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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万元起纠纷,仪陇一20年夫妻“三七分”存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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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11-9-10 17:01 | 显示全部楼层 |阅读模式
      妻子起诉离婚,因为其有1万元存款,结婚20年的夫妻“撕破脸”对簿公堂。9月9日,记者获悉,在当地司法所的调解下,夫妻俩“三七分”存款后和平分手。  仪陇县村民杨玉(化名),现年45岁,20年前她与王和(化名)结婚。在婚后杨玉没有生育子女,夫妻俩收养一女,现已成家。“我要离婚,日子实在过不下去了……”今年4月,杨玉来到仪陇县司法局日兴司法所,向工作人员哭诉,丈夫挣的钱从来不给她用,她要求与丈夫离婚。
  杨玉说,丈夫和家人嫌弃她没有生一儿半女,关系相处得不好,于是她在2008年离家出走,在外靠捡垃圾为生,日子过得非常艰辛。
  在听了杨玉的讲述后,工作人员找到王和所在的村社干部,了解到王和现在外务工。当工作人员找到了王和的妹妹后,一家人却大倒苦水,说杨玉三天两头就往外面跑,全家人为找她花费了不少费用,离婚是可以的,但必须给出这几年找她的费用。
  因调解不成,杨玉随后起诉至法院。根据王和的申请,法院查封了杨玉在信用社的存款1万元。在庭审后,承办法官和日兴司法所工作人员一起对双方当事人进行调解,希望能化解两人以前的一切恩怨好合好散,但是王家人坚决要求将查封的1万元存款归他们所有,还要求杨玉给付1万元的补偿费。
  因双方达不成一致意见,王和与杨玉发生抓扯。其间,王和的妹妹及妹夫还对杨玉拳打脚踢。在制止抓扯后,杨玉被送回娘家。
  为化解两家人的矛盾,日兴司法所工作人员多次给王家人做工作,给他们讲理讲法,同时积极与法庭和村干部沟通。经过近2个月的不懈努力,两家人终于放下恩怨于日前达成协议,约定在离婚的基础上,杨玉分得家庭共同财产3000元,王和分得家庭共同财产7000元,一场离婚纠纷就此了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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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11-9-11 08:35 | 显示全部楼层
钱,这个东西,好呀

发表于 2011-9-11 11:19 | 显示全部楼层
天天看帖回帖,习惯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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