7.1号下午去吉隆街国美买电器,由于先前已经看好电器,只是去交钱购货,就抱着侥幸心理停车在仪凤街边。
出来远远就看见前窗上夹着一张纸,哦豁,这下遭了,违章了,该背时,认栽吧。
由于以前没有遇到此问题,俺们专门咨询了专业人士,知道了城市道路违章乱停乱放,罚款100——150元。
遵照罚款单3日后15日内到交警一大队接受罚款处理的说明,俺们今天下午去了交警一大队违章处理厅。柜台有着制服的警察,也有便装的工作人员。询问后,才晓得把处理单子交给了一着便装的女工作人员。她在电脑上查一一会儿说,数据还没有过来,交不了罚款。唉,3日后15日内嘛,哪个喊我这么早屁颠屁颠来接受处理交罚款,又认栽嘛,只好等几天再跑一回。
临走,我随意问了一句:罚款多少?答:150。俺们的好奇心一下就上来了,问为什么不是100而是150元呢?该女工作人员轻声细语却无容置疑地说:都是罚款150元。“不是100——150元吗?”,“为什么不是100,而是150元呢?”。
可能是该女工作人员觉得我怪头怪脑,这么弱智的问题也要问,根本不值得回答就不屑一顾不理睬俺们了。
也许是天热,也许是俺们虚火旺,也许是被有点激怒了,俺们虚火一串不由得嗓门提高了几度,大声要求,给我一个什么情况下罚款100元,什么情况下罚款150元的依据来。坐在旁边的警察气势凌然地说:你闹什么闹,我们都是顶格罚款150元,我仍然坚持拿出依据来。警察说,要什么依据?我们都是依法执法,可幸好俺们还不是文盲,多少读了一点书,要想忽悠甚至吓着俺们还不是那么容易,警察只好向墙上一指,你自己去看。
我的乖乖,墙上公告牌密密麻麻蝌蚪文一大堆,没办法,谁叫俺们老眼昏花,只好凑近艰难地阅读,终于看见了俺们犯的条款了,可公告牌文字仍然清楚无误地记载着罚款100——150元。
犯了事违了章,该交罚款,但俺们也有权利知道什么情况下该罚款100,什么情况下该罚款150元。我仍然坚持要警察给我说明白。可警察那种声音虽然不大、却非常盛气凌人那种我说罚多少就是多少的口吻再次激怒了俺们,俺们脑袋也发热了,高声与其论理、讨要说法。
看俺们是个较真的刺头,警察只好耽误他们宝贵的时间给了俺们一个说法,说他们无法分辨什么情况下该是100,什么情况下是150,所以,统统顶格150。哦,150当然比100大,警察算数还是学好了的,既增加了经济,又简化了工作。
在这里,居于这次深刻的教训,俺们建议,不要规定啥子100——150这样自由裁量的余地,统统150,也好断了俺们的非分之想,否则徒增虚火。
再想想俺们一再被教育国家兴旺匹夫有责,我也为国家法律建设出点力,殷切盼望、强烈要求,我国法律一律规定顶格刑罚,比如犯了那款罪了,不要搞啥子最低10年,直至死刑,干脆直接顶格——枪毙,多好嘛。
最后,俺们悔过,不该与交警一大队及其警察较真,更不该高声讨要说法,俺们就一介P民,自以为是谁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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