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巴中市级领导干部任前公示(最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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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11-8-10 09:03 | |阅读模式
干 部 任 前 公 示
(同职位人选按姓氏笔画排序)
李映同志(47岁,在职研究生,平昌县委书记)拟提名为巴中市委常委候选人;
何政同志(41岁,在职硕士,巴中市政府副秘书长、市政府办主任)拟提名为巴中市委常委候选人;
陈延荣同志(56岁,党校大专,巴中市委常委、副市长)拟提名为巴中市人大常委会主任候选人;
张长云同志(51岁,党校大学,南江县委书记)拟提名为巴中市人大常委会副主任候选人;
范申华同志(55岁,党校大学,通江县委书记)拟提名为巴中市人大常委会副主任候选人;
郭宝渝同志(52岁,党校研究生,巴中市政府秘书长)拟提名为巴中市人大常委会副主任候选人;
邱成平同志(47岁,党校大学,民建,民建巴中市委主委、市发改委副主任兼市物价局局长)拟提名为巴中市副市长候选人;
袁闻聪同志(47岁,在职大学,巴中市委组织部副部长、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局长)拟提名为巴中市副市长候选人;
李树海同志(56岁,党校研究生,巴中市委常委、副市长、宣传部长)拟提名为巴中市政协主席候选人;
谷继礼同志(52岁,党校大学,巴中市直机关工委书记)拟提名为巴中市政协副主席候选人;

敏同志(
55岁,党校大学,巴中市委副秘书长、市扶贫开发局局长)拟提名为巴中市政协副主席候选人;
周仁义同志(56岁,党校大学,巴中市财政局局长)拟提名为巴中市政协副主席候选人。
干部群众如有情况需要反映的,请于7日内(8月9日至8月15日)以真实姓名向省委组织部干部监督处(联系电话:028—12380,传真:028—86602574,四川省委组织部“12380”举报网站:http://sc12380.gcdr.gov.cn)或巴中市委组织部电话、书面反映或面谈。
中共四川省委组织部


2011年8月8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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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11-8-10 09:29 |
有很多人都在瞎闹,,,对巴中建设没起到一点作用,还成天在哪里诋毁现任领导人。。。。真不知道他们是怎想的,,,,愿人穷不愿人富!!!

发表于 2011-8-10 09:30 |
全都是本地的,要是全是外地的就好罗

发表于 2011-8-10 09:34 |
:):):)
发表于 2011-8-10 09:35 |
祝贺!体现了干部年轻化。

2015年优秀网友

发表于 2011-8-10 09:37 |
回复 江边大白鹅 的帖子

巴中的官官给老百姓做哪些,老百姓心中有杆秤,如果都去扑红,拍马屁,就有利巴中发展啦 ???

最佳新人

发表于 2011-8-10 09:38 |
:):)

发表于 2011-8-10 09:50 |
怎么都是离退休年龄不远的?

2015年优秀网友

发表于 2011-8-10 09:54 |
回复 江边大白鹅 的帖子

   非常不赞同朋友的观点!网络虽然是虚拟的,如果说老百姓恶意诋毁现任领导,我想我们的网监部门是有能力查到!并且可以追究相应的责任!如果老百姓的举报属实,那我们的政府为什么不认真查处?为什么该坚持正义的父母官装聋作哑!!???
发表于 2011-8-10 09:57 |
怎么换都是一样的

发表于 2011-8-10 10:02 |
是不是那年把端午节放假整成中秋节放假那个何政啊,还上升了

2015年优秀网友

发表于 2011-8-10 10:02 |
回复 江边大白鹅 的帖子

   另外给朋友更正一下,老百姓不是愿人穷不愿人富,而是看不起个别骑在人民头上,作威作福站、着茅坑不拉屎的庸官、贪官!

发表于 2011-8-10 10:05 |
祝贺

2015年优秀网友

发表于 2011-8-10 10:10 |
回复 巴中壹频道 的帖子

举报、反映、面谈,得不得遭打击报复?起不起作用?哪个来斗硬查处????

聋子的耳朵摆设!



发表于 2011-8-10 10:11 |
多数都是靠饭龄,不是靠水平!

2015年优秀网友

发表于 2011-8-10 10:12 |
02年市国土局在后坝村用批少占多的过时手续,打“白条”的方式,强征强占、强拆民房、并多次出现黑恶势力,屠杀农民抢占耕地的事件,市国土局土地储备中心,并未按相关政策,依法依规、解决、完善失地农民的各项社会保障,就开始卖地。
        05年11月29日,后坝11号地块由一人指定购买后,一直囤积、闲置;该购买人挂靠长城建筑公司,此宗地,按相关法律、政策,早该在07年11月29日由市国土地储备中心收回,并收取相关闲置费用后,重新挂牌、拍卖,然而挂靠人是长城建筑公司的项目经理,眼看房地产行业升温,便与挂靠公司的老总以打官司为幌子,想继续合法拥有11号地块的所有权。
      09年12月25日区法院发出【2009】巴州法执第446——1号公告称:“11号地块上的农户【案外人】自行清除种植的农作物和附属物,逾期,本院依法强制执行,造成损失由案外人自行承担。”由于失地后,相关职能部门一直没按政策,完善失地农民的社会保障问题,无生活来源的农民又恢复了部分耕地耕种,解决生计。对于法院的公告,我们都产生强烈的异议,鉴于后坝村以前,多次出现过黑恶势力为开发商开工“保驾护航”屠杀农民的事件,在场失地农民一致推举王明春写材料以文明的方式向党委、政府、法院提出异议,王明春写好材料,并签好字后,其他户主也自愿拿回家签字、按手印。于09年12月29日几户代表一同把[执行异议书】交到了区法院信访室。
  
   强加罪名    2010年1月4日接到区法院通知,相关农户到区法院,当时区法院工作人员态度十分蛮横、强硬的说:“你们的吃饭问题,不属于我们管,也不该我们管,法院必须要把11号地块的围墙给开发商砌起来,开发商也不是一、两天就能把房子修起来;只要你们现在不阻挡法院执行砌围墙,等法院执行后,你们拆围墙、找政府,找开发商,那是你们的自由。”当时一位在场农民就反驳道:“你们法院应当以事实、法律、法规为依据,化解矛盾;老百姓连吃饭问题都没解决,你们法院要这样执行,不是制造、激化更大的矛盾吗?”谁知区法院执行局周局长却气急败坏的指着那位农民说道:“把他以作伪证,阻扰法院办案拘留起来”一旁早有准备的法警,蜂涌而上,就将那位讲理的农民拷起来,那一刻,在场的农民,十分寒心、更明白什么是官商勾结。07年10月7日,在后坝村搞开发的一个建设公司老总就曾经当着社区干部、国土、城建职能部门人员的面,威胁后坝村群众说:“市委某某某副市长的老汉【父亲】都给我守了十几年工地、、、

发表于 2011-8-10 10:17 |
:lol:lol:lol:lol

2015年优秀网友

发表于 2011-8-10 10:30 |
回复 观察团 的帖子

你吃了豹子胆;P;P;P

发表于 2011-8-10 10:32 |
仇官仇富的心理要不得,影响健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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