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不是建设局和质监站的人,也理解楼主的心情,但根据我所掌握的,有几点向楼主说明一下:1.质监站不是质”检“站,没有质量检测的功能,因此不能出具质量检测报告;2.楼主所发生的质量问题,质监站有义务代表政府对其进行调查,要求责任单位请设计、检测单位现场进行检查、核算,并出具相关处理方案;3.质监站应对设计、质检单位的资质、人员资格进行监督,检查其是否具备相应能力;4.质监站应监督施工单位严格按照处理方案进行施工,要求相关单位对施工质量进行严格的验收;5.混凝土重要成分是水泥,在水化放热的过程中,具有收缩性,国家规范允许混凝土构件带裂工作,也就是说,你家楼板裂缝宽度如果在国家标准允许的范围内,就可以放心居住。当然,这需要有资质的检测单位对裂缝宽度进行检测。5.某站长责令开发商请相关单位到现场检测的行为是妥当的,如果他没经检测就回复你,这才是不负责任的表现。检测一个过程,你应该要求开发商给定一定的期限,你也可以要求在检测、处理的过程中委托内行进行监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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