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楼主: 发bia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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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11-7-13 14:39 | 显示全部楼层
为民除害,我要让南充市农业银行办公室主任许黎明总不来电斑竹彻底从地球上消失!
发表于 2011-7-13 14:40 | 显示全部楼层
为民除害,我要让南充市农业银行办公室主任许黎明总不来电斑竹彻底从地球上消失!
发表于 2011-7-13 14:41 | 显示全部楼层
胡耀邦:对好心主人感激不尽的奴隶是无耻之徒




  胡耀邦在1975年送给胡德平的《水浒传》第一页上,郑重抄录了列宁《纪念葛伊甸伯爵》中的一段话:“意识到自己的奴隶地位而与之作斗争的奴隶,是革命家。不意识到自己的奴隶地位而过着默默无言、浑浑噩噩的奴隶生活的奴隶,是十足的奴隶。津津乐道地赞赏美妙的奴隶生活并对和善的好心的主人感激不尽的奴隶是奴才,是无耻之徒。”


发表于 2011-7-13 14:52 | 显示全部楼层
广州大学生报复版主删帖,计划数月连杀四人
  近日,我国公安计划破获一起国内罕见的重特大连续杀人案件。  
  
  犯罪计划周密狡猾,犯罪手法令人发指,犯罪者竟然是重点大学毕业的的高材生!而最令人匪夷所思的则是杀人理由!
  
  陈某(男)只因自己的发帖被论坛版主删除,竟花数月制定复仇计划,将该论坛的五名版主一一杀害。
  
   截至案发时已有四名网友受害,剩下的一名女网友也因惊吓过度无法正常生活,目前正在广州一精神病院接受治疗.
  
  凶手陈某今年23岁珠海人,毕业于广州某重点大学中文系。去年毕业后他与同学们一起开始找工作。可由于他心高气傲,屡屡碰壁,一直未能找到工作。陈某于是自暴自弃,每日在家上网游戏,成了一个标准的“宅男”。
  
   今年一月初,他在某读书网站“震惊了”论坛发表的《侦探爱情科幻穿越故事大连载》一文,被该论坛某版主以“违反小组发言规则”为由删除。
  
  陈某又发帖要求“删我帖子的版主出来自首,解释删帖理由”但该贴又被删除。感觉自己遭受了不公平待遇的陈某愤懑不已,决心制定复仇计划。他先根据板块简介中的资料,很容易就得到了5名版主网友的ID。之后陈某花费了数月的时间“做功课”(陈某语)。
  
   他详细地收集、整理、分析了这五名版主的兴趣,年龄,性格,职业,甚至手机号码,居住城市等一些私人信息。随后陈某根据自己所掌握到的材料,投其所好,布置了一大批的“马甲”(为隐藏真实身份而创建的帐号)与这五人在网上成为“好友”,逐步掌握了他们的生活情报。
  
  今年四月,陈某认为“功课做得差不多了”(陈某语)。他来到深圳,准备先对板块的总版主M下手。
  
   陈某用马甲在该网站发起了一个针对M兴趣爱好的网友聚会活动。虽然该活动页面显示有二十多名网友都会参加,但其实这二十名网友都是程某创建的马甲(陈某称其为“拟人”),介时真正会前来的只有M一人。不明就里的M只身前来,立刻被陈某控制。
  
   陈某控制住M之后,先对其进行了性侵犯,之后拷问M:是否记得删除过他的帖子。M完全云里雾里的态度让陈某异常愤怒,一气之下将其杀死,分尸抛弃。
  
  在随后短短的一个月中,陈某利用资料与“拟人”,先后用相约烧烤爬山;伪装成快递上门;夜路伏击等手段,杀害了四名版主。
  
   但就在陈某对最后一名女版主拷打,施暴后,正准备杀害之时,公安干警突然神兵天降,破门而入将陈某扭获。
  
   其实就在陈某杀死了第一个版主M之后,警方立刻注意到了网络交友的问题,但由于陈某设置的“拟人”十分“鲜活”(王警官语),很快就让侦破行动陷入了重重迷宫,几乎无法进展。
  
