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是一名小学三年级学生的家长,前天报名,学校居然收费是112元,外加资料费20元,毛巾费和扫把费20元,一共交了430元,试问这就是义务教育吗?南江的小学不是应该是19.55元得副本费,再加上三十元钱的自愿保险费吗?候家幼儿园是430元一学期,敢问这是通过你们教育局审批过的事情吗?????????????
作为南江县教育局局长,希望你能为南江的教育做点实事,为老百姓主持点公平正义吧?我谨代表候家中心小学的学生家长恳请你彻查此事,并给侯家老百姓一个负责任的交代,也代表全镇老百姓谢谢你!
最后,哭求您立马查办此事,以免事情闹大!
南江县教育局长赤教育督导室 关于“laoshirenshuola”网友“郭局长,请你管管侯家九义校乱收费的事情”一帖的回复: 9月3日,我们到学校进行了深入调查,查看了开学会议记录,询问了个别教师,走访了个别学生及家长,查证该网友反映的问题有部分属实。本期学校三年级只收取了小学生作业本费15元。保险30元及教辅费用67元本着学生自愿购买的原则,均由保险代办员和新华书店代办员收取。该学生家长误将上述三项费用认为均是学校收取,恰好为112元。(其收费项目及标准见学校入学须知与收费公示) 该“学生家长”反映的“外加资料费20元,毛巾费和扫把费10元,一共交了430元”并不属实。 430元是该校幼儿园收费标准(含自愿保险费30元),幼儿教育属非义务教育,。“资料费20元”是部分学生家长亟需外出务工,孩子又小,去长赤街道赶场不放心,恳请老师帮忙买些学习用的辅导书,如字词句篇、作文书等,以备学生放学回家或双休日有事做,不再天天看电视,以后多退少补。这仅属于家长和老师私下情谊的帮忙性质。该学生家长或学生误听为老师一定要收,是一种误会。 另外,“毛巾费和扫把费10元”一事也有出入,老师是收了部分学生10元钱的购买清洁工具的费用。因为该班入住的是灾后重建的新校园新教室,现在城乡环境治理抓得很紧,须毛巾扫帚拖帕水盆等劳动工具。该老师是位女教师,平日爱整洁,便规范要求了不要农村家庭用的小棕扫帚。于是部分家长给了她10元钱让她代买清洁工具。 经调查与走访学生家长,该班共有九个学生缴了上述费用的一项或两项,并不是全班所有学生都给了她30元。 在我们调查之前,该班班主任已将这30元现金已全部退还给了学生或家长本人。 针对此情况,教育局责成学校对该班班主任做出了严肃处理:一是责令该老师全部退还所收现金,即使属于帮忙性质的也要如数退还。二是撤销该老师的班主任职务,并向学校写出书面检查,全校通报,以儆效尤。三是要求学校在公用经费中安排适当经费解决各班的卫生设施开支。 最后,感谢网友对教育事业的关心。 2011年9月4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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