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洪雅烧碱厂的悲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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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11-8-17 19:09 | |阅读模式
四川省洪雅人民政府:
四川省洪雅人民法院:
四川省洪雅化工总厂清算组:
四川省洪雅县社会保障局局长:
化工总厂清算小组组长徐志福:


我们是自洪雅化工总厂的职工,与该厂签订了《劳动用工合同》。公证人:张成军,应受法律的保护。
现在,我厂已进入破产清算解决阶段,职工的安置方案已经出来,该厂与我们解除劳动关系的同时,为职工购买自进厂之日起至2010年底的养老保险单位部分,但我们所在厂区内已购集资房的七十二户职工的住房安置一字未提。
昨天,我们七十二户集资住房职工听了徐局长谈到该集资房的安置方案时,令人吃惊!厂区七十二套房与人民路化工总厂所建的住房完全一致,都是先集资,后建房,并承诺为我们办理房产证,我们的性质完全一样,但由于他们是当时化工总厂的领导,于1997年单位给他们办了房产证,而我们厂区的集资房却一直没办房产证,1998年破产至20118月要与我们解除劳动关系时,清算小组也没有为我们办理房产证。据我们了解,建住房[2007]258号文件《经济适用房管理办法》第六章 单位集资合作建房第三十五条明确规定:单位集资合作建房是经济适用房的组成部分。《经济适用住房管理办法》(2004520日实施)中明确指出:职工个人购买的经济适用房,房屋产权归职工个人所有。《企业破产法》实施细则第八十一条第三款中明确指出:企业破产后,单位集资建房未取得房产证相关手续的,清算组有责任为其办理房产证相关手续。
   然而,我们感到万分痛心的是:自洪雅化工总厂1998年破产至2011年长达14年的时间,清算组都没有为我们办理房产证相关手续。这些历史遗留问题是谁造成的?现在,我们所住的房子十分破旧,漏雨十分厉害,所处的环境整日尘土满天,吃水都成问题。我们都是四十多岁的中年人,我们把最美好的青春都贡献在洪雅化工总厂,现在我们又是上有老,下有小,而我们因长期失业,又找不到工作,孩子又正上高中、大学,我们就象是一群难民,生活举步为艰,破旧不堪的房子里居住一家几口,随着我们的年龄不断增大,我们的生活更加不敢想象。难道你们就这样置之不理吗?求求你们发发善心吧!

2010
年,清算组的肖朝模同志与房管局的工作人员测量了我们的住房,实测的使用面积分别为123平方米一家、
93.4平方米五十一家,88平方米一家,61.5平方米两家、44.4平方米十三家,而肖朝模同志上报的面积为80平方米、及40平方米,我们先集资后建房属经济适用房,给我们定性为公房是完全错误的,没有办理房产证不是我们的错,我们的要求很简单:房子等面积换等面积,超出面积补差价,价格与附近其他拆迁住户超出面积的价格一致。并承诺给我们办理房产证相关手续。
    我们七十二户难民非常害怕,随着劳动关系的解除,住房又给我们定义为公房,住房安置解决方案又极不合理,我们都不敢来签字,敬请各位领导理解!我们已经担惊受怕够了!
我们请求解除劳动关系的协议与集资住房安置协议同时进行,方能稳定民心!
敬请各位领导设身处地为我们想一想,顺应民心,为我们
解决历史遗留的集资住房问题。
此致
                      七十二户集资住房职工联名呈上
                       20118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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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麻辣社区平台所有图文、视频,未经授权禁止转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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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11-8-17 20:38 |
关注,同情。

发表于 2011-8-17 22:09 |
同情。

发表于 2011-8-18 09:34 |
     如果所述属实,集资建房定义为公房确实不妥  
   对于破产清算,第一位的是安置好企业员工。这么长时间的清算,这点遗留问题都解决不好。维护社会稳定不是几句空话。政府拿钱都要买平安,何况是人家集资建的房,定位公房确实不妥。我参加过多家企业的关闭清算,体会就是:平安清算,了就是好。政府千万不要企图在清算中拿回点什么。

发表于 2011-8-18 09:34 |
     如果所述属实,集资建房定义为公房确实不妥  
   对于破产清算,第一位的是安置好企业员工。这么长时间的清算,这点遗留问题都解决不好。维护社会稳定不是几句空话。政府拿钱都要买平安,何况是人家集资建的房,定位公房确实不妥。我参加过多家企业的关闭清算,体会就是:平安清算,了就是好。政府千万不要企图在清算中拿回点什么。

发表于 2011-9-23 23:28 |
我也是该倒闭厂的一位受害人之一,1993年进该厂那是年纪还小,厂里给我们发的工资只能够吃饭。 94年还有一个月工资都没给我们发。艰难的过了几年。带着失望的心情离开了那里。      

发表于 2011-9-23 23:37 |
现在那个厂子好像是把地卖给了开发商吧,听说卖了地后要给我们在哪里上过班的人买社保吧,  结果一问心都凉了半截说我们93年进厂不是居民不给与办理。试问我们不是在那里白浪费了好几个春秋吗?试问你们那些核算小组的人有娘心没?能不能为我们为了厂还是辛苦过几年的职工们考虑考虑。

发表于 2011-9-24 00:43 |
改革的成果被蛀虫们吞噬,改革的恶果由普通百姓来承担。这样就是河蟹啰!
http://img.mala.cn/album/201107/25/224610tky7a57hswhhhc11.jpg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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