  可天不藏奸,一个意外的发现出现在了第二名被害者身上。警方在她的私密日记中发现了一个叫“TT”的名字。
  
   TT正是陈某专门针对该女版主口味创造的“拟人”,讽刺的是,由于“TT”表演得过于完美,该女版主竟然对他产生了爱慕。
  
   陈某暗自好笑,遂使用TT的身份与该女版主交往起来,两人情投意合几乎要到谈婚论嫁的地步。陈某这才意识到其中蕴含的危险,让TT与该女版主中断了交往。女版主伤心欲绝,遂将两人相识相恋的事情写入了私人日记本中。
  
  就是以这个叫做TT的ID作为突破口,警方顺藤摸瓜,在网络监测中心与安全局的帮助下,最终确定这是一起未完成的连续杀人事件,下一个受害者就是居住广州的版主U。当警方赶到U的住处,正巧撞见了上门行凶的陈某,立即将其扭获归案。
  
   经过一天一夜的突击审问,陈某对杀害四人的犯罪事实供认不讳,一出出精巧布局的连环陷阱,让负责审讯的工作人员听得目瞪口呆。可最令警方疑惑的是,陈某并非职业犯罪者,却对杀人后的反侦察处理十分专业,这才让他一次次逃脱了警方的视线。
  
   陈某一听之下哈哈大笑,说他处理尸体的办法也学习自该论坛的一篇文章《意外杀人后怎么办》,“可谓取之用之”(陈某语)。
  
  陈某还说,这次失手只是因为自己太着急要复仇,只要再多一点时间,他就可以为通过网络赋予这些“拟人”更完整的人格特征与社会关系,甚至通过虚拟身份证,将这些“拟人”身份转嫁到真实网民的身上。一旦完成,侦破将像“一只跳蚤掉进弥诺陶洛斯迷宫”。
  
   目前警方正对陈某进行精神鉴定,等待着他的是法律的严惩。
  
   当记者试图联系该网站工作人员时,他们都不约而同地选择了闭口不谈,保持沉默。但据知情人透露,该事件当时就震惊了网站高层,“全站ID实名制”已经箭在弦上。

发表于 2011-7-13 15:14 | 显示全部楼层
有钱能使鬼推磨啊!!!
发表于 2011-7-13 15:21 | 显示全部楼层
郭美美案件让我发誓我再也不会给中国红十字会捐款了!

 楼主| 发表于 2011-7-14 08:04 | 显示全部楼层
结果满意!

2014年度优秀版主 2015年优秀版主团队 2016年优秀版主 2017年优秀版主 2018年优秀版主

发表于 2011-7-14 08:52 | 显示全部楼层
版主删帖有难言之隐,一删了之!:lol

发表于 2011-7-14 11:38 | 显示全部楼层
淡定

 楼主| 发表于 2011-7-15 08:15 | 显示全部楼层
:lol:lol:lol
发表于 2011-7-15 09:46 | 显示全部楼层
1、蓬安县招生办公室主任李永谦身为国家公职人员,身为官员,却公开开卡秋莎赌场洗钱是否违反党纪国法?

2、蓬安县招生办公室主任李永谦与蓬安县教育局互相勾结乱收全县5000多名教师“三新一德”考试照相费,每年乱收大中专学生档案费、报名费、照相费等各种费用超过几百万元,私设小金库,以接待费用,出差费用等予以报销中饱私囊,从而大肆侵吞国家资财,是否违反党纪国法?

3、李永谦担任主任的蓬安县招生办公室帐目混乱,大量公款不知去向,是否违反党纪国法?

4、2007年9月15日,蓬安县招生办公室主任李永谦利用招生办公室考调进人大肆徇私舞弊,涉嫌收受贿赂,是否违反党纪国法?

5、蓬安县招生办公室主任李永谦在担任蓬安县宣传部报道组组长期间,违法违规招考报道组记者多人,同样涉嫌收受贿赂。

6、蓬安县招生办公室主任李永谦在担任蓬安县报道组组长期间,以采访报道为名,向很多的单位和个人公开索钱索物,涉嫌受贿!

