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999年,我在营山县城北坝横街买了一个门面房,面积40平米,当我买这间门面房的时候,开发商已经把整幢楼的房子都全部卖完了.只剩下1套门面房.当时开发商和我签定了购房合同(合同总价为人民币4.6万元).我交给了开发商3万,剩下的1.6万说好交房权证时再交.后来.开发商一直没有给我们办理房权证.我们催促他六'七次.但他总以各种理由推迟到现在.前几天,银行找上门来.说开发商在这个房子刚建好时就办了房权证.办的是他自己的名字.他又把这房权证拿到银行抵押贷了款.因为他一直没有还贷,所以房权证这十多年都在银行押着(这幢楼还有2家住户同我一样的状况),银行通知计划把这三套房拿来拍卖.要求我们必须搬离.目前我们准备起诉开发商.今天,开发商来电同我商讨解决办法.提出一个方案:他要求我把这个门面房返卖给他,他给我8万元现金(如果三家都同意这个方案,他就可以不理会银行,估计他借贷的不是一个小数目).如果按照他的出价减去我原来给的3万元和物价上涨因素.这个价实际上还是亏本的.如果我不同意.他说因我还欠他1.6万,他将反诉我.现在情况成这样.我应该如何应对?另外有没有人知道北坝横街靠扶贫办这一段的门面房价现在多少?谢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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