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供水站担任副站长,原本前途无量,却因为养情人出现经济问题被免职,之后,为了满足情人的欲望,又走上了行骗之路。昨(5)日,记者从阆中市人民法院获悉,这名男子因为诈骗钱财多达20多万元,被以诈骗罪判处刑罚。 包养情人
副站长成无业人员
家住广元市的郭某,于2001年到广元市管辖区域内一供水部门任职。2009年,郭某被调到一供水站担任副站长,时年还未满三十岁,可谓是前途无量。同时,郭某有一个幸福的三口之家。然而,在成都出差期间,郭某遭遇女子任某,二人迅速发展为情人关系。之后,为了满足任某的物质要求,郭某挪用公款消费,单位领导发现其经济问题后,于2010年10月将郭某免职。
免职后的郭某,不但没有吸取教训,反而离家在成都与情人任某一起居住。由于没有固定的工作,郭某囊中羞涩,为了满足任某在成都有房有车的欲望,郭某开始四处寻找发财的机会。巧的是,同年11月中旬,郭某在成都参加朋友的生日聚会时,结识了从事工程承包的阆中人王某。郭某谎称自己是剑阁县某水务站站长,其父是剑阁县副县长,随便都可以帮人承揽工程。
以包工为由
一月成功骗钱三次
原本在阆中居住的王某对郭某早有耳闻,便主动请求郭某帮忙,并表示自己“懂得起”。2010年12月3日,郭某打电话给王某,谎称剑阁县有十多个水库渠道整治项目,他可以幕后操作投标过程。王某不疑,先后以缴纳资料费和履约保证金的方式,向郭某支付现金34500元。此后,郭某又分两次,分别骗取王某现金2万元及现金20万元和价值2800余元的黄金戒指一枚。
几次骗钱得手后,郭某首先想到的是满足情人欲望,博得其开心。12月下旬,郭某便以任某的名义在成都花7100元租了一套房,同时花10多万元给其购买轿车。2011年1月底,郭某再次骗取王某现金15000元。
王某在两个月时间内投资多达20多万元,始终未能参与工程竞标。王某暗中调查,才知道郭某早已被免职。发现被骗后王某报警。案发后,公安机关扣押了郭某的轿车及6300元现金、银行卡等,并将该轿车及现金发还给王某。8月31日,阆中市人民法院一审以诈骗罪判处郭某有期徒刑六年,同时责令退赔被害人的经济损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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