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江县公安消防大队 关于招收消防文员的公告 为了缓解南江县消防大队警力不足问题,根据工作需要,面向社会公开招聘消防文职雇员。
一、招聘原则 招聘遵循“公开、平等、竞争、择优”的原则,面向社会,公开招聘,统一考试,综合评定,择优聘用。 二、招聘条件 (一)拥护党的路线、方针、政策,热爱中国共产党,热爱社会主义祖国,热爱消防事业,政治历史清楚,无不良记录,遵纪守法,品德优良,乐于奉献,现实表现好,服从工作分配。 (二)具有全日制大专以上学历。具有较好的写作能力,能熟练操作计算机、办公软件,新闻、文学等相关行业人士优先聘用。 (三)限女性,35岁以下,身体健康,无传染性疾病。 三、招聘岗位 消防文员:2名,主要负责消防宣传、社会培训、档案管理等工作。 四、招聘程序: 1、报名时间:2011年8月18日至9月8日 2、报名地点:南江县公安消防大队(南江县光雾山大道城庙段)二楼大队办公室。联系方式:0827-8268110,15982719658王先生。 3、笔试:报名日期截止后,统一组织笔试考试。 4、面试:笔试结束后,根据分数高低,按照招聘人数与面试人数1:2的比例确定进入面试人选。 5、健康检查:根据笔试、面试结果确定拟聘人员,拟聘人员自行到县级以上医疗机构进行体检,不符合健康要求的,不予聘用。 五、报名要求: 报名时携带身份证、户口簿、国家承认的院校毕业证书。2张近期免冠一寸照片,并提供上述证件复印件一份以及能说明个人特长、成绩的相关材料。 六、考试内容及时间(另行通知)
七、录用办法: 经面试、笔试、体检、政审合格后,经试用一个月后考核能胜任工作岗位的正式录用,并签订正式合同(每年签一次),录用后工资结构为:基本工资1000+绩效奖励300+新闻稿酬,每年基本工资根据社会经济发展情况逐年递增,并依法办理社会保险和医疗保险。经考核不能胜任岗位职责要求的取消聘用资格,解除合同。文职雇员在合同期内如违反国家法律、法规和其他规章制度的,将给予辞退。 二〇一一年八月十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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