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内江市发改委关于各位网友关注的内江房价持续高涨问题的集中回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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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11-8-19 11:59 | |阅读模式
关于各位网友关注的内江房价持续高涨问题的集中回复
四川新闻网麻辣社区:


    201189,网友“talasha”、“聪明虫lzw”、“甜城之恋”
在麻辣社区发帖,反映内江房价持续高涨的问题,现将市发改委就该问题的调查处理情况回复如下,感谢网友监督和关注。


附相关贴文:

【胡侃】关于内江房价疯涨的阴谋论
http://www.mala.cn/forum.php?mod=viewthread&tid=2771609&fromuid=922900
内江现在房价猛涨原因何在--是开发商黑心还是政府监管不到位
http://www.mala.cn/forum.php?mod=viewthread&tid=2767942&fromuid=922900
平均上涨千元 四川内江房价一路“凯歌”
http://www.mala.cn/forum.php?mod=viewthread&tid=2604873&fromuid=922900



市发改委1.jpg

市发改委2.jpg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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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11-8-19 15:11 |
这个也算回复

发表于 2011-8-19 16:22 |
内江发改委:
    你们愿意对网民反映的问题做回复,态度是好的。但是作为一个普通网民我有以下疑问:
    一、为何不公布每一个楼盘的具体价格,你们公布这个模糊的价格与未公布有什么区别?!这不是在忽悠网民吗?
    二、这几年来,内江每个楼盘都需要交所谓的“诚意金”、“排号费”,每一个内江人都知道,你们发改委不知道?(如果不知道,你们算不算失察呢?如果你们知道,不查处,算不上失职呢?)
    希望:
    一、请你们公布每个楼盘备案的具体价格,因为开发商向你们公布的价格和百姓的价格可能不一样。
    二、查处楼盘收取买房者所谓的“诚意金”、“排号费”,不要告诉我们没有这种现象,地球人都知道。

发表于 2011-8-19 17:29 |
避重就轻的回复,老百姓买房子缴纳诚信金、保证金和排号购房如何解释?

发表于 2011-8-20 13:02 |
回复 流浪的房子 的帖子

质问得好
内江一个二级城市为何房价可以和重庆主城的房价相媲美?

发表于 2011-8-20 13:02 |
在内江购买房子是一种不划算的想法

发表于 2011-8-21 10:57 |
这有什么,内江隆昌的房间都可以和内江媲美啦,隆昌的房间都5000多了

发表于 2011-8-21 10:57 |
这有什么,内江隆昌的房间都可以和内江媲美啦,隆昌的房间都5000多了

发表于 2011-8-22 00:46 |
内江的房价真的是高 实在是高

发表于 2011-8-22 14:21 |
呵呵,当官的笑啊,房价不高,还得涨,全是狗官

发表于 2011-8-22 17:04 |
内江的房价川南第一  
都快直逼7000了

发表于 2011-8-22 20:56 |

发表于 2011-8-22 22:32 |
不涨高点,他们分配的收入就减少了:@:@:@:@

发表于 2011-8-22 23:11 |
:@:@:@:@:@:@

发表于 2011-8-23 17:47 |
老唐的功劳,谢谢!

发表于 2011-8-23 18:03 |
唐哥一来 房价一路高升

发表于 2011-8-24 01:52 |
明码高价,
嗯,爱买不买,
这发改委怎么感觉就是中石油,中石华,电力公司和房产公司开的股份公司呢?
杂不算算开发商的利润到底有多高呢?
大家一起来,不买房才是硬道理,
半年内不买房,房价一定会下来50%

发表于 2011-8-24 10:53 |
开发商。、


可以自己定价都嘛

发表于 2011-8-24 18:07 |
            
房产证加名 100万房子得缴税3万多
     
《婚姻法》新司法解释一出炉,在房产证、商品房交易合同上加名的问题成了焦点。购房后,女方要求在合同上加名或房产证上加名,这能否实现?青岛目前政策如何规定?8月22日,记者进行了采访调查,结果可能要让部分女士失望了。根据规定,签订新房合同后,如果想在购房合同上加名,只能撤销网上签约,还要查女方的限购情况,根本无法实现,政策也不允许。在房产证上加名倒是可行,不过加名需要缴税。虽然目前咨询加名情况的人很多,然而还没有一笔这样的业务。

