营医保 发表于 2011-7-22 17:51 
首先,我对医保局的积极答复的态度还是比较满意,但是其中的一些理由值得商讨:
第一:医保局的审计从什么时候开始的?去年应该支付的到现在都没支付,还有医院现在已经垫支几百万元,医保局就因为内部审计就停支付吗?我觉得该支付的必须支付,这毕竟是医院垫支的,要知道医院的压力非常大,每年贷款几乎就用在医保局的垫支上,为何医保局不主动积极支付呢?
第二:医院是按照医保局的相关规定给病人治疗的,药品的规定医药器材的规定检查的规定等等,既然医保局总额控制,那么医保局是否应该把报账这些事情收回,医保局自己去审核支付费用,该支付多少医保局自己去决定!医保局我想请问你总额控制费用这个合理吗?就你所说的医保资金流失,这个该追究谁的责任?难道该人民医院来承担这个后果吗?
第三:医保局应该全额支付给医院,而不是差额,要知道这些钱是医院全额支付给患者的,医院每年垫支费用高达几百万元,如果要差额支付的话,我们医院全体员工就恳请医保局收回医院垫支费用的权利,一切报账由医保局自己去处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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