平昌县县城屋顶风貌改造办公室 关于平昌论坛反映向阳巷居民借风貌改造违规追加楼层的情况回 复 网名为“开心阳光”的网友: 8月26日22:55,您在“平昌论坛发”贴为《张县长,建设局也该管管了》,反映向阳巷居民孙秀良借城区风貌改造违规追加楼层,27日下午县城屋顶风貌改造办公室就对此贴的真实性进行了核查。28日早上8:30,县风貌改造办公室成员单位:城管局、住建局、建设国土环保执法大队、江口镇及新华街社区居委会等部门负责人和建设国土环保执法大队队员20余人,对孙秀良住房处进行了现场查看,现将具体情况回复如下:
一、基本情况 孙秀良所建房屋在江口镇新华街西段1巷24号,经住建局审批修建一梯二套住户共9层,房屋结构为砖混。2011年5月25日,平昌县房屋安全鉴定办公室对该房屋进行了安全鉴定,该房为挖孔桩基础,砖混结构,坝基石质坚硬,层层高有圈梁,构造柱从底到顶,1、3、9层为现浇板,4—8层为预应力钢筋砼预制板,屋顶为彩钢棚不上人坡层面,该房整栋评定为Bsu级,能够正常使用。5月26日,该住户申请,按县委、政府屋顶风貌改造通告要求,对屋顶实施风貌改造,申请经社区、江口镇政府签字盖章后,交于住建局。该申请于8月3日一并转交到风貌改造办公室(办公地点设在县城管局),经五个组层层现场查看签署意见(见附件),到建设国土环保执法大队交保证金5000元,规划审批及技术指导组长审核后,报风貌改造办公室审批。
二、审批程序 1、户主申请。附:实际现状图(应标明位置)和外观效果图(附后);产权证明;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复印件);安全承诺书或质量安全证明材料。 2、社区、镇政府初审意见。要求现场查看后签署意见。 3、规划审批及技术指导组勘察意见。从住建、城管、江口镇、建设国土环保执法大队抽调专人结成,由住建局负责技术指导。 4、安全鉴定组意见。由住建局负责。 5、建设国土环保执法大队意见。以上审批后到建设国土环保执法大队交保证金5000元,并负责监管有无违规追加楼层或不按风貌改造示意图进行设计改造。 6、规划审批及技术指导组审核意见。由住建设局负责。 7、风貌改造办公室审批意见。提供风貌改造示意图,对以上审批进行核实后签字盖章。
三、处理方式 通过现场查看,按照风貌改造改顶与改墙相结合的要求,先是进行改墙,暂未拆除“蓝顶子”,因墙体改了屋顶改造时才有支撑点。风貌改造办公室研究决定:按照“先拆除蓝顶子,再实施风貌改造,严禁预制板封顶”的原则,由建设国土环保执法大队派专人现场24小时监管。同时在向阳巷以此为试点,严格按照县城屋顶风貌改造通告要求进行改造,实施进度、过程、质量、安全全方位跟踪监控,确保 改造效果。 特此回复 附:本人申请及风貌改造审批表
二〇一一年八月二十八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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