  “前天刚咨询了房产证上加名的事儿,程序很麻烦,还得缴税。”8月22日,在市南区工作的刘女士向记者反映说,“我们家的房子是老公买的,2008年年底按揭贷款买的,当时贷了30万,首付是他自己交的,贷款也是他自己还。《婚姻法》新司法解释一出,我们商量了一下,想把房产证改一下,加上我的名字。当时老公也同意了,说可以加。然而打咨询电话一问,还得缴税,而且还得有我的限购证明,也就是住房情况证明,非常麻烦。缴税也很多,基本跟二手房交易一样。我们的房子80多平方米,得缴2万多的税,得不偿失,只能作罢了。”

  根据《婚姻法》新司法解释,婚前个人按揭买房,离婚时归个人;婚后一方父母出资为子女购买不动产且产权登记在自己子女名下的应认定为夫妻一方的个人财产,通俗地说,这意味着,婚后父母给儿子买的房,媳妇没有份儿。当然,在房产证上加上名字就可以避免净身出户了。

  8月22日,记者咨询市房地产交易中心税务窗口了解到,可以在房产证上加名字,但需要缴税。根据规定,税费包括3%的契税和千分之一的印花税。也就是说100万的房子想加名需要缴3万多的税。

  二手房可以拿着房产证去交易中心办理加名,但新房就要悲剧了。“刚买的房子,签了合同,想给女朋友把名加上,怎么操作?”22日上午,记者以购房者的身份咨询了市房地产交易中心。“合同加名,这需要撤销网上合同,很麻烦。”“具体怎么操作?”“现在限购以家庭为单位,她现在不是你妻子,你们登记后可以查询限购,但现在不行。在购房合同上加名字,涉及更名问题,而更名早已经被叫停了。”

  记者调查了解到,青岛对于撤销网上合同的规定非常严格,没有合适理由根本无法撤销合同。根据规定,买卖双方达成解除商品房买卖合同协议,共同申请撤销合同网上备案,除应提交双方共同申请书、解除商品房买卖合同协议、身份证明、退款证明(银行转账凭证)等相关材料外,还应按不同的情形提交相关材料方可办理。

  另外,合同加名也涉及更名问题。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城市房地产管理法》的相关规定,未依法登记领取权属证书的房地产不得转让;国家实行房地产成交价格申报制度,房地产权利人转让房地产,应当如实申报成交价格,不得瞒报或者作不实的申报。也就是说新房办理房产证之前,不能进行房产转让。

  22日上午的时候,记者多次拨打税务窗口电话,然而电话一直处于占线状态。李沧区某楼盘营销总监告诉记者,一周以来,不少老客户打电话咨询合同加名问题,一说他们就知道,结果很清楚,想加名字非常难,还涉及银行那边,而且还得递交申请。比方说,女方名下有无房产,现在都是以家庭为单位进行审核。“女方也不是没机会,等到房子交房以后,办了房产证,到时候可以署上两个人的名字。”

  22日下午,记者再次进行了咨询。税务部门给的答复也很明确,房产证上加名可以,通过赠与方式进行缴税,但现在还没有这样的业务出现。

  对于房产证加名字的具体程序,记者了解到,需要女方携带相关材料到交易中心填写《购房人及家庭成员情况申报表》。符合条件的,交易中心出具《住房情况证明》。市民买房办理合同网签备案时需提交《申报表》、《住房情况证明》及家庭成员身份证明等材料。拿到相关证明以后,才能进行赠与办理,缴税,加名。

