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楼主: 苁头甾涞

致巴中区人民法院李平的一封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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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11-7-10 15:22 | 显示全部楼层
楼主鄙视你!!!官司打输了就在这嚎,要是人人打输了都在这叫,进行人身攻击,这论坛不就成了骂架场了,官司是否公正自有说理的地方,你可以上诉噻,据我了解这个人判案还是很公正的,表现也很好!嚎啥啊,官司继续打噻。

发表于 2011-7-10 15:40 | 显示全部楼层
楼主说的啥哟,我看了几遍都没看清楚你说的啥,事实表述不清。法院判案讲究的是证据,比如说某某是你爹,那你就要拿出有效户口薄、身份证用来证明一样那么简单。你搞得啥都没说清楚就来打击别人,用心之险毒!!!公务人员是好是坏也要拿出证据的,不是你一言我一语的就能解决问题,你如果证据不足官司打输了,就来这发骚,人品只差啊,当真的垃圾!!!:curse:

发表于 2011-7-10 15:52 | 显示全部楼层
我今天终于又看到‘张纯茂’三个字了,这个人我晓得,也不是个好鸟!!!咋了,又来咬人,哈哈,你娃厉害!!!

发表于 2011-7-10 20:58 | 显示全部楼层
巴中最该拆的就是区人民法院,当官不为民做主,不如回家卖红薯

发表于 2011-7-10 21:02 | 显示全部楼层
巴州区人民法院的朱平法官比他更黑,他们当法官是中国的悲哀。强烈支持楼主,谴责该法院,让不法法官滚出巴中

 楼主| 发表于 2011-7-14 16:14 | 显示全部楼层
:@:@:@:@

 楼主| 发表于 2011-7-14 19:41 | 显示全部楼层
:L:L:L:L:L:L:L

发表于 2011-7-19 00:05 | 显示全部楼层
这是一个文明的社会,我们先不说这案件本身是不是真有问题,单说楼主表达诉求的方式就有问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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