麻辣社区-四川第一网络社区

校外培训 高考 中考 择校 房产税 贸易战
楼主: 乐心

李刚书记请您关注一下——回风拆迁问题!

  [复制链接]

 楼主| 发表于 2011-9-2 08:51 | 显示全部楼层
ZTFJ 发表于 2011-9-1 11:18 static/image/common/back.gif
我看你是想多赔偿一点拆迁费吧!这是巴中不成文的规矩了。以前叫拆迁户,现在叫拆迁富!
回风那带的居民可 ...

我看你是啥都不懂就在这里乱叫,谁说我们那里环境差了,大桥修起之后我们就在桥头,可是黄金地段,靠河空气好不说连空调都可以省了,这还是低碳生活,你懂不懂?房子差,你住在那里吗?我们小区里面安静得很,不是在臭水沟,你搞清楚!
拆迁富??呵,你家是不是靠这个发财的,你问一哈回风被拆迁的居民,谁富了,没有依据不要张嘴乱说!

你到底是托还是啥?你懂,大家都懂!

发表于 2011-9-2 11:35 | 显示全部楼层
我们不想赚钱,但是更不想归本、你些狗日的,站着说话不腰疼、

发表于 2011-9-2 11:51 | 显示全部楼层
首先要解决这个问题再简单不过,政府只要把房子修好成现房,面积和我们现在所居住的房子一样大,再把房屋装修成我们现在所住房屋差不多,水电气入户安装好能正常生活,小区附属设施和现在差不多就行了,政府只给相应的搬家费就行了。我们搬,二话不说。那么我们又来看我们赚在哪里?
       一、我们不是刁民,也不是钉户,不要随意下定义。
       二、按3600每平方作价赔偿,能否买到现居住的装修好成品房同等的面积和装修水平,连清水房都买不到。
       三、按现行的装修赔偿条款,我们入住新房后能不能再装修到现在所住房的装修水平,不能。至少自己要再拿出5-10万出来才能装修。
       四、维修基金和契税两大费用,这两样小计都是2万元左右(比政府奖励的3%要高得多,房款算40万,3%也才1万2,你们自己算算。
       五、上千人同时去租房,政府没有一点考虑和准备,我们到哪里去租房住,租房价格势必水涨船高!
        等等因素,你说我们赚的钱在哪里,你们自己凭良心说说!?

发表于 2011-9-2 11:51 | 显示全部楼层
首先要解决这个问题再简单不过,政府只要把房子修好成现房,面积和我们现在所居住的房子一样大,再把房屋装修成我们现在所住房屋差不多,水电气入户安装好能正常生活,小区附属设施和现在差不多就行了,政府只给相应的搬家费就行了。我们搬,二话不说。那么我们又来看我们赚在哪里?
       一、我们不是刁民,也不是钉户,不要随意下定义。
       二、按3600每平方作价赔偿,能否买到现居住的装修好成品房同等的面积和装修水平,连清水房都买不到。
       三、按现行的装修赔偿条款,我们入住新房后能不能再装修到现在所住房的装修水平,不能。至少自己要再拿出5-10万出来才能装修。
       四、维修基金和契税两大费用,这两样小计都是2万元左右(比政府奖励的3%要高得多,房款算40万,3%也才1万2,你们自己算算。
       五、上千人同时去租房,政府没有一点考虑和准备,我们到哪里去租房住,租房价格势必水涨船高!
        等等因素,你说我们赚的钱在哪里,你们自己凭良心说说!?

