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楼主: XCJBQZ

好消息:西充县即将马上给购房户退还在房价外乱多收的水电气视上户费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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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11-7-27 23:37 | 显示全部楼层
我想知道  处理方案  中的具体措施,条件等。。到底什么情况下才可以赔?什么途径?有谁知道,说声啊。

发表于 2011-7-28 17:46 | 显示全部楼层
据说由住建局牵头,正在起草实施文件,然后由工商局、房管局、发改局等单位共同清查处理。

发表于 2011-7-28 18:54 | 显示全部楼层
我的房子呀~ 到现在还没有给我受理哟~~~:Q:Q

发表于 2011-7-28 19:10 | 显示全部楼层
今天有空上网看见上面的贴子,本人并没有针对楼主的意思 ,只是当前社会趋势如此,怀疑之心是很正常的,如果真的不是为官而是为民,当然我会全力支持。现在这个社会真的让人感到悲痛。为什么事情总要在范了错之后才去改,而不事先做好预防呢。房产公司的利欲熏心是很正常的,但是没有“后台”,我想他们(指所有乱收费的房产公司)应该不会真的敢凌驾法律之上。现在出事了,想要官方为民做实事,替民主持公道看来真的很难。人民群众期盼的一线希望会变成失望吗!!!!!!

发表于 2011-7-29 15:41 | 显示全部楼层
:):):):):)

发表于 2011-7-29 16:01 | 显示全部楼层
:lol:lol:lol
发表于 2011-10-14 00:45 | 显示全部楼层
楼主你好。我对这个不是很了解,我父母在8月份的时候再莲花湖旁边买了套房子,不知道被有没有多收你说的那个钱,你能给我详细说下吗?

发表于 2011-10-14 13:51 | 显示全部楼层
怎么还没情况呢:@

发表于 2011-10-15 01:36 | 显示全部楼层
西充县发改局工商局建设局联合出台的退费政策文件 (原1).jpg

发表于 2011-10-15 01:37 | 显示全部楼层
西充县发改局工商局建设局联合出台的退费政策文件 (原2).jpg

发表于 2011-10-15 01:38 | 显示全部楼层
西充县发改局工商局建设局联合出台的退费政策文件 (原3).jpg.jpg

发表于 2011-10-15 01:41 | 显示全部楼层
老光棍 发表于 2011-7-26 18:12 static/image/common/back.gif
回复“XCJBQZ"网友,说实话,你的主题贴和17#楼对我的回复贴风格大不一样。我更喜欢你17#楼的回复贴,因为 ...

光棍老兄,你以前盼望的现在有佳音了!

发表于 2011-10-15 14:13 | 显示全部楼层
老光棍 发表于 2011-7-25 18:16 static/image/common/back.gif
“青青草”网友可能还有一层意思,不知道你是“官”还是“民”,(其实真的是“官”就罢了,主要是现在流 ...

我这个民能够知道这么多,也就不错了哦。是吗?

发表于 2011-10-15 14:34 | 显示全部楼层
我来为县政府做个宣传,也为全县人民做个好事!——点击链接以下网址:

《西充县发改局工商局建设局联合发文,要求坚决退还多收的购房配套费(文件复印件)》http://www.mala.cn/thread-3075313-1-1.html


【注】上面这个网址,发布的是由西充县发改局、西充县工商局和西充县建设局于今年6月联合发布《关于进一步明确新建商品房销售价格中“两管三线”收费问题的紧急通知》,即[西改发(2011)105号]文件复印件。希望有被乱多收费的西充购房户,应该马上直接去找多收了你的购房配套费的开发商,或者找西充县发改局、西充县工商局、西充县建设局以及西充县物价局、西充县房管局退款啊!注意:开发商绝不会好到自己把应该退还给你的费用送到你手中来,他们可不是“活雷锋”啊!
其实这个文件早就在今年6月14日出台,并于6月15日由西充县发改局办公室印制50份后,向开发商、有关企业和政府机构按时发放了!虽然我们现在得到的时间是迟了一些,但却是绝对真实的西充县有关主管部门制定签发的政府文件。
据主管这一工作的西充县房管局的有关领导介绍:从现在起一直到今年12月底以前都是开发商自查自纠,自觉给购房户退还多收的配套费的阶段。到时间如果有购房户控告开发商在此前拒绝退清多收的费用,按照文件中所说的各个政府执法部门,除了强行严令他们给购房户退还多收的费用外,还将对他们进行必要的经济处罚和纪律处分。
俗话说:谁再大也大不过政策。上面所发的,就是西充县政府按照中央和省市文件精神,制定的关于在房价外严禁另外再向购房户收取水电气视讯(简称两管三线)配套费(包括安装费上户费)的政策。2009年2月1号以前按照购房合同执行;之后收取了的,应该坚决按时退还。
应该退费也想退费的同志们,符合这个退费政策精神的,赶快行动吧!



