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1年07月08日 巴中网 社区讨论来评几句(0)大中小大中小大中小 根据群众反映,最近市区两级纪委、组织部、公安局组成联合调查组,对巴州区曾口派出所个别民警在办理杨智明年龄更改工作中行政乱作为的问题进行了调查,对相关责任人进行了严肃处理并予以通报。
2010年9月,市委组织部和市人社局发布《公告》,面向全市优秀村干部和服务基层项目人员考试录用乡镇机关公务员。巴州区曾口镇永红村党支部书记杨智明,由于实际年龄不符合报考资格,为达到报考的目的,非法购买第一代假身份证,并用假身份证通过了资格审查;为确保虚假年龄合法化,2010年12月至2011年2月,杨智明利用职务之便使用村委会公章为其本人出具虚假的出生日期证明,并提供虚假证明材料向巴州区公安分局曾口派出所申请更改年龄。曾口派出所所长黄劲在对杨智明申请更改年龄的审查过程中,以派出所人手不够为由,仅安排民警苏举一人对杨智明提供的证人作询问笔录;同时未安排人员对杨智明所提供材料,以及所提供证人证言的真实性进行深入调查和核实。苏举在对杨智明申请更改年龄的审查过程中,根据所长黄劲的安排,一个人对相关证人进行调查取证,并且在询问笔录上擅自添加未参加询问民警的名字,弄虚作假;同时将更正年龄的系列基础材料交与当事人杨智明,让其送与副所长刘润林审核。刘润林对杨智明所提供变更年龄的虚假证明材料和证人证言没有经过认真审核,便在审核意见栏签署了“调查属实,同意呈报”意见。巴州区公安分局政务服务中心行政审批窗口负责人杨健,在审批曾口派出所呈报的杨智明更改年龄过程中,对提供的证据材料在未细致审查的情况下,便在审批意见栏签署了“同意更正”意见,造成了杨智明年龄误改的事实。
杨智明身为一名受党培养多年的农村基层党支部书记,为达到一己私利,无视党性原则和党的组织人事纪律,非法购买使用假身份证和提供虚假证明,其行为违反了组织人事纪律和妨害了社会管理秩序。黄劲、刘润林、苏举、杨健身为行政执法人员,在政务服务过程中不依法履行职责,违反工作规程,审核把关不严,工作不够细致,弄虚作假,行政乱作为,其行为影响和损害了政务软环境建设。根据管干权限,经巴州区纪委常委会(区监察局局长办公会)研究并报区委常委会(区政府常务会)同意,决定给予杨智明撤销曾口镇永红村党支部书记职务处分,并建议按程序罢免其曾口镇第十二届党代会代表资格;给予黄劲行政记大过处分,免去曾口派出所所长职务,调离原工作单位;给予刘润林行政记过处分,调离原工作单位;给予苏举行政警告处分;给予杨健诫勉谈话并责令作出书面检查。
通报指出,改进政风、转变行风、促进民风,打造良好的政务投资软环境,实现巴中经济社会“追赶跨越、加快发展”,是我市当前及今后一个时期的重要工作。全市各级党组织要从巴州区曾口派出所这起案件中吸取深刻教训,引以为戒,警钟长鸣,紧紧围绕市委工作会议确定的总体要求和战略部署,教育广大干部要牢固树立“人人都是投资环境、事事关乎发展大局”的意识,始终把软环境建设作为品牌来打造。全市各级各部门尤其是行政执法部门要进一步增强责任感和使命感,改进工作作风,积极服务发展。全体行政执法人员要进一步增强法治意识和程序意识,严格依法行政,热忱服务发展。
通报要求,一要进一步加强党员干部的党性教育。全市各级党组织要在广大党员干部中,进一步大力弘扬和倡导务实求实的作风,以正在开展的“创先争优”活动为抓手,教育引导党员干部说真话、说实话、办实事,切实做到对党忠诚、对人民忠诚、对事业忠诚。要继续依托党校、远程教育站点、三会一课等阵地和载体,进一步加大基层党员干部的党性教育,切实增强他们的党员意识和责任意识。要教育广大基层党员干部无论在哪个岗位,从事何种职业,都时刻铭记自己是一名共产党员,自觉遵守党的各项纪律,坚决贯彻执行党的路线方针政策。教育他们无论在什么时候都要忠于职责,始终坚持全心全意为人民服务的宗旨,在生产、工作、学习和社会活动中发挥先锋模范作用,在“追赶跨越、加快发展”中起好表率带头作用。
二要进一步加大行业不正之风的专项治理。对这次案件暴露出的问题,公安部门要认真开展自查自纠,制定切实可行的整改措施,健全完善规章制度,坚决防止类似事件再次发生。对通报的问题,各级各部门党组织要高度重视,举一反三,要结合本行业本系统本部门实际,进一步加大不正之风的治理力度。要抓住关键领域,针对项目立项、行政审批、资源配置、涉企执法等方面存在的突出问题,认真开展整治,力求问题早发现、早处理;要抓住关键环节,对问题易发环节,落实针对举措,堵塞漏洞;要抓住关键人物,强化监管,防患未然。对不作为、慢作为、乱作为的要坚决处理。市区两级纪委监察机关要按照市委、市政府的既定要求和部署,进一步加大对行政不作为、乱作为的整治和监督力度,严肃纪律,常抓不懈。
三要进一步强化领导干部的监督管理。一方面,要重点加强领导干部尤其是“一把手”的监督。监督的途径要由组织监督向人大监督、纪律监督、司法监督、审计监督、舆论监督、群众监督不断拓展,始终确保领导干部在维护软环境方面带好头、作表率。另一方面,要进一步明确领导干部对软环境建设的监督管理职责。对重要工作,主要领导必须亲自抓,亲自部署、亲自过问、亲自协调、亲自督办。分管领导要切实履行职责,具体抓好落实,到位不缺位。对在软环境建设中走过场、走形式、措施不力、效果不好的单位要及时进行通报批评,严格问责。今后凡是哪个地方和部门出现破坏软环境的事情,既要按照规定追究相关人员的责任,也要严肃追究单位主要领导和分管领导的责任,坚决做到思想不通换脑子、工作不力挪位子、影响发展摘帽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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