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楼主: 訫怃

新形势的压迫与剥削!有图有真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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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11-7-5 14:15 | 显示全部楼层
一句话:牛

发表于 2011-7-5 17:04 | 显示全部楼层
维护正义的拉登 发表于 2011-7-4 13:12 static/image/common/back.gif
刘家嘴哪来的一哥?叫啥名字?我怎么从来不知道。

你去问问售楼部在谁的地盘上,就知道了,建设路那一片地球人都知道

发表于 2011-7-5 18:51 | 显示全部楼层
什么时候才能拆到我们这里呢,期待ING.......:lol

发表于 2011-7-6 20:57 | 显示全部楼层
知道谁是后台吗?;P;P知道就明白咋回事了

 楼主| 发表于 2011-7-7 08:21 | 显示全部楼层
回复 阳关大道1 的帖子

感言吗?你敢言吗?

发表于 2011-7-7 12:11 | 显示全部楼层
敢怒不敢言,平头老百姓日子不好过。

发表于 2011-7-8 12:00 | 显示全部楼层
平头老百姓敢怒不敢言,日子不好过。真是悲哀呀!你们在怕什么呢?但是,我认为危房就是应该清理,一是人的生命可贵,二是城市整体形象有损。政府领导还是希望老百姓有个舒适的家居环境,并提升城市印象,这点不得曲解其好意。只是在处理事件的方式方法需注意,寻求妥善些的好!

发表于 2011-7-8 15:07 | 显示全部楼层
訫怃 发表于 2011-7-3 11:42 static/image/common/back.gif
此项目位于晋城大道三段,还没有和拆迁户谈妥的情况下就要停水停电,望政府官员和有关部门领导能规范这些无 ...

不能动粗了,现在

发表于 2011-7-8 18:11 | 显示全部楼层
这个事情现在杂样了嘛? 是不停水电气了?:o

发表于 2011-7-9 00:03 | 显示全部楼层
ggcdhjhv

 楼主| 发表于 2011-7-11 08:17 | 显示全部楼层
没出拆迁公告,就已经在拆了---难道这些人都不知道政策啊!

 楼主| 发表于 2011-7-11 08:23 | 显示全部楼层
拆迁公告必须公示的五要件:
(一)建设项目批准文件;一般由地方计划委员会批准立项。
(二)建设用地规划许可证(附红线图);一般由地方城市规划行政主管部门核发。
(三)国有土地使用权批准文件;一般由地方土地行政主管部门颁发。
(四)拆迁计划和拆迁方案;是指拆迁人对将来准备实施的拆迁活动所制定的计划和方案。(五)办理存款业务的金融机构出具的拆迁补偿安置资金证明;由拆迁人开设房屋拆迁补偿安置资金专用帐户,一般由拆迁人、金融机构、房屋拆迁管理部门三方监管。

发表于 2011-7-11 16:17 | 显示全部楼层
太牛b了,维权,要搞个稀烂
发表于 2011-7-11 17:43 | 显示全部楼层
敢停水停气就直接去县政府要饭吃撒,还不用给钱

 楼主| 发表于 2011-7-20 09:19 | 显示全部楼层
回复 果城笑笑生 的帖子

开发商已经出手了,打摆起了一个-------

 楼主| 发表于 2011-12-30 11:44 | 显示全部楼层
貌似已经拆完了-


发表于 2011-12-30 16:11 | 显示全部楼层
都是被着羊皮的狼啊:@

发表于 2011-12-30 20:21 | 显示全部楼层
停水 停电 停气 ------高,实在是高。
发表于 2011-12-30 21:52 | 显示全部楼层
法律都引用错了《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与补偿条例》
 第四章 法律责任

  第三十条 市、县级人民政府及房屋征收部门的工作人员在房屋征收与补偿工作中不履行本条例规定的职责,或者滥用职权、玩忽职守、徇私舞弊的,由上级人民政府或者本级人民政府责令改正,通报批评;造成损失的,依法承担赔偿责任;对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和其他直接责任人员,依法给予处分;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第三十一条 采取暴力、威胁或者违反规定中断供水、供热、供气、供电和道路通行等非法方式迫使被征收人搬迁,造成损失的,依法承担赔偿责任;对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和其他直接责任人员,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尚不构成犯罪的,依法给予处分;构成违反治安管理行为的,依法给予治安管理处罚。

  第三十二条 采取暴力、威胁等方法阻碍依法进行的房屋征收与补偿工作,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构成违反治安管理行为的,依法给予治安管理处罚。

发表于 2011-12-30 22:46 | 显示全部楼层
小心被强拆了呢   我就被过一回   早上还在睡觉楼主上就在叮叮咚咚的响个不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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