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楼主: 可靠

[求助]重要信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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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07-6-25 09:10 | 显示全部楼层
邻水县九龙镇发生一起骇人听闻的事,该镇的中学尽然发生一起学生被杀事件。死者为该校学生。他被同校的同学抢劫30元而被捅死。这一经过刚好被一个当兵的看到,于是报了案,更奇怪的还在后面。该肇事学生被派出所带走后有释放,说派出所所长是其舅舅。且后台很硬在广安有后台。肇事学生放出后去找当兵的报复,当兵的没有办法于是回到部队,一级一级的报,就报到了中央,死者姐姐希望通过互联网向社会讨过公道。但那几天网络无法与外界连接。连正常的在派出所的公事(户口申报,身份证办理等)都没有办法办理。经过了解原来网络被控制。可是死者还没有得到合理解决。。。。。。。

发表于 2007-7-1 14:45 | 显示全部楼层

你们也是的!!

我们的儿娃哥是何等的人物!!!

不过他也有过时的时候,该我们这些人上的时候勒!!!

啥子叫黑不黑暗哦,邻水就这个风气!!

这么多年勒,还不就是这个样子,说那些都是空的,让我们这些新生带给那些哈警察看哈我们的时代

本人就是鄙视你们这些当警察的,就不能选一些素质高点的吗??

办事能力强的!!

 现在这些警察都该下岗了,不服可以来找我!!!

劳资随时奉陪

发表于 2007-6-30 18:58 | 显示全部楼层

[转帖]关于邻水扫黑的一点看法

关于邻水扫黑的一点看法

 

最近一篇名为《阳光为什么照不进邻水》触发了邻水扫黑。

其实邻水并不是大家想象的那么黑,阳光和月光同样照彻邻水。

据我所知邻水确有几颗老鼠屎坏了一锅汤,以刘丹明、黄运忠、余代伟、刘志忠为首的几个强霸恶占。他们推倒养路段的围墙,扩大自己的停车场。在邻水县电影院拍卖时私下恐吓和威胁其它人不准投标,以达到独家购买的目的。并多次唆使手下人殴打所谓那些挡财路的人。

这帮人的确该得到法律的制裁。

邻水也当然不是人们所想像的那样黑,是一个山水如画,民风朴实的好地方,也同样是很多人日夜思念的家乡,欢迎大家前来观光、旅游、投资。

 

                                       邻水县一位不愿透露姓名的执法者

发表于 2007-7-12 00:09 | 显示全部楼层

    污都污老.

       你们不要把社会上的人说得这么恶毒.

   邻水社会上的好人还是多. 人家还不是为了生活.

  还不是为了找口饭吃.  现在那点都是这样.

         中国就是这样腐败.

发表于 2007-7-14 14:07 | 显示全部楼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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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07-7-16 15:46 | 显示全部楼层

认识这个人,还不知道他的这些事情呀!

发表于 2007-7-16 15:46 | 显示全部楼层

认识这个人,还不知道他的这些事情呀!

发表于 2007-7-17 12:58 | 显示全部楼层
他妈的又是邻水???

发表于 2007-7-19 17:18 | 显示全部楼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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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07-7-18 04:05 | 显示全部楼层

邻水没救了。

邻水确实警匪一家.!所有贪官都聚集到邻水了.

在邻水,只要你有钱,事事都行得通!

发表于 2007-7-25 15:27 | 显示全部楼层
我出来我6年了,在我很小的时候我就知道杨二娃的威名.

发表于 2007-7-23 17:28 | 显示全部楼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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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07-11-17 12:34 | 显示全部楼层

[注意]邻水骗子多,鑫光发电厂诈骗案

       就是邻水骗子多,下面我要讲述的是:

    2007年7月我有个朋友也给邻水人余昌全(身份证号:513031700214115)、巫通林(身份证号:51303119681002514)以卖四川邻水鑫光发电有限公司资产处置(当时据巫通林称他是四川邻水鑫光发电有限公司总经理侯仕敏的干儿子)骗走货款定金2万元。约定8月30日签购买协议,并称如果他们购买失败,赔偿违约金(约定)1万元。后四川邻水鑫光发电有限公司卖给其他人,余昌全、巫通林开始躲避还钱,前段时间打通电话叫他们还钱,他们互相推诿,或说没有钱了。余昌全甚至对朋友电话设置限制,致使无法打通;巫通林采取说朋友他不认识(当时是余昌全介绍认识,并且余也在收条签字)。9月30日我朋友从外地赶到邻水找到余昌全,余昌全在当地鼎屏派出所给朋友写过一张承诺,承诺10月15日还欠3万元,但是10月15日朋友没有收到还款,到邻水找余昌全时,余昌全竟然卖掉房子逃跑了。巫通林就以找不到余为理由,说要余一起还,可我朋友并不知道他们谁拿的钱,余以前告诉我朋友说所有定金都在巫手里,可巫又说不是?现在两人都躲起来了!当地派出所却帮这两人说你们是经济纠纷,但是他们的性质已明确构成合同诈骗!根据我国合同诈骗的有关规定:合同诈骗罪,是指以非法占有为目的,在鉴定、履行合同过程中,骗取对方当事人财物,数额较大的行为,或者仅履行合同小部分,而对合同义务的绝大部分无履行诚意以骗取财物的行为。

 我们咨询了有关法律人士,这是一起典型诈骗行为!余昌全现在还在四川境内做煤炭生意,提醒各煤矿主注意:千万别给他欺骗!巫通林现在在四川境内四处以给人介绍工程为名还在实施诈骗,请广大经营者小心!相信在很短的时间,这两个骗子将会受到法律制裁!我们期待国家有关部门给出公正裁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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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07-11-30 01:05 | 显示全部楼层

哪儿都差不多,天下乌鸦一般黑哈

发表于 2007-12-5 17:57 | 显示全部楼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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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07-12-4 17:59 | 显示全部楼层

这样的事多哦

发表于 2007-11-30 23:22 | 显示全部楼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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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07-12-18 23:26 | 显示全部楼层
我不是吓人的,真的有一天你把他们惹火了,连这个网站都要被他们砸了,有时人还是运气,黑社会什么时期都有,青帮,是不是很出名,什么国家也有,山口组,黑手党,中要分清形势再行事,这只能算你,也算读过这贴的朋友们的一个教训,也希望你能挽回你的损失。

发表于 2007-12-18 09:09 | 显示全部楼层

我靠,邻水政府的做法让我这个邻水人丢脸

我靠,邻水政府太黑了,太腐败了.那里还有人来邻水投资哦!我本来想回邻水投资的,但是听说了这些事以后,我宁愿到外地投资了,希望各级政府能帮忙把邻水搞好一点.还我们邻水人一个和谐安定的社会一环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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