通江公安局办公室 关于处置“7、17”阻断诺江东路交通事件 的情况通报 2011年7月14日下午,通江县诺江镇东门桥南桥头发生一起教练车与摩托车相撞的道路交通事故,造成1人当场死亡,2人受伤。 事故发生后,县公安交警大队、县维稳办、县安监局等部门以及诺江镇和城南村、诺水村有关负责人赶赴现场处置,县委、县政府高度重视,有关领导当即作出指示,全力抢救伤员,全力做好死者和伤者家属的安抚工作,确保社会平稳和交通畅通。交警部门迅速组织强有力班子对事故原因进行取证调查,依法处理该交通事故,肇事驾驶员王家华因涉嫌交通肇事罪被公安机关刑事拘留。县人民医院也组织医术过硬的医护人员积极开展伤员救治工作;长城驾校积极配合事故处理,全额垫支医疗费用,并安排工作人员24小时陪护伤者及其家属。 但是,事发后,死伤者家属亲友极不冷静,采取了一系列违法行为,严重影响了社会秩序和交通秩序。7月14日晚,死者亲属将南门大桥南端县城至广纳方向的道路阻断2个多小时,后经各级干部和民警多方工作,才将交通疏通,围观人员疏散。7月16日,死者亲属又将花圈放置在长城驾校门口,将驾校工作人员锁在办公室内,限制其人身自由。7月17日上午,死者亲属再次将县城诺江东路老工业局处交通阻断一个多小时,县城东向出口的交通咽喉被阻断,造成大量车辆被阻,大量群众围观。事发后,公安机关及时安排警力维护秩序,疏散交通,对堵路人员进行法制宣传和规劝,努力化解矛盾。但是这些人我行我素,置法律和社会公众利益于不顾,不听民警劝告,辱骂执勤民警,撕烂执勤人员衣服,严重阻碍依法履行职务。执勤民警保持了极大的克制,做到打不还手、骂不还口,严格依法履职尽责。在教育批评无效的情况下,为了维护绝大多数人民群众的利益,保证正常的社会秩序和交通秩序,公安机关对长时间阻断交通的4名违法人员依法进行强制带离,将其他亲属引导到政府相关部门反映其诉求。 公安机关十分同情“7、14”交通事故的死伤者,希望其亲属在法律的框架内,依法公平、公正处理善后事宜。同时,公安机关将坚决维护法律的尊严,坚决维护广大人民群众的根本利益,坚决维护正常的社会治安秩序和交通秩序,对动辄阻断交通,影响人民群众正常生产、生活秩序的严重违法犯罪人员依法严肃处理。 二0一一年七月十七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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