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06\2007\08年度三社退耕还林管理被张中义领取,农户多次请求算帐,至今未算,金额大约3000元。
07年收三社乡、村道路集资款4000多元,及不交村,也不交乡,自己用了
以村名义将文明路卖给碑河砖厂,08年卖成5000元,张中义将钱领了,自己用了,也不在村上帐。
村委会学校的厨房租 给砖厂5年,每年租金800元,也是自己花了,不在村上上帐,说到此事,他说房子卖了的,但买方也未领取一分租金。
2011年四社烧山,乡给扑火的民工补助1000元,也被他自己用了
他的帐面问题严重,多次乡财政与会核中心查帐,问题严重,不能了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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