反腐败斗争的深入开展
把查办和预防职务犯罪工作纳入全县反腐倡廉工作中谋划和部署,进一步加大查办和预防职务犯罪工作力度,加强与纪委等部门的密切协作,形成打击合力,以查办职务犯罪的实际效果推动反腐败斗争的深入开展。全年共立案侦查各类职务犯罪案件16件31人。其中查办贪污贿赂案件13件26人,渎职侵权案件3件5人,法院已判决7件19人,均为有罪判决。查办科级干部4人,村干部11人,通过办案为国家挽回经济损失100余万元。
围绕保障改革发展稳定的大局和维护人民群众的切身利益,着力查办了破坏改革发展、危害民生的职务犯罪案件。典型的有:原板桥乡卫生院院长许某伙同该乡“新农合”管理中心报帐员吴某共同贪污“新农合”资金案。原新政镇金鸡山村支部书记黄某、村委会主任李某挪用该村村民“5•12”地震救灾款案。
围绕服务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和贯彻落实“全国检察机关进一步深入推进查办涉农职务犯罪专项工作电视电话会议”精神,认真查办了农村社会抚养经费发放、村道交通等民生工程建设、退耕还林、淹没赔偿等扶农惠农项目实施过程中的职务犯罪案件。典型的有:度门杨家岸村村干部杨某等三人贪污村民淹没安置赔偿款及受贿案;柴井乡尖山坝村支部书黄某、村主任黄某、村会计张某,伙同度门镇副镇长马某某、干部李某等五人贪污林地补偿款、芭茅地补偿款共计20余万元案,县移民办干部黄某受贿窝串案。
围绕加强对行政机关行政执法活动的监督,规范行政执法行为,促进依法行政。严肃查办了仪陇县路政大队超限检测站执法人员胡某不严格执法,对严重超载货车不卸载私自放行,造成2死1伤两起交通事故严重后果的滥用职权案。仪陇县文体局原局长袁某,伙同副局长席某等人在文化执法过程中,将收取的罚没款不开收据、以发放补助的名义共同贪污案,以及该局文法稽查大队原大队长陈某,非法变更“网络文化经营许可证”,收受当事人贿赂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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