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江县发展和改革局
关于对网友老2“反映物价局的人你们是不是天天在走访市场物价“的回
复
老二网友:
你好,针对你反映的问题回复如下:
按照四川省价格监测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县发改局(原物价)有周、月、临时三种价格监测,涉及粮食收购、农业生产资料、能源和工业生产资料、居民食品、居民服务价格等监测,监测指标达80多项,其中居民食品是每周监测,我们把监测的资料公布在南江经济信息网上,方便广大人民群众查阅;为了全面掌握我县的价格总水平,我们在全县建立了60多个价格监测点,按时收集相关资料并按照规定上报,同时我们也加强了与周边县的信息交流,了解他们的价格水平。
另外,县发改局也借此机会就南江物价相关话题与广大网友做一交流:
一、现行价格及管理政策
随着我国改革开放的深入,市场经济体制的健全,经济活动中有95%的价格由市场竞争形成,也即是95%的商品的价格(收费)是由企业和经营者自主定价,只有5%左右商品价格由国家价格政策调控,即带有垄断性质和竞争不充分的商品的价格按国家价格管理目录依法进行价格政策调控。国家的宏观价格政策是:国家调控市场—市场配置资源—竞争形成价格—价格推动经济发展,市场调控价格有利于市场的活跃、繁荣,有利于经济的发展。
虽然国家已经放开绝大部分商品和服务的价格,由经营者自主定价实行市场调节,但国家加强对其价格监测预警力度,如果市场价格出现异常波动,国家将采取相应的调控措施加以控制。在市场经济法制化还不完善的条件下,依法治价是规范市场价格秩序所必需的手段,价格主管部门主要是查处乱涨价和乱收费,串通涨价,价格欺诈、哄抬物价以及其它变相涨价和不执行政府定价、指导价的价格违法行为。
二、我县价格总水平现状及其主要影响因素
自去年下半年以来,由于受多方因素影响,国际国内物价都在高涨,高物价已进入了广大百姓的日常生活,严重影响着人民群众的消费水平和生活质量,毫不例外的也影响到我县,总体上说,我县价格总水平高,这是一个不争的事实,主要原因有三:
(一)供给关系不平衡。一方面我县是典型山区农业县,自然灾害频发,土地可利用率较低,农业生产科技含量不高,种植结构单一,种植技术相对落后,种植成本较高,蔬菜和其它农产品产量不高;另一方面由于灾后重建、巴陕高速等重点工程加快推进,大量工程队不断进入,加之城镇人口快速增长,致使消费人群大幅增加,刚性需求有增无减。
(二)商品物流不顺畅。随着“大交通”战略的深入实施,全县交通面貌发生了历史性巨变,虽然对外通行能力得到提升,但还不具备明显的交通优势,加之地理位置限制,商品流通渠道不畅,商品流通费用高昂,本地生产的商品没有完全形成支柱产业,还不能充分满足县内需要,县城蔬菜供给主要靠从汉中、成都等外地贩运,
“进口”商品多,本地商品少,又加之成品油价格持续上调,导致运输成本增加,从而使县城蔬菜价格偏高,进一步推动了其他部分商品价格的上涨,致使部分商品和服务价格比周边地方高,甚至比发达地方还高。
(三)市场体系不完善。市场体系不完善,要素保障功能较弱,控能力较低,也是高物价的重要原因之一。目前,我县市场上经营大户少、小商小贩多,价格波动随意性过大,统一、公平、规范的市场体系尚未真正形成,市场供应和调节能力较低。加之部分商家一味追求利润最大化,行政手段也不能从根本上进行有效调控,人为炒作推波助澜,使物价一高再高,突出表现在房地产市场的恶意炒作,县城门市、营业性用房租金飙升;农民蔬菜直销服务措施不到位,市场菜贩子低价收购老百姓生产的蔬菜,转而高价出售牟利。
三、稳定我县价格水平应采取的对策和建议
