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楼主: 无可救瑶

【蓬安联盟足球俱乐部】征战2011营山足球联赛,蓬安的父老乡亲看过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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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楼主| 发表于 2011-7-23 22:54 | 显示全部楼层
开球仪式
开球仪式2.JPG
开球仪式3.JPG

 楼主| 发表于 2011-7-23 22:55 | 显示全部楼层
开球仪式1.JPG

 楼主| 发表于 2011-7-23 22:58 | 显示全部楼层
补一句:照片点击可放大。

发表于 2011-7-23 23:03 | 显示全部楼层
回复 ↘牧野凌枫 的帖子

哥也是给你说实话,本身就是个业余的 你说那话什么意思嘛 你有能力有本事你就出来踢一脚试一试 我们踢得瞥无所谓 你踢得好你就必须要上去试一下才晓得小罗是不是在你手下踢咯   我素质好与不好不需要你来说 你素质好你就不得躲到论坛里来冒批话 明显的吃不到葡萄说葡萄酸的賊 你就一典型的 290

 楼主| 发表于 2011-7-23 23:10 | 显示全部楼层
本场比赛裁判潇洒的英姿。
裁判1.JPG
也,海绵宝宝,洞洞鞋,你娃休闲也。
裁判2.JPG
站到,站到,你娃有帅哥证没得?
裁判3.JPG
没得我帅,你还敢上场说,下客。

 楼主| 发表于 2011-7-23 23:36 | 显示全部楼层
团队核心:人妖
非常有运动激情,虽然前天才哮喘大发作了一盘,
但是,今天在全体同志劝住无效的情况下,仍旧拿下最佳球员。

人妖4.JPG
记得那天这张是他叫我去拍学生妹的时候照的
人妖.JPG
今天比赛疲惫而顽强的背影
人妖3.JPG
第一场比赛时,同时也是本队第一粒进球,
可惜只拍到球和后面虚化的庆祝仪式。

 楼主| 发表于 2011-7-23 23:42 | 显示全部楼层
很好的进攻,希望以后一定把握住。
人妖1.JPG
人妖2.JPG

发表于 2011-7-24 00:01 | 显示全部楼层
不错。队医兼摄影师辛苦了、

发表于 2011-7-24 00:04 | 显示全部楼层
从本次营蓬杯所以参赛队伍来看 我们队全是配置最齐是一支 有专门的队医、有专门的护士(球员家属)有专门的啦啦队有专门的后勤保障等等.......

 楼主| 发表于 2011-7-24 00:18 | 显示全部楼层
沙漠烂贼们
沙漠烂贼2.JPG
沙漠烂贼7.JPG
沙漠烂贼8.JPG
沙漠烂贼6.JPG
沙漠烂贼5.JPG
沙漠烂贼3.JPG
沙漠烂贼4.JPG



 楼主| 发表于 2011-7-24 00:20 | 显示全部楼层
沙漠烂贼.JPG

 楼主| 发表于 2011-7-24 00:28 | 显示全部楼层
母校变化很大哦,校门都改完了。
沙漠烂贼1.JPG

发表于 2011-7-24 09:21 | 显示全部楼层
不要把我的身影摄得那门挺拔,我各人都不好意思得老;P

发表于 2011-7-24 20:38 | 显示全部楼层
哥那迷人的一砣腹肌:$

发表于 2011-7-24 20:45 | 显示全部楼层
谁去看了今天鬼影的比赛  发点图片来

发表于 2011-7-25 09:58 | 显示全部楼层
蓬安的足球场才歪哟。。这么大个学校都不把足球场休好点。:curse:

发表于 2011-7-25 13:02 | 显示全部楼层
只能说蓬安那些管事的没想过这些  就只想自己怎么好过而已 。 见怪不怪嘛  有那么大块地给你踢就不错了 你还想要啥嘛
发表于 2011-7-26 23:53 | 显示全部楼层
我还看到我了也
发表于 2011-7-27 00:20 | 显示全部楼层
第二场比赛的照片,杂一张也看不到也?

发表于 2011-7-27 13:41 | 显示全部楼层
夹江县迎江乡群星一社

200余亩林地被侵占的呼吁书




夹江县迎江乡群星一社有两片林地,一片是周坝,一片是河心。从解放前到解放后一直由群星一社村民管理使用,一九八一年林业责任落实,夹江县人民政府给群星一社颁发了林权证,面积栏内河心填的是“2”,周坝填的是“3”,四至边界非常清楚,周坝面积接近三百亩,周坝承包给了二十七户农民,每户十余亩,最多的达二十多亩,面积栏内的2的一片林地承包给了6户农民,剩余一百多亩由一社集体管理。

2005年修千佛电站,夹江县林业局以林权证面积栏内数目不清的“2”为由,确认群星一社在这片林地上只享有2亩林地行之有效,其余属于国有河滩地。夹江县政府将这片200余亩林耕地卖给电站开发商用作修电站的堆渣场,电站付的土地补偿款政府全部截留了,只有个人承包的16.29亩土地,另一户10亩土地及林地上的青苗费补偿款兑了现。群星一社集体所有的河心上这块林地补偿款分文未得到。

我们丧失了200余亩林地,肯定不服,于是向夹江县人民法院呈交起诉书。夹江县人民法院偏袒政府。法院判:维持县政府确认,土地是国有,我们不服,上诉到乐山中级人民法院,中院称已超过二十年诉讼时效,驳回了我们的上诉。

2008年电站竣工后,这片林地堆渣成了一个小山,再也无法进行耕种了。

土地丧失了,我们的经济收入严重减少,逐年贫困起来,为了改变贫困落后面貌,于2010年7月2日召开村民大会,讨论群星一社出路问题,制定了脱贫致富奔小康方案。利废为宝,引资进社,开发水产养殖,开办农家乐、度假村,硬化1.9公里水泥路面。

为了求得资金,我社向外发包属于我们的200余亩林地(现堆渣场),与开发商多次协商于2010年7月8日同我社签定协议,付了定金,夹江县政府知情后,为了阻止我们履行协议,委托《四川省乐山众信拍卖公司》对我们已签协议的这块地(200亩)于2011年4月18日在夹江县宾馆公开拍卖,敲定960万元成交。

群星一社遭受损失、伤害,无言表达。政府一贯压制我们,不准上访,不准申诉,不准找媒体协助我们挽回损失,若违反上述“三不”,政府就要抓人。

群星一社请求正直的媒体记者,主持正义,向社会呼吁,向上级呼吁,为群星一社挽回惨重经济损失,要求政府退还群星一社这片林地,退还群星一社应得的土地补偿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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