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楼主: 院长

[生活资讯] 荒唐!官员戴避孕套强奸为何就不算强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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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11-7-14 11:33 | 显示全部楼层
:lol:lol:lol:lol

发表于 2011-7-14 11:33 | 显示全部楼层
:lol:lol:lol:@:@
发表于 2011-7-14 11:35 | 显示全部楼层
不管是出于什么目的,这个官员都应受到相应的处理,派出所就更应该为此负责,要不然我明天带套强奸他们全家女性同胞

发表于 2011-7-14 11:38 | 显示全部楼层
是不是法律对强奸是这样解释的:“官员戴避孕套强奸就不算强奸”,如不是,那就是办案人太弱智了,应该换岗,不然误党误国,会造成重大损失的。
发表于 2011-7-14 11:39 | 显示全部楼层
“强奸”太不好介定了,又喝醉了酒,又带了套,是否自愿?真还不好说。

发表于 2011-7-14 11:43 | 显示全部楼层
照着样子的话,社会就不乱套了?不知道哪个派出所的同志是参照的哪国?那部法经?还是他信口开河一说,还是他法盲一个走关系进的派出所:L
发表于 2011-7-14 11:57 | 显示全部楼层
中国特色!!!!!!!

发表于 2011-7-14 12:07 | 显示全部楼层
“戴避孕套不算强奸”这是那国法律?

发表于 2011-7-14 12:21 | 显示全部楼层
有才的政府官员:@

发表于 2011-7-14 12:22 | 显示全部楼层
现在话是他几爷说了算有理也说是无理
发表于 2011-7-14 12:31 | 显示全部楼层
希望陈胜吴广早日到来!

发表于 2011-7-14 12:35 | 显示全部楼层
唯有下策应对:干它派出所警棺的母人,看看它们的反应
————————————————
              估计是抱怨:戴个套套搞嘛!

发表于 2011-7-14 12:54 | 显示全部楼层
美不美?

发表于 2011-7-14 13:11 | 显示全部楼层
法律对老百姓是有法的界定的!
其他的,不知道了......???

发表于 2011-7-14 13:23 | 显示全部楼层
:@.................

发表于 2011-7-14 13:33 | 显示全部楼层
      说白了,官员与人的区别就在于:人没带避孕套,而官员戴了避孕套。

发表于 2011-7-14 13:50 | 显示全部楼层
曾有爬树偷窥女邻居被判强奸,今又有带套不算强奸,法律也想成为小姐、同志、专家吗

发表于 2011-7-14 13:50 | 显示全部楼层
长此以往,国将不国,可悲,可叹

发表于 2011-7-14 13:53 | 显示全部楼层
回复 院长 的帖子

又一特色,中国的校长们废寝忘食、酒精考验,忘我精神,令人佩服。:L:L:L

发表于 2011-7-14 14:39 | 显示全部楼层
说你强奸你就强奸,不是强奸也是强奸。
说你不是强奸就不是强奸,想强奸也不行!

总之强奸还是不强奸请你带好TAOATO:(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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