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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网友“魅在巴山”所反映问题的回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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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11-8-14 09:07 |
我们希望看到对签发文件的领导是如何处理的,不要动不动就整个打字员、起草人员来顶包,这是组织工作哦,不是简单的“端午节放假通知”,难道没有人负领导责任?难道该负责的人员也不能披露,难道又要找“临时工”顶包?
难道外部宣传停职一个月,内部档案记录公休一个月?
  与端午节放假通知事件相比  这次的处理很一般  当然一个是市级, 一个是区级,这样的差别难道是在体现政府级别的不同?
   话又转过来,几年前市级出现的问题,在区级,几年后又出现,这是啥子原因?疏忽??
最好是处理清楚(责任划分清楚、处理文件要正式发文),免得让当事人不清不楚,耽搁了人家的政治前途!!

发表于 2011-8-14 09:18 |
组织部门行动还蛮快的,态度蛮诚恳的,好事啊!好事!网络民意被重视本身就是好事啊!
发表于 2011-8-14 09:23 |
看来我们的组工干部还是挺在乎民意。知错能改,善莫大焉......其实也没有多大回事,别为难发文的同志了,天天写材料也怪辛苦的哦~~好大回事嘛~~~重新发公告就是了...下次注意就是了.....
:handshake:handshake以后不可再出错了

发表于 2011-8-14 09:26 |
有过错应该批评,但能否多予一点包容,少一些指责或全盘否定

发表于 2011-8-14 09:30 |
664108753 发表于 2011-8-14 09:26 static/image/common/back.gif
有过错应该批评,但能否多予一点包容,少一些指责或全盘否定

是的  应该多一点包容。
毕竟这里是巴中,毕竟全国都在XXXX初级阶段…………
水平有限是可以理解的
我来发几十个人的通知  也可能出错
但是!!!如果每次都包容,那还要个公文处理流程 有个P用!!!!!!

发表于 2011-8-14 09:42 |
引用:
“事情发生后,区委组织部根据调查核实的情况,庚即召开了部长办公会,对具体经办人作出了停职一个月,并在干部职工会上深刻检讨的处理决定。同时,在部内立即开展为期一个月的作风整顿,要求全体干部职工以此为戒,举一反三,认真查找和深刻剖析存在的问题,切实采取有效措施,进一步强化大局意识、责任意识、服务意识,树立“公道、正派、严谨、规范”的组工干部良好形象,真正把组织部建成“让党委放心、让群众满意”的模范部门。”
    以上是楼主所谓的回复,还有不少“网友”(枪手?)说,回复很积极,态度很端正。真的端正么?组织部发的一个公告,就凭“经办人员”就可以拿来到公开媒体上发布??这个“经办人员”姓甚名谁?什么职务??
   一个错误的公告,难道就在网上发个帖子道个歉就算完了,如果这个部门笨,那我提醒,立即重发公告,并将重发的公告做好保存!!!

  


发表于 2011-8-14 09:42 |
喝得太多了。

发表于 2011-8-14 09:44 |
就你们组织部门都这水平,你们考察的干部怎能为百姓办事??????????????

发表于 2011-8-14 10:19 |
这次公考,是按照《四川省统筹公开选拔党政领导干部实施办法》的要求,实行统一公告、统一标准、统一命题和测试、统一公布结果的办法面向社会公开选拔,整个过程都是公开透明的,监督工作贯穿全过程。这次任前公示出现的问题的确是一个失误,但干部监督的重点应是公考程序、任职资格等方面的监督,这也才是一个负责任的监督。

发表于 2011-8-14 10:23 |
还有没有搞错的

发表于 2011-8-14 11:14 |
这次公考是完全公开透明的
http://www.examda.com/gx/zixun/zhaokao/sichuan/20110517/100256705.html
http://www.examda.com/gx/zixun/zhaokao/sichuan/20110517/100819158.html

发表于 2011-8-14 11:19 |
我认为组织部门的态度是诚恳的,处理也是及时的,应理性对待。

发表于 2011-8-14 11:24 |
知错能改善莫大焉

发表于 2011-8-14 11:48 |
:(:(

发表于 2011-8-14 12:26 |
:victory::victory::victory:
发表于 2011-8-14 12:33 |
好多内部人员穿着马甲的自我谅解哟

发表于 2011-8-14 13:04 |
      1996?2006?有几个数字相同?

发表于 2011-8-14 13:16 |
就你们组织部门都这水平,你们考察的干部怎能为百姓办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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