发表于 2011-8-24 18:10 |
房产证加名 100万房子得缴税3万多  
婚姻法》新司法解释一出炉,在房产证、商品房交易合同上加名的问题成了焦点。购房后,女方要求在合同上加名或房产证上加名,这能否实现?青岛目前政策如何规定?8月22日,记者进行了采访调查,结果可能要让部分女士失望了。根据规定,签订新房合同后,如果想在购房合同上加名,只能撤销网上签约,还要查女方的限购情况,根本无法实现,政策也不允许。在房产证上加名倒是可行,不过加名需要缴税。虽然目前咨询加名情况的人很多,然而还没有一笔这样的业务。

  “前天刚咨询了房产证上加名的事儿,程序很麻烦,还得缴税。”8月22日,在市南区工作的刘女士向记者反映说,“我们家的房子是老公买的,2008年年底按揭贷款买的,当时贷了30万,首付是他自己交的,贷款也是他自己还。《婚姻法》新司法解释一出,我们商量了一下,想把房产证改一下,加上我的名字。当时老公也同意了,说可以加。然而打咨询电话一问,还得缴税,而且还得有我的限购证明,也就是住房情况证明,非常麻烦。缴税也很多,基本跟二手房交易一样。我们的房子80多平方米,得缴2万多的税,得不偿失,只能作罢了。”

  根据《婚姻法》新司法解释,婚前个人按揭买房,离婚时归个人;婚后一方父母出资为子女购买不动产且产权登记在自己子女名下的应认定为夫妻一方的个人财产,通俗地说,这意味着,婚后父母给儿子买的房,媳妇没有份儿。当然,在房产证上加上名字就可以避免净身出户了。

  8月22日,记者咨询市房地产交易中心税务窗口了解到,可以在房产证上加名字,但需要缴税。根据规定,税费包括3%的契税和千分之一的印花税。也就是说100万的房子想加名需要缴3万多的税。

  二手房可以拿着房产证去交易中心办理加名,但新房就要悲剧了。“刚买的房子,签了合同,想给女朋友把名加上,怎么操作?”22日上午,记者以购房者的身份咨询了市房地产交易中心。“合同加名,这需要撤销网上合同,很麻烦。”“具体怎么操作?”“现在限购以家庭为单位,她现在不是你妻子,你们登记后可以查询限购,但现在不行。在购房合同上加名字,涉及更名问题,而更名早已经被叫停了。”

  记者调查了解到,青岛对于撤销网上合同的规定非常严格,没有合适理由根本无法撤销合同。根据规定,买卖双方达成解除商品房买卖合同协议,共同申请撤销合同网上备案,除应提交双方共同申请书、解除商品房买卖合同协议、身份证明、退款证明(银行转账凭证)等相关材料外,还应按不同的情形提交相关材料方可办理。

  另外,合同加名也涉及更名问题。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城市房地产管理法》的相关规定,未依法登记领取权属证书的房地产不得转让;国家实行房地产成交价格申报制度,房地产权利人转让房地产,应当如实申报成交价格,不得瞒报或者作不实的申报。也就是说新房办理房产证之前,不能进行房产转让。

  22日上午的时候,记者多次拨打税务窗口电话,然而电话一直处于占线状态。李沧区某楼盘营销总监告诉记者,一周以来,不少老客户打电话咨询合同加名问题,一说他们就知道,结果很清楚,想加名字非常难,还涉及银行那边,而且还得递交申请。比方说,女方名下有无房产,现在都是以家庭为单位进行审核。“女方也不是没机会,等到房子交房以后,办了房产证,到时候可以署上两个人的名字。”

  22日下午,记者再次进行了咨询。税务部门给的答复也很明确,房产证上加名可以,通过赠与方式进行缴税,但现在还没有这样的业务出现。

  对于房产证加名字的具体程序,记者了解到,需要女方携带相关材料到交易中心填写《购房人及家庭成员情况申报表》。符合条件的,交易中心出具《住房情况证明》。市民买房办理合同网签备案时需提交《申报表》、《住房情况证明》及家庭成员身份证明等材料。拿到相关证明以后,才能进行赠与办理,缴税,加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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