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气愤!!南溪县劳动局是这样来“维护”农民工的权益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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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11-8-11 15:33 | 显示全部楼层 |阅读模式
今年4月,家住宜宾市南溪县罗龙镇金竹乡山峰村村民刘光海在位于南溪县罗龙工业园区内的蓝天纸业下属一个垃圾分类处理厂上班期间被老板安排去关380伏的电闸,不想电闸漏电(之前就有工人反映该情况),将他吸附上去,当即击昏在地,幸得工友及时相救才捡回一条命。家人及时送进医院救治至今!
   在整个医疗期间,厂方完全置之不理,东推西拖的态度实在让人气愤与无赖。入院时,院方要求交3000元用于急救,黄姓老板留下300就走人:住院期间的生活费医疗费更是东拉西掉,受害人家属奔走相告毫无办法。厂方甚至气焰嚣张的说:“就是拿钱来打点各部门的关系也不会拿钱给你们。。。。
   无赖之下我们只有找到劳动部门请求协调解决这个事情。但事情却意外的发生着:
   一。劳动部门不知道有这个企业
   当我们满怀希望找到主管部门的时候却得知他们还不知道有这个企业。工人是否签订了劳动协议他们更是无从了解。我们不禁要问:主管部门的监督管理职责何在,出了这样的安全事故,农民工的利益从何得到保障?口口声声的为农民工维权怎样来体现??谁为农民工的基本权益买单???
   二。劳动部门的承诺为什么没有实现
   在我们向劳动部门请求协助解决后,他们还是及时与厂方取的了联系。我们的诉求也很简单:病人现在已无力承担相关的住院,医疗,生活,护理各项费用,要求先期垫付。劳动部门很支持,叫我们回家等结果。
   三。劳动部门的变化怎么这么快
   通过劳动部门的协调解决,厂方同意先期预付5000元的各项费用。5000元,对一个农民工来说已经能解决很大的问题了。。。可事情没有想象的那么简单:又是历经一个多月,我们“要”到了2000元。当我们再找劳动部门时,得到的答复是:“先搞工伤认定嘛,钱先垫着,最后要解决的。。。”
   现在病人已经为医治四处举债,无力再承担了,试问一下,怎么慢慢的来,怎么解决,等你所谓的程序是否就意味着病人无钱看病,延误医治。。。“等”是程序的必然过程,但对受害者来说,等下去的结果也先显而易见:等死!!!
   我们很愤概南溪劳动局的处理办法。态度的陡然转变不得不让我们去考虑企业老板说的那句:“就算拿钱打点关系也不会拿钱给你们。。。”作为一个普普通通的农民来说他们没有抗拒这些意外风险的能力,他们才是真正的弱势群体,需要保护的应该是他们!作为主管部门,国家和人民赋予了你这样的权利和职责,本应该实实在在为老百姓办事,哪能这样来推委与搪塞。更让人气愤的是劳动部门甚至有人说我们有敲诈勒索之意,真让人气愤不已。企业的责任你们不去追究,自己的责任不去承担,一切的一切还归咎于伤者不是,归咎于他们无理取闹,要求苛刻!再问:是你们的家人遭此不幸时,你们会怎样呢?那时我想你会首先自问自己的工作不足,然后严肃处理企业吧,至于费用我想不会象我们这样的伤心了。
   我们也知道象这样的问题全中国都太多,作为主管部门也是见惯不惊了。所以把这个事情公布于网上,希望各位能帮帮我们,谢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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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楼主| 发表于 2011-8-11 15:34 | 显示全部楼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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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这就是害我爸爸受伤的工厂

 楼主| 发表于 2011-8-11 15:35 | 显示全部楼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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污水横流,臭气熏天,就是在这样的环境工作,手都被污水泡烂了

 楼主| 发表于 2011-8-11 15:35 | 显示全部楼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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各种安全隐患随处可见

 楼主| 发表于 2011-8-11 15:36 | 显示全部楼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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污水随意排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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这样的企业相关安监,环保手续齐全吗?

 楼主| 发表于 2011-8-11 15:40 | 显示全部楼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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垃圾全部露天堆放,一下雨整个厂区全是废水

 楼主| 发表于 2011-8-11 15:40 | 显示全部楼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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谁来保护这些农民工的利益,谁能保证悲剧不会再次发生??

最佳新人

发表于 2011-8-11 17:09 | 显示全部楼层
特来关注。

发表于 2011-8-11 17:34 | 显示全部楼层
楼主留下联系方式噻,人家想帮忙的才找得到人嘛

发表于 2011-8-17 10:03 | 显示全部楼层
若是工伤就按《工伤保险条例》规定及时申请工伤认定就是了

发表于 2011-8-18 13:31 | 显示全部楼层
楼主留下联系方式噻,人家想帮忙的才找得到人嘛
发表于 2011-8-19 12:44 | 显示全部楼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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