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楼主: AICC

公交司机提醒乘客注意小偷被捅死 全车人冷眼旁观(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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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11-7-27 11:48 | 显示全部楼层
冷漠的乘客们,如果死伤的是你自己的亲人呢?可悲,司机太伟大了!

发表于 2011-7-27 11:55 | 显示全部楼层
建议凌迟处死1W次

发表于 2011-7-27 12:12 | 显示全部楼层
可悲呀!好人流泪又流血!

发表于 2011-7-27 12:12 | 显示全部楼层
世态

发表于 2011-7-27 12:12 | 显示全部楼层
可悲

发表于 2011-7-27 12:21 | 显示全部楼层
冷血的天津人,可悲的民族

发表于 2011-7-27 12:29 | 显示全部楼层
这已不是个案了,这是中华名族道德丧失的普遍现象了。部分人先富起来了,但道德也沦丧了。

发表于 2011-7-27 12:31 | 显示全部楼层
现在的砖家觉售都在为犯罪份子庇护,贪污公款上亿批死缓,杀人放火不枪蔽。只有改变制订法律的人才能改变现在的悲哀状况,犯罪率升高要找原因。

发表于 2011-7-27 12:36 | 显示全部楼层
以前我就爱见义勇为,而且有一定的见义勇为的能力,现在我早就不做那种事情了。搞得不好一次见义勇为就可能改变自己一生的命运。我国《刑法》第二十条第三款规定  对正在进行杀人、抢劫、绑架、强奸等暴力犯罪的犯罪分子进行正当防卫,造成不法侵害人伤亡的,不负刑事责任,民法通则也作了正当防卫造成不法侵害人伤亡不负民事责任的规定。但正当防卫是有讲究的,是必须正在实施的暴力犯罪。更重要的是负不负责和负什么责任不是受害人和见义勇为的人说了算,是公权力机关说了算,见义勇为还得有个度,我认为凡是有社会经验的人不可能有见义勇为之举。不是我们麻木了,是我们老百姓不敢呀!

发表于 2011-7-27 12:39 | 显示全部楼层
可悲的天津人:@:@

发表于 2011-7-27 12:45 | 显示全部楼层
司机大哥请走好,下辈子如果再做司机而且还是现在的这种社会状况的话为了你的家人考虑一定要学会多一事不如少一事,不要把车开翻就OK了,抓贼是警察的事情。你的热心和正义我们会记住你一些时间的。

发表于 2011-7-27 12:47 | 显示全部楼层
见义勇为,本是中华民族传统道德规范。然而,特别是近二,三十年来,见义勇为者流血又流泪的故事也多了一些。

发表于 2011-7-27 13:29 | 显示全部楼层
:L:L

发表于 2011-7-27 14:20 | 显示全部楼层
都是狗不理害了天津人。。。。。

发表于 2011-7-27 15:02 | 显示全部楼层
冷血的 家伙啊:@
发表于 2011-7-27 15:12 | 显示全部楼层
病态的社会。

发表于 2011-7-27 15:34 | 显示全部楼层
社会的悲剧

发表于 2011-7-27 16:10 | 显示全部楼层
那车人全都是他妈的混蛋!!!
发表于 2011-7-27 16:20 | 显示全部楼层
严惩凶手!!!!

发表于 2011-7-27 16:22 | 显示全部楼层
见义勇为是30年前的准则,一切向钱看是30年后的准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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