表于 2011-6-29 11:58 | 显示全部楼层
支持:@

发表于 2011-6-29 12:16 | 显示全部楼层
:@:@:@:@:@:@:@:@:@:@:@:@:@:@:@:@:@:@:@:@:@:@:@:@:@:@:@:@:@:@
  当前版块2016年12月1日之前所发主题贴不支持回复!详情请点击此处>>
复制链接 微信分享 快速回复 返回顶部 返回列表 关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