kobemvp网友:
首先感谢你对平昌县工商局各项工作的关心与支持!
你于7月22日在平昌论坛发表“工商局屁眼太黑了”一贴的问题,我们高度重视。迅速指派专人进行了调查,现将有关问题回复如下:
1、你反映“工商局到摊位时态度非常好说改个营业执照不要钱,后来到政务中心改后鼓捣要收100元不然不给执照。”的情况。按照《公司登记管理条例》、《企业法人登记管理条例》所规定,《营业执照》所核定的名称、住所、法定代表人、经济性质、经营范围、经营方式、注册资金等发生改变时,必须到工商部门办理变更登记。我局严格按照法律法规规定及物价部门核准进行收费,国家物价局、财政部[1992]价费字414号规定:企业法人及其不独立承担民事责任分支机构、不具备法人条件企业变更登记费 100元每次;个体工商户,变更登记费为10元,副本不收费。按照你所反映的收费100元,如果你持有的是企业营业执照变更,属于规费收取。
2、关于服务态度的问题。我局及政务中心对抽派在政务中心窗口工作的同志要求都非常严格,同时也有监控随时监督,我局工作人员按照正常程序办理,没有如你所说“服务态度非常差”的地步,工商窗口在县政务中心连续评为 “优秀窗口”和“党员示范岗”荣誉称号。
3、文明劝导、文明用语是我们每个人的道德准则,倡导网上文明也是我们每个人的责任。反映问题是你的权利,但我们倡导文明、理性地反应问题。
再次感谢你对平昌县工商局各项工作的关心、支持和理解,祝你生活愉快。
巴中市平昌县工商行政管理局
2011年7月 22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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