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楼主: 游击队长

[民生杂谈] 【有图有真相】六年了:老科委片区的环境何时才能得到治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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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11-8-5 11:15 | 显示全部楼层
路过

 楼主| 发表于 2011-8-5 15:14 | 显示全部楼层
谢谢各位网友的关注和声援!

 楼主| 发表于 2011-8-5 22:44 | 显示全部楼层
环卫所好歹有个回复了。

环治办呢?

安监局呢?

综合执法大队呢?

片区责任单位呢?

还有祸害原科委安置房的旺盛商都开发商呢?

是不是也该有个说法呢?

 楼主| 发表于 2011-8-6 10:57 | 显示全部楼层
欢迎各位网友跟帖。

发表于 2011-8-6 20:53 | 显示全部楼层
环卫所好歹有个回复了。

环治办呢?

安监局呢?

综合执法大队呢?

片区责任单位呢?

还有祸害原科委安置房的旺盛商都开发商呢?

是不是也该有个说法呢?

发表于 2011-8-7 10:20 | 显示全部楼层
关于统一开通全省城乡环境综合治理“96198”服务热线有关事项的通知

川城乡治办[2011]114号



各市(州)治理办:
   
    城乡环境综合治理 “96198”服务热线(以下简称“服务热线”),是了解群众对改善城乡环境需求,接受群众咨询、投诉和情况反映并及时整改存在突出问题的重要工作平台。设立“城乡环境综合治理96198服务热线宣传标牌”(以下简称“宣传标牌”)并大力宣传,是提高群众对治理工作的知晓度、参与率的有效途径。按照省城乡环境综合治理工作领导小组关于“抓紧设置服务热线和设立宣传标牌”的指示精神,现就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尽快开通服务热线

    (一)整合平台。省治理办于2009年设置的“96198”服务热线,已在推进治理工作不断深化方面发挥了重要作用。各地应将现有的“12319城市建设服务热线”、“数字城管服务热线”、“治理工作监督电话”等工作平台,统一整合为“96198”服务热线,集中受理对城乡环境综合治理工作的咨询、投诉和情况反映。

    (二)实施步骤。服务热线建设分两步实施:首先在市(州)一级开通,待市(州)服务热线建立后,尽快在县和县级市开通。各市(州)服务热线的开通工作,应在2011年8月30日前完成;所辖县(市)的开通工作,应在2011年10月30日前完成。
   
    二、服务热线开通方式

    (一)相关费用。“96198”为短号码,需接入一部实体电信座机使用,接听电话不产生费用。“96198”短号码资源号段占用费由省治理办统一支付,实体电信座机使用费由各地自行支付。

    (二)信息采集。按照电信部门相关要求,各地需提供部份信息方能开通服务热线。请各市(州)认真填写服务热线信息填报表(见附件1),并请于2011年8月15日前送省治理办。(联系人:熊风;联系电话:028-85594729;传真:028-85567236;Email:jstcsjsc@163.com

    三、同步设立宣传标牌

    (一)设立场所。各地应在城区的入口处、中心广场、商业街区、治理办办公场所等区域设立宣传标牌;高速公路主管部门应在高速公路主要服务区(沿线市、县、区服务区)设立宣传标牌。

    (二)标牌格式。全省宣传标牌实行规格、内容、字样“三统一”(见附件2,绿底白字,以成都市为例),其中设立在城市中心广场、商业街区、治理办办公场所等区域的宣传标牌,选用3.4m×2.0m规格;城区入口处、高速公路各主要服务区的宣传标牌,选用4.0m×3.0m规格。

    (三)设立要求。宣传标牌的设立工作,应与开通服务热线同期、同步完成。各地、各有关部门应严格按照国家相关规范、标准和要求设置宣传标牌,确保安全。我办商请中国市政西南设计院、四川省交通运输厅公路规划勘察设计研究院分别编制了3.4m×2.0m和4.0m×3.0m规格宣传标牌的施工图设计文件,供参考借鉴。(下载地址:四川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网站城乡综合治理栏目,http://web.scjst.gov.cn/
   
     四、落实保障措施

    (一)强化工作责任。服务热线的设置及宣传标牌的设立,是2011年度全省城乡环境综合治理的重要工作。各地治理办作为这项工作的责任部门,应高度重视,积极协调相关部门强力推进;各地宣传、电信等相关部门和单位要积极予以配合。在城区有关区域设立宣传标牌的工作,由各地治理办负责落实;在高速公路主要服务区设立宣传标牌的工作,由省交通运输厅负责落实。

    (二)加大宣传力度。宣传标牌设立后,各地要通过手机短信、电子显示屏及电视、报纸广为宣传,以切实提高人民群众对服务热线的知晓率,激发群众参与咨询、投诉和反映情况的热情。

    (三)提高服务水平。服务热线设置后,各地要安排专人值守,对群众的咨询、投诉和所反映的情况,应及时、认真进行处理,切实提高服务水平。

    (四)组织督促检查。省治理办将适时组织对各地服务热线的运行、宣传标牌设立情况的督查,并在全省进行通报。对所辖县(市、区)的督促检查,由各市(州)治理办负责组织。

    附件:“96198”宣传标牌示意图

发表于 2011-8-7 10:21 | 显示全部楼层
我晕哟,转发省上文件也要审核!