发表于 2011-7-15 09:46 | 显示全部楼层
回复 秋池夜雨 的帖子

1蓬安县招生办公室主任李永谦身为国家公职人员,身为官员,却公开开卡秋莎赌场洗钱是否违反党纪国法?
2蓬安县招生办公室主任李永谦与蓬安县教育局互相勾结乱收全县5000多名教师“三新一德”考试照相费,每年乱收大中专学生档案费、报名费、照相费等各种费用超过几百万元,私设小金库,以接待费用,出差费用等予以报销中饱私囊,从而大肆侵吞国家资财,是否违反党纪国法?
3李永谦担任主任的蓬安县招生办公室帐目混乱,大量公款不知去向,是否违反党纪国法?
42007915蓬安县招生办公室主任李永谦利用招生办公室考调进人大肆徇私舞弊,涉嫌收受贿赂,是否违反党纪国法?
5、蓬安县招生办公室主任李永谦在担任蓬安县宣传部报道组组长期间,违法违规招考报道组记者多人,同样涉嫌收受贿赂。
6、蓬安县招生办公室主任李永谦在担任蓬安县报道组组长期间,以采访报道为名,向很多的单位和个人公开索钱索物,涉嫌受贿!

发表于 2011-7-15 17:11 | 显示全部楼层

南充论坛怎么变成蓬安论坛了?:o:o

发表于 2011-7-15 18:20 | 显示全部楼层
这虾子也能当版主?

 楼主| 发表于 2011-7-17 08:43 | 显示全部楼层
搞个啥哦,蓬安的问题嘛另外开帖嘛。

 楼主| 发表于 2011-7-19 08:31 | 显示全部楼层
跑到第几页去了?

发表于 2011-7-19 13:06 | 显示全部楼层
搞个啥哦,蓬安的问题嘛另外开帖嘛。

发表于 2011-7-19 13:15 | 显示全部楼层
四川法制报临聘记者、南部论坛版主神圣中国何立民,南充论坛总不来电许黎明等版主涉嫌删帖收黑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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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11-7-19 13:18 | 显示全部楼层
今年五月十二日上午,神圣中国带领两位南部的“当事人”,赶到南充,在北湖宾馆开了个房间。
   
    此行的目的非常明确:因为有人在南部论坛、营山论坛及南充论坛发了内容相同负面帖。营山论坛及南部论坛此帖先后被移动、删除。但南充论坛神圣中国鞭长莫及,不得已,他只好带“当事人”到南充来运作。
     到了宾馆后,他给南充论坛的版主打了电话,邀请赴约。
  
     约十点多,版主都到了宾馆。一番谈话过后,“当事人”拿出六千元欲酬谢。此时有版主借故离开了宾馆,没有收钱。
   
     第二天,南充论坛的该负面帖被移动到了南部论坛,然后被神圣中国删除。

     此事经调查,大致经过如此。下面请神圣中国回答几个问题:

     第一、该“负面帖”到底是什么帖子?
   
     第二、此事是否属实?

     第三、如属实,作为一个版主,你该为你的这些行为负什么责任?

     请你慎重回答。你所说的每一句话,都将成为你的证供,也许对你极其不利。


本主题由 男国之春 于 2011-7-19 12:11 审核通过

发表于 2011-7-19 13:18 | 显示全部楼层
收贿5000快钱就可以劳改一年。

    四川法制报临聘记者、南部论坛版主神圣中国何立民先生,该你站出来解释了,躲猫猫绝不是办法,也绝对是过不了关的了。你究竟收没收删帖当事人行贿给你们几个当版主的6000块贿赂款?
    其次,请问总不来电版主许黎明你为什么又要把帖子移往南部论坛让何立民下手删除?你们之间背后又有没有分赃交易?
  
    如果莽娃儿反映的这个情况属实,你们的行为已经明显构成违法犯罪,你们的可耻行为已经严重玷污了神圣的麻辣论坛,你们确实不配继续再担任论坛版主了,任何将公器私用谋取个人利益的人,都是不配担任论坛版主的。   
    为此,诚恳请求社区调查处理。

    社区的超级版主和领导们,你们自己去清理门户吧,我们都静观此事的最后处理结果,你们自己看着办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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