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在乡党委、政府和县计生局的领导下,执行、落实上级政府下达的人口与计划生育目标管理责任制; 二、制定、下达完成年度计划的工作方案,做好计划生育统计工作,建好业务台账,掌握计划生育工作动态,及时向党委、政府和县计生局汇报情况,提出工作建议,当好党委、政府抓计划生育工作的参谋、助手;
三、按年度组织已婚育龄妇女中的普检对象进行普检,按季度组织已婚育龄妇女中的重检对象进行重检,对漏检对象进行跟踪落实;
四、制定宣传教育计划,经党委、政府批准后,协助党委、政府组织实施,以村、学校为阵地开展全民性的人口与计划生育基础知识教育;
五、协调各有关部门开展计划生育"三结合"工作,做好独生子女及双女户的奖励和扶助工作,做好计划生育养老保险工作;
六、做好流动人口的计划生育管理服务工作,努力提高办证率和验证率;
七、做好计划生育信访工作,倾听群众呼声,为群众排忧解难,依法查处计划生育案件;
八、指导各村委会制定好《村民计划生育公约》,做好对各村委会计划生育业务指导、检查、督促,做好对计生办工作人员、村党支部成员、村委会成员、计划生育宣传员和育龄妇女的计划生育业务指导;
九、对符合条件的育龄群众,及时办理各种计划生育证明;
十、协调各有关部门开展出生人口性别比综合治理工作;
十一、完成上级计划生育部门及乡党委、政府交办的任务。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