发表于 2011-9-2 12:06 | 显示全部楼层
现在一说拆迁,老百姓就知道发财了。

发表于 2011-9-2 12:08 | 显示全部楼层
不行就强拆,市政工程,哪里那么条件。硬是下政府软弱吗?给你阳光就灿烂。
发表于 2011-9-2 12:29 | 显示全部楼层
楼主说的对。支付。
发表于 2011-9-2 12:30 | 显示全部楼层
支持。。。。。

发表于 2011-9-2 12:50 | 显示全部楼层
回复 ZTFJ 的帖子

我我我我我     呸

发表于 2011-9-2 13:11 | 显示全部楼层
换个地方修三!
发表于 2011-9-2 14:28 | 显示全部楼层
现在的政府是出项目,不出钱。找开发商出钱做无本买卖。空手套白狼,这是给羊招狼。你想给老百姓福利待遇好了,纳闷摆平狼嘛。是狮虎也会给豺狗留点。

发表于 2011-9-2 15:13 | 显示全部楼层
要支持政府拆迁后打造滨河路,目前这个方案还是公平的、公正的。不要把愿望定高了,拆迁户变成“拆迁富”仅仅是一个愿望,如果一味围绕这个话题怎么会体现公平?不公平的事情一定是得不到具有良知的人的支持的。不要走强制拆迁的路,妥善处理,见好就收算了。如果在这个事件中充当了“串联、结伙非法上访”等行为的主力,构成事实被锁定证据后,是要受到治安或者刑法的处罚的。注意:枪打出头鸟。

发表于 2011-9-2 15:19 | 显示全部楼层
你还没看清楚,李刚就是来搞大规划。低价收老百姓的地和房高价卖给开发商和投机圈地的所谓投资商的!哎......:curse:

发表于 2011-9-2 15:33 | 显示全部楼层
回复 要养家 的帖子

你不懂就不要乱飙,回风大道拆迁了又不是搞房地产开发。你又不是那边的,你有什么资格在那里说三道四!

发表于 2011-9-2 16:59 | 显示全部楼层
{:2_33:}

发表于 2011-9-2 17:04 | 显示全部楼层
政府领导的决策是对的,但是下面的办事人员执行力就发生了错误,请相关政府领导就回风拆迁问题给予解决。

 楼主| 发表于 2011-9-2 17:29 | 显示全部楼层
希望政府部门高度重视,就像温总理说的一句话:百姓都是讲理的,他们的愿望很小,就是希望自己的小家安定幸福!
我们只是普通的人,只想用自己微薄的力量来维护应有的生活!

发表于 2011-9-2 19:59 | 显示全部楼层
回复 乐心 的帖子

霸王条款

发表于 2011-9-2 20:12 | 显示全部楼层
路过~~~通过新闻大家可以都能发现一个规律,着力整顿社会风气的前提,好多都带有血的教训或等到悲剧发生后的基础上,哎~~真搞不懂社会是在进步呢,还是在退步?头痛~~~
http://www.tudou.com/programs/view/IHu8NXCRsXc/
http://v.qq.com/cover/g/g98oo1ejnf2jtww.html?vid=7dLHWuMcOwe

发表于 2011-9-2 20:40 | 显示全部楼层
回复 乐心 的帖子

http://img.mala.cn/forum/201108/31/1654517wxql7cyc6swgs77.jpg 2011-8-31 16:54 上传
下载附件 (222.99 KB)


http://img.mala.cn/forum/201108/31/1654511gu6bg1ue162d54e.jpg 2011-8-31 16:54 上传
下载附件 (261.75 KB)


http://img.mala.cn/forum/201108/31/165451gbbogz58nb0rkbnz.jpg 2011-8-31 16:54 上传
下载附件 (326.09 KB)


http://img.mala.cn/forum/201108/31/165451vygicoancgcnoacz.jpg 2011-8-31 16:54 上传
下载附件 (212.47 KB)


一、关于还房期限问题
  区委、政府将安置房建设与回风东路北路沿河整治工程房屋征收工作同步实施,一部分安置房由政府在诚信置业开发的楼盘统购,一部分安置房由政府统建。现已完成安置房用地选址,安置房方案评审,正加紧进行建筑施工图设计、安置房用地整理,并及时启动安置房工程建设。产权调换期为三年。

有没有具体一点的方案?三年内是否确定可建好?建好后如何安置?(因为等着安置的人一大把,谁都想先安排,安置的楼层、批次有没有具体的规划?比如A户在第几批次?第几栋第几层?如果没有这些规划,等建好后肯定会有更多的矛盾)


