深圳“印错彩票案”有了新进展。继深圳市福利彩票发行中心道歉之后,当事彩民朱刚未接受道歉并提起讼诉,索赔7万余元。此案定于8月25日开庭。
今年4月份,来自四川南充的打工者朱刚,在深圳龙岗一家投注站购买“刮刮乐”福利彩票后,发现有两张彩票中奖了,一张金额是1000,另一张是5万。随后朱刚前往深圳福彩中心兑奖,但被拒,对方称“彩票动过手脚”。此后又表示彩票在印刷过程中出现错误,属于错票,只能返还两张票的原购买价4元钱。
对话
“索赔7万,只拿我该拿的部分”
我没本事给彩票动手脚
新京报:那天你买了几张彩票?
朱刚:买了10张,一共20块钱。谁知道一刮开,就发现中了两张,一张1000,还有一张是5万。
新京报:什么时候知道彩票没法兑奖的?
朱刚:当天下午我就跟工厂请了假,去福彩中心,一个工作人员验了彩票后告诉不能兑奖。我当时就蒙了。
新京报:对方怎么解释的呢?
朱刚:他们告诉我这两张票都被人用激光做了手脚。他们用电脑扫描了,这不是中奖的彩票。我一下急了,我一个打工的,哪里有本事用激光给彩票动手脚?要是会这个,那我还打工干嘛?
新京报:后来你将彩票进行了鉴定?结果怎样?
朱刚:广东南天司法鉴定所给了《司法鉴定意见书》,写的就是“刮开区内的印刷体文字部位没有发现刮擦及化学试剂消退的变造痕迹”。
新京报:既然没有动手脚,为什么还是不能兑奖?
朱刚:这次他们说彩票印刷过程中出现错误,“42”的角掉了,看起来是“12”,属于错票。他们只肯给4块钱。
新京报:你对这个处理方法不满意?
朱刚:光是鉴定费就花了我3000块,我做模具工作,每个月的工资就3000多一点,还有误工费、交通费这些,4块钱能补偿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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