发表于 2011-10-15 14:40 | 显示全部楼层
我来为县政府做个宣传,也为全县人民做个好事!——点击链接以下网址:
《西充县发改局工商局建设局联合发文,要求坚决退还多收的购房配套费(文件复印件)》:http://www.mala.cn/thread-3075313-1-1.htm
上面这个网址,发布的是由西充县发改局、西充县工商局和西充县建设局于今年6月联合发布《关于进一步明确新建商品房销售价格中“两管三线”收费问题的紧急通知》,即[西改发(2011)105号]文件复印件。希望有被乱多收费的西充购房户,应该马上直接去找多收了你的购房配套费的开发商,或者找西充县发改局、西充县工商局、西充县建设局以及西充县物价局、西充县房管局退款啊!注意:开发商绝不会好到自己把应该退还给你的费用送到你手中来,他们可不是“活雷锋”啊!
其实这个文件早就在今年6月14日出台,并于6月15日由西充县发改局办公室印制50份后,向开发商、有关企业和政府机构按时发放了!虽然我们现在得到的时间是迟了一些,但却是绝对真实的西充县有关主管部门制定签发的政府文件。
据主管这一工作的西充县房管局的有关领导介绍:从现在起一直到今年12月底以前都是开发商自查自纠,自觉给购房户退还多收的配套费的阶段。到时间如果有购房户控告开发商在此前拒绝退清多收的费用,按照文件中所说的各个政府执法部门,除了强行严令他们给购房户退还多收的费用外,还将对他们进行必要的经济处罚和纪律处分。
俗话说:谁再大也大不过政策。上面所发的,就是西充县政府按照中央和省市文件精神,制定的关于在房价外严禁另外再向购房户收取水电气视讯(简称两管三线)配套费(包括安装费上户费)的政策。2009年2月1号以前按照购房合同执行;之后收取了的,应该坚决按时退还。
应该退费也想退费的同志们,符合这个退费政策精神的,赶快行动吧!

发表于 2011-10-15 14:41 | 显示全部楼层
我来为县政府做个宣传,也为全县人民做个好事!——点击链接以下网址:
《西充县发改局工商局建设局联合发文,要求坚决退还多收的购房配套费(文件复印件)》:http://www.mala.cn/thread-3075313-1-1.htm
上面这个网址,发布的是由西充县发改局、西充县工商局和西充县建设局于今年6月联合发布《关于进一步明确新建商品房销售价格中“两管三线”收费问题的紧急通知》,即[西改发(2011)105号]文件复印件。希望有被乱多收费的西充购房户,应该马上直接去找多收了你的购房配套费的开发商,或者找西充县发改局、西充县工商局、西充县建设局以及西充县物价局、西充县房管局退款啊!注意:开发商绝不会好到自己把应该退还给你的费用送到你手中来,他们可不是“活雷锋”啊!
其实这个文件早就在今年6月14日出台,并于6月15日由西充县发改局办公室印制50份后,向开发商、有关企业和政府机构按时发放了!虽然我们现在得到的时间是迟了一些,但却是绝对真实的西充县有关主管部门制定签发的政府文件。
据主管这一工作的西充县房管局的有关领导介绍:从现在起一直到今年12月底以前都是开发商自查自纠,自觉给购房户退还多收的配套费的阶段。到时间如果有购房户控告开发商在此前拒绝退清多收的费用,按照文件中所说的各个政府执法部门,除了强行严令他们给购房户退还多收的费用外,还将对他们进行必要的经济处罚和纪律处分。
俗话说:谁再大也大不过政策。上面所发的,就是西充县政府按照中央和省市文件精神,制定的关于在房价外严禁另外再向购房户收取水电气视讯(简称两管三线)配套费(包括安装费上户费)的政策。2009年2月1号以前按照购房合同执行;之后收取了的,应该坚决按时退还。
应该退费也想退费的同志们,符合这个退费政策精神的,赶快行动吧!

发表于 2011-11-4 15:20 | 显示全部楼层
不是来扯蛋的吧哥哥?什么时候梦想成真啊?

发表于 2011-11-5 17:52 | 显示全部楼层
岂止才1000多户啊,08年以后的,那几年正好是房地产最火的时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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