  二、关于还房质量问题

  为确保还房建设工程质量,区委、区政府把该项工作作为民心工程、民生工程来抓。由科技园管委会具体负责,还房全部采用框架、现浇结构,整个施工过程由专业监理单位监督施工,确保工程质量。


这个回复太官方了,关键性的一些措施是什么?相信媒体上报道过有问题的每一个安置房也都有这样的相关流程和监督机构。但如何确保监管到位?这个才是重点。不然说了也是空话!!您认为呢?
市、区政府领导能否在开工前签下安全质量监督责任书?并向大众公布?如果出了安全、质量问题,相关领导负责。这样才能落到实处,也能真正重视。
否则,几年后一换届,谁也不清楚了,谁也管不着。苦的还是老百姓!



  三、关于补偿标准问题

  补偿标准将严格按照《巴中市巴州区人民政府关于征收回风东路、北路片区部分国有土地上房屋的公告》执行,切实保障被征收人的合法权益。

这里面的内容看过了,太笼统了。能否举例说明一下?比如一家120平米的房子,地段在柳津桥到回风桥之间,已使用6年。按市价算多少?如何补偿?

支持政府追赶跨越,提升巴中形象是全市400百万人民的大好事,普通百姓也是可以理解支持的。但是怎样去追赶跨越,践行三个代表是值得政府领导研究的重要课题。总之追赶跨越不能以牺牲百姓切身利益为代价,和追求不切合实际的形象工程为目的。
    论坛中百姓对回风东路、北路拆迁补偿中提出的问题,本人觉得具有一定的参考价值,其实最重要的问题很多方面也还未阐述清楚,首先政府应该明确就地还房与异地还房其中存在的地域差怎么补偿?在拆迁公告中之字未提,不知是政府机关疏忽大意还是在考验百姓的智商?柳津桥至回凤婷段属于一环路,也是巴城的首要黄金地段,被拆迁户的房子现在处于这个地段上,拆迁后的还房政府则安排在靠近山坡还未建设起来的二环路侧,目前一环路市场住房价在6000以上,二环路部分住房价在4000以内,本身每平方米住房价的地域差在2000多元以上,现在被拆迁户政府给出的拆迁房基价仅仅才3000多一点,被拆迁户现在如果接受政府给出的拆迁补偿房基价,其结果被拆迁户将直接损失房产现值每平方米3000元左右。这是一个非常严重的问题,同时也不符合国家新的拆迁条例的有关规定,更不符合情理和市场房产规律。如果这样的拆迁补偿一般百姓能接受,除非智商低下脑子进水。老百姓有今天一点微薄的房产,是需要用几十年在荒野沙漠中用生命换取而得到的,各位政府领导咱们换位思考一下,如果是你们面对这样的拆迁补偿你能答应吗?你们3-5年后会自然消失得无影无踪,而我们在这块土地上生存一辈子,你们的本意百姓能够理解,你们要为你们的3-5年后升迁做准备,百姓可面对的是要为生存一辈子做准备,这本身就自然形成了一对矛盾,如何化解这一矛盾其实你们心里很清楚,也不必说得那么明白了吧。想想平昌县的打工仔在贵州省打工的遭遇,为讨要用生命换来的几个工钱在几十米塔吊上整整捍卫了68天,我们市政府领导出面才得以解救,你们应该明白打工仔的钱是用生命换来的,今天有一点房产也就是我们生命的全部,如果要轻易失去我今天唯一的一点房产也等于失去了自己的生命。在此,恳请政府领导对本片区被拆迁房产基价进行重新评估,对拆迁补偿基价进行调整才是推动拆迁工作顺利进行的根本所在。相反百姓决不会答应。
  当前版块2016年12月1日之前所发主题贴不支持回复!详情请点击此处>>
复制链接 微信分享 快速回复 返回顶部 返回列表 关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