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楼主: 四瓶毒酒

近观蓬安论坛乱象实乃山水如画一人之丰功伟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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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11-8-11 00:49 |
回复 飞在空中的鱼 的帖子

本人建议开一次蓬安论坛网友聚会,大家彼此交流面对面沟通消除误解

 楼主| 发表于 2011-8-11 07:08 |
回复 四瓶毒酒 的帖子


山水从来都是以蓬安正义良心自居。蓬安论坛之前是,蓬安论坛之后,想必其绝不可改变。
而多少了解其人其事的人都知道,他离良心还有十万八千里的差距。“良心”二字,到底怎样一个正确的写法?估计他还不明就里。
想当年,身居海田,编造了多少轰动一时的假新闻?连记者都上了他新闻的当!他没有新闻从业者的良心。
想当年,任教济中,他承包小卖部,教唆了多少学生去他处抽烟喝酒打牌?他没有从教者的良心。
想当年,文人落魄,兰怀德看中其“才”,推荐其到文化馆,其结果却反目成仇。他没有做人的良心。
想当年,控制论坛,剔不利自己之杂音,造无中生有之事端。他没有网络的良心。
以正义良心自居者,居然就如此之人

发表于 2011-8-11 08:08 |
回复 山水如画 的帖子

山水版主,不离开蓬安论坛,天理难容!

发表于 2011-8-11 08:47 |
;P;P;P
发表于 2011-8-11 08:51 |
201101021248260205.gif 看到你们各自的风彩和才华,深感这虚幻世界里可谓藏龙卧虎,精英辈出,社区之幸,蓬安之幸。

发表于 2011-8-11 08:52 |
只能说一句话,有何居心!

发表于 2011-8-11 09:18 |
大家都把这点口舌之争用在蓬安“服务”上。

最佳新人

发表于 2011-8-11 09:19 |
请各种各样乘机搅浑水的马甲不要捣乱和混淆视听。
在建议疯狂锁帖沉帖封杀和强奸民意的相如新传主动引咎辞职的本人发布的所有帖文中,本人所有帖文均以ID山水如画发布,绝不使用其他任何马甲,其他任何人使用的马甲一概与本人无关。
堂堂正正做人,光明磊落做事,想必不得死人!

最佳新人

发表于 2011-8-11 09:20 |
另外,这样的好帖子,我帮到起顶起!
不搞红怎么行呢?

最佳新人

发表于 2011-8-11 09:22 |
四瓶毒酒 发表于 2011-8-10 19:53 static/image/common/back.gif
近观蓬安论坛乱象实乃邓四平一人之丰功伟绩!

感谢你把所有人的功劳都强加于俺头上,只要他们不反对,我没得意见。
你怎么不说英国伦敦这次闹事烧房子也是我干的呢?反正都一样,不是我就是我儿子干的。

最佳新人

发表于 2011-8-11 09:23 |
回复 山水如画 的帖子

本人敬请在论坛里疯狂锁帖沉帖封杀和强奸民意的相如新传实习版主主动引咎辞职,绝对不是将他撵下去我来版主的意思。
   很多时候,让人民群众说话,让人民群众的呼声和切身利益能够通过论坛引起社会各界的关注与切实捍卫,比当千个万个版主更重要!


       为此:

        
建议在蓬安论坛里疯狂锁帖沉帖封杀和强奸民意的相如新传实习版主主动引咎辞职

      首先声明,本人绝不再担任蓬安论坛的版主,也不以任何马甲再担任蓬安论坛的版主。


      其次,客观公正地讲,蓬安论坛现任实习版主相如新传担任实习版主一年多来,其所作所为确实令我们广大网友非常失望,并因此而引起了论坛众多网友的普遍质疑和强烈不满。


   同时,我们强烈要求四川新闻网蓬安论坛由网民公开公平公正地公推公选新任版主!

发表于 2011-8-11 09:51 |
:P:P
发表于 2011-8-11 12:55 |
路过

最佳新人

发表于 2011-8-11 13:03 |
蓬安心驰神往 发表于 2011-8-11 12:55 static/image/common/back.gif
路过

你邓叔叔我欢迎你这个搞人身攻击的无耻之徒娃娃天天路过,我要你为你的路过在不久的将来付出惨痛的代价。我们不信走着瞧。

最佳新人

发表于 2011-8-11 13:04 |
蓬安心驰神往 发表于 2011-8-11 12:55 static/image/common/back.gif
路过

我再帮到你顶起!

发表于 2011-8-11 13:09 |
回复 山水如画 的帖子

尊敬的大作家山水如画你好,好耍吗?还是弱弱的给你建议,多写文章,少瞎胡闹,不要自毁形象

最佳新人

发表于 2011-8-11 13:17 |
尊敬的畜生:

    你好!

    俺在个别畜生的心目中自然形象坏,不坏,说明我才真的是坏了。我估计我在个别畜生心目中的形象不但坏,而且坏得很。天天恨俺恨得咬牙切齿吧。
    感谢畜生们将我锻炼成为了一位不怕水不怕火不怕鬼更不怕畜生的烈火金刚!
    没得你们这些畜生们,我哪里来的这么多网友们的关注和支持嘛。
    还写啥子文章哦,要向你们这些畜生们学习,学会吃喝嘌赌贪污,五毒俱全,那才是畜生之道嘎?



发表于 2011-8-11 13:21 |
回复 6546754756876 的帖子

这种指名道姓的帖子,不知道所说的那些事情是否属实?如果属实,你有没有真凭实据,如果有,是否向纪律检查委员会、反贪局、经侦大队,或者更上一级的相关单位、部门或领导进行实名举报?如果你已经进行过实名举报,那些单位部门是否给你回复?是肯定还是否定?如果你没有进行实名举报,经常在论坛里发表这些,又有什么意义呢?只要你有真凭实据,就不要怕实名举报。哪怕举报到北京去,都会得到众人的支持。如果没有真凭实据就发表你这种帖子,严格地说,你已经构成诽谤罪,诬陷罪了,是不是这样?

最佳新人

发表于 2011-8-11 13:26 |
四瓶坏畜 发表于 2011-8-11 13:09 http://www.mala.cn/static/image/common/back.gif
回复 山水如画 的帖子

尊敬的大作家山水如画你好,好耍吗?还是弱弱的给你建议,多写文章,少瞎胡闹,不要 ...


   妄图通过区区两篇啥子造谣中伤污蔑诽谤的狗鸡巴赋就妄想丑化和搞倒你们的四平叔叔?门都没得!写得越多越好,对于提升大家的知名度都有巨大帮助!
   实话实说,你们使用的这些下三烂的又笨又恶心的低劣手段,只能更加显示出你们的虚弱、无耻、荒唐、下流与无能。
   

发表于 2011-8-11 13:32 |
回复 山水如画 的帖子

你呀,还是那样,不听算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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