兄弟们还是没有彻底明白我的意思,我现在查了我手机通话,我把时间告诉各位兄弟伙,大家推测有没有矛盾:
我10点26分接了同事一个电话,这时我还在广元保养车。我估计大约在10点50左右在广元金顺汽车园保养结束,然后出发到巴中。出广元后我发现汽油不够,在元坝马上就要上高速时没有上高速,从左手边的陆拐进去大约500米有一个加油站,加了310元钱的油,然后马上折回头上高速。我们按照平常的速度,从金顺到高速,包括在广元城里穿,中间我还加了油,这一段路应该需要1个小时。那么我11点过8分可能到达广巴高速65公里处吗?既然不能到,就不可能出现超速。我上高速的时间应该是在11点50左右。
那么我就算开飞车,11点过8分已经上了高速超了速,我说的是如果哈,哥们看清楚。我现在就当成我已经在65公里处违章超速了哈,那么在时隔1个小时后,也就是在12点过8分,又在在广巴高速76公里处超速,两次超速时间间隔1个小时,距离间隔11公里。我记得非常清楚,中间绝对没有停。在高速路上,我侄儿给我打了一个电话,在巴中收费站我同学打了一个电话,同学打的电话时间就是我到达巴中收费站的时间:12点37分。我到了巴中城,因为江北整路,我从广场后面绕,车子挂在柱子上了,我在13点16分打电话到保险公司正式报案。
这就是我那天的时间表,这绝对没错的。从时间上来看,我11点过8分不可能到达广巴高速65公里处,这是绝对的。目前的广巴高速全长好像是112公里,那么76公里处也就是离巴中只有36公里了。如果我这个时候在这里违了章,那么我跑36公里就用去了29分钟,时速在70公里左右,这应该还算差不多。
我通话记录的时间不能作为证据,但是我上高速和下高速肯定有时间记录,這是可以作為證據的!從上高速、下高速的時間可以判定中間沒有停,也就不可能發生1個小時才跑11公里,從而至少能證明我只可能出現一次超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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