 楼主| 发表于 2011-8-7 12:34 | 显示全部楼层
虽然这是迟来的回复,但毕竟是有责任单位出来回复了,使老科委片区的居民聊感欣慰。

但也有值得商榷的地方。

一、“老科委片区住户密集,且小巷道两边的一楼门面大部分作门市用,此巷道常有中小型货车进出通行,此处溢出粪水属原邮电局宿舍楼与老科委的下水道破损所致。”——似乎与事实不符。此处街道中小汽车通行是压不烂的,这里的街道是华阳建筑公司修建“华阳盛境公寓”拉建筑材料的重车压烂的。

况且,老科委在这里也没有下水道。

二、“此巷道属居民进出的必经之路,为方便周围居民安全出行,改善粪水长流的现状。根据部门职能职责划分,应由环保部门负责督促由原邮电局与老科委两单位协同处理。”——由邮电局与老科委两单位协同处理等于没有说,地球人都知道这是落实不了的。不说老科委早就不存在了,就是存在也不该老科委负责。因为街道是华阳公司搞房产开发压烂的,管道也是他们压断的,理应由华阳公司负责回复;二是管道是邮电局的,怎么说也与老科委扯不上关系;三是街道是不是属于市政工程?如果是,又该谁负责呢?

三、原科委安置房旁至县医院十字路口、旺盛商都农贸市场底楼外的街道及空坝处的禽畜粪便不堪入目,鸡毛、鸭毛、鹅毛、兔毛等遍地都是,一风吹来,漫天飞舞,这些该不该环卫部门管理?如果不该又该哪个部门负责呢?

一点声明:发帖反映情况的“游击队长”本人家从不存在乱扔垃圾之不文明行为,家里产生的垃圾有专人清运。

再次呼吁:请求环治办及综合执法大队解决商贩不按指定地点贩卖鲜活畜禽及水产品而造成的环境“脏乱差”的问题;请求安监局责令旺盛商都开发商尽快排除旺盛商都冲排的雨水对原科委安置房造成的安全隐患!

发表于 2011-8-7 21:35 | 显示全部楼层
都是“闰土”,麻木了!

发表于 2011-8-8 11:22 | 显示全部楼层
哪里有人血,最好还是热的,我们老科委的人蘸个馒头吃吃!
发表于 2011-8-11 21:52 | 显示全部楼层
民生问题。

强烈建议丫丫版主将此贴置顶!

发表于 2011-8-12 09:50 | 显示全部楼层
该整治

发表于 2011-8-12 09:53 | 显示全部楼层
:@:@:@
这么久了相关单位领导不可能视而不见哟。

发表于 2011-8-12 09:58 | 显示全部楼层
相关单位领导不关心百姓,不为百姓排扰解难,早该下课了...................

发表于 2011-8-14 20:29 | 显示全部楼层
民生问题,口号而已。百姓安危,如同游戏!

发表于 2011-8-15 08:00 | 显示全部楼层
民生问题,口号而已。百姓安危,如同游戏!

 楼主| 发表于 2011-8-15 11:28 | 显示全部楼层
本人发帖反映的旺盛商都小区雨污对相邻原科委安置房地基冲刷造成的居民生命财产安全;旺盛商都底层鲜活畜禽水产品市场门外街道“鸡鸭贩子”不按规定地点经营,在街道上叫卖造成的畜禽粪便及动物内脏遍地、在街道上晒毛等产生的环境污染;“华阳盛景”公寓烂尾楼等问题怎么就不能引起相关部门及业主的重视?除环卫所有个回复外,其他单位及业主都集体噤声。

请问:相关单位的人都忙什么去了?

是不是都忙换届的事去了?

可不可以做到工作换届“两不误”呢?

发表于 2011-8-15 13:02 | 显示全部楼层
闹个球哇,你们直接打电话到巴中电视台新闻365嘛,一下就解决了,汉王庙那边通过新闻365就彻底解决了问题。,

 楼主| 发表于 2011-8-15 17:36 | 显示全部楼层
天气太热,最好是请喝点凉茶。

发表于 2011-8-17 08:08 | 显示全部楼层
环卫所好歹有个回复了。

环治办呢?

安监局呢?

综合执法大队呢?

片区责任单位呢?

还有祸害原科委安置房的旺盛商都开发商呢?

是不是也该有个说法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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