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山东枣庄高新区招聘教师要求父母须都是干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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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11-8-17 11:07 | |阅读模式

15日,有网友在网上爆料,称“山东枣庄市高新区2011年招聘教师,竟然要求父母都是干部”,高新区教育局回应说:“这是为高新区作出贡献的事业单位的职工享受的权利,是为照顾这些职工的子女。”

网友公布的“2011年高新区招聘教师简章”显示,这次招聘采取考试与考核相结合的方式进行,共招聘语文、英语、数学等7个科目共12名教师。但在其列出的招聘条件中则明确要求“父母为高新区区属单位人员或为街道办事处机关、事业单位职工”。并且报名时“须持村(居)证明或父母所在单位证明(证明需盖单位公章,并由村(居)书记和街道主要负责人签字)”。

15日下午,记者按招聘简章上的电话致电高新区教育局,该局一工作人员表示,网友帖子中说的确有其事。对于网友质疑的为何招聘条件中要求考生父母必须是干部,该工作人员说:“高新区以前很穷,现在经济发展起来了,那些机关事业单位职工都作出了很大贡献,让他们的子女报考,也是他们享受的权利。”这位工作人员还一再强调:“这种现象也很普遍,山东其他地方也这样限制,我们这样做也是为当地百姓考虑的。”http://www.qq.com/favicon.ico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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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本贴仅代表作者观点,与麻辣社区立场无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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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2年优秀版主

发表于 2011-8-17 11:43 |
:Q:Q:Q

2022年优秀版主

发表于 2011-8-17 11:44 |
:curse::curse::curse:

发表于 2011-11-18 11:24 |
路过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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