(一)大力发展生产,确保供需平衡。商品价格由生产成本和市场供求关系确定,也只有生产的产品多了,价格才会相对稳定或下降。县委政府已做出进一步加强蔬菜生产的决定,确保粮食、蔬菜、生猪等农产品和基本消费品的充足供应。我们建议:农业部门进一步扩大蔬菜种植规模,发展蔬菜基地,保证粮食、蔬菜、生猪等农产品和基本消费品的充足供应;经信、粮食、供销部门积极组织主副食品与生产资料货源,保障市场供应;交通运输部门要进一步畅通货物流通渠道,降低流通成本。同时,我们也建议广大网友朋友和社会有志之士,积极踊跃投资农业产业化发展,既发展壮大了自己,也给广大的市民提供丰富的产品,增加市场供给数量,多措并举平抑市场物价,保障群众的基本生活所需。
(二)加强价格监测,及时预警预报。加大对商品供应和价格的监测力度,是宏观调控的一种必不可少的手段。建议:农业、经信、工商、统计、价格、广电等相关部门应及时预警预报,准确掌握市场供需、价格变化、货源储备情况。建立健全价格新闻披露机制,及时公布市场供求情况,分析价格变动趋势,引导消费预期,若市场价格异常波动,第一时间报告县委、政府,并快捷、果断采取措施制止。
(三)整顿行业协会,规范价格行为。一方面,我们坚持开展“规范经营行为、稳定市场物价”的整治活动。物价会同工商、民政等部门要对行业协会进行整顿,及时召开价格自律提醒告诫会、约谈会,引导经营者加强价格自律,合理定价,并做到不断档、不脱销,维护市场正常的价格秩序。另一方面,广大市民积极踊跃监督经营者的经营行为,检举其串通合谋涨价、价格欺诈、哄抬物价等违法行为,保护自身权益,形成人人关心物价、全社会共同监督市场的管理新机制。
(四)规范收费行为,切实清费减负。一是规范集贸市场摊位费、超市进场费。国家发改委将此类收费纳入监管范围,我们已进行调查摸底并提醒告诫业主不允许涨价,将收费标准稳定在去年底的水平上,我们将密切关注其价格动态,努力维护价格水平的稳定。二是规范行政事业性收费和向企业收取经营服务性收费行为。对国家和省公布取消、降低、暂停、停止收费项目监督执行到位不走样,建立收费公示公开制度,进一步规范中小学服务性收费和代管费,幼儿园收费;进一步规范医疗服务性收费和药品价格,加大对医药体制改革中基本药物零利润执行情况监管力度;进一步规范农村客运票价,加大监管力度。同时,谨慎出台属于政府定价管理的水、电、气、城市公交、出租车、农村客运价格等调价政策。三是规范行政行为,依法治价,有效抑制市场价格过快上涨。积极履行《南江县价格应急调控监管预案》确定的价格主管部门的职能职责,主动协调、配合相关部门认真落实市场监管责任。认真实施《四川省政府制定价格成本监审办法》,严格成本监审,切实加强源头控制。积极配合财政、民政等有关部门落实我县家庭经济困难对象发放临时价格补贴工作,认真探索建立基本生活必需品价格补贴联动机制。
(五)加强价格监督检查,打击价格违法行为。针对物价上涨的严峻形势,价格主管部门将进一步加大价格监督检查的执法力度,依法打击不执行政府定价、政府指导价和临时价格干预措施的价格违法行为,把市场监管监督检查的重点放在打击恶意囤积、价格串通、散布涨价信息、哄抬价格、价格欺诈等不正当价格行为,把有人为操纵市场价格的苗头、倾向性问题消灭在萌芽状态。积极配合有关部门坚决打击行业操纵和市场垄断违法行为,发现一起,重处一起,绝不姑息,情况严重的提请有关部门依法依纪惩处,典型案件通过新闻媒体曝光。同时坚持12358价格举报电话24小时畅通制度,对价格举报投诉及时受理,及时查处,努力维护市场物价稳定、社会安定,倾力营造我县经济、社会发展的良好价格环境。
二○一一年九月十三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