麻辣社区-四川第一网络社区

校外培训 高考 中考 择校 房产税 贸易战
楼主: 榕树花

司机大哥泡妹妹注意了;不要被电子眼拍到了

  [复制链接]

发表于 2011-8-23 18:45 | 显示全部楼层
让他婆娘看了,绝对扫地出门
发表于 2011-8-23 19:52 | 显示全部楼层
:lol:lol:lol:lol:lol:lol:lol:lol:lol:lol:lol:lol:lol:lol:lol:lol:lol:lol:lol:lol:lol:lol:lol:lol:lol:lol:lol:lol:lol:lol:lol:lol:lol:lol:lol:lol:lol:lol:lol:lol:lol:lol:lol:lol:lol:lol:lol:lol:lol:lol:lol:lol:lol:lol:lol:lol

发表于 2011-8-23 20:22 | 显示全部楼层
;P;P;P;P

发表于 2011-8-23 20:53 | 显示全部楼层
不简单啊!

发表于 2011-8-23 20:54 | 显示全部楼层
为何不公布违章车和不道德行为呢?确倒查公布不法行为的行为呢!?这不是在纵容犯罪吗?这国家、社会是否就是在纵容有钱(权)有势的人群犯罪呢?继续下去,迟早是要被人民推翻的!占用国家公共资源,不公正、公平、公开,就如“摸乳哥”照片占用不公开用来敲诈摸乳哥不是不可能的,这是否算是腐败的冰山一角呢!公开了不雅照或违法照是否避免了腐败,也是否就可以减少一些违法者呢!。

发表于 2011-8-23 21:23 | 显示全部楼层
建议:全国各地将所在的电子眼监控摄像对违章违法的车子或人的行为在各地的交通执法大厅的显示屏上连续滚动播出。一、显示了公平、公正、公开;二、让全人民视觉监督,到达人人自觉行为;三、官员财产不是要公开嘛,单位“三公”要公开嘛,那么对人们的不法行为也要公开。强烈建议在公共场所修建大型显示屏,对不法行为给以公开,这样我想社会上的犯罪率将下降。我认为违法的行为,法律是不应该将它作为侵犯隐私来保护,所以公开不法行为不能算作侵犯隐私。否则就是纵容犯罪!。
发表于 2011-8-23 21:43 | 显示全部楼层
电子眼厉害!

发表于 2011-8-23 23:09 | 显示全部楼层
这哥子真有趣。www.dzf.cc

发表于 2011-8-23 23:22 | 显示全部楼层
2011823164562738559.gif

发表于 2011-8-24 01:30 | 显示全部楼层
本人定他个摸奶后危险驾驶罪。

发表于 2011-8-24 07:10 | 显示全部楼层
昨日在网上风传的绵阳川B牌照的车主被电子眼拍到正在摸副驾上女纸胸的照片。QQ群上群情激昂,让人感受到了几年前陈关西“艳照门”事件时的集体狂欢状态。厚道点的,还给人物和车牌加点马赛克,不厚道的,直接就上大图“裸奔”。今天一早,有人已宣称,人肉出车中的主人公身份,一个是某著名家电品牌驻南充分公司经理,而女的则是一位大学生。据说两人是情人关系。

  人们关注的点,主要在“摸”上面。其次,则是此人是不是两个公务员?两人是恋人还是婚外情?大伙如围观阿Q摸小尼姑头一样,既觉兴奋和刺激,又有些妒忌和失落感。当然,也有不乏谴责之声,但谴责的内容,仅停留在道德层面,认为这对狗男女太YD了,简直饥渴得什么都不顾。
发表于 2011-8-24 07:38 | 显示全部楼层
应追查图片的来源,严惩那些乱传图片的人.

发表于 2011-8-24 08:12 | 显示全部楼层
大家不要虚火哈

发表于 2011-8-24 08:14 | 显示全部楼层
泄露文件

发表于 2011-8-24 08:28 | 显示全部楼层
不管是摸的,还是传照片的都应谴责

发表于 2011-8-24 08:41 | 显示全部楼层
:o:lol:lol:lol

发表于 2011-8-24 10:11 | 显示全部楼层
见怪不怪了,少议论别人,把自己管好,就可以了。

发表于 2011-8-24 10:16 | 显示全部楼层
凉山甘洛县的天眼现在的用途就是拍车辆乱停乱放,这也对,可是你在路边上下个人或者稍停一下有事跟朋友说一两句,也要被拍,后果就是罚款100-150元,扣2分----------------,据说在控制室抓拍的警察每次收入2元,要是一天抓拍50辆,那不是就有100------甚至更多!!!!!正儿八经的临时停车位又无法停车,车位全部被跑运输的黑车长期霸占----------哎!好两年了,交警运管上一趟下一趟却视而不见——————————————
  当前版块2016年12月1日之前所发主题贴不支持回复!详情请点击此处>>
复制链接 微信分享 快速回复 返回顶部 返回列表 关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