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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转帖】2011港华燃气杯“威远风光”网络摄影大赛细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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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11-9-11 21:52 | 显示全部楼层 |阅读模式


    组织机构
    主办单位:威远县摄影家协会,威远清溪论坛。
    协办单位:威远港华燃气公司。
    活动时间:2011年8月25日至2011年9月30日。
    参赛网址:
http://www.zhuri.cn/bbs/forumdisplay.php?fid=5

一、大赛主题:威远自然风光摄影。

   

    “谁不说俺家乡好”,地处四川盆地中南部的威远,穹窿地貌特殊构造占世界上的70%,山地、丘陵、沟壑、云雾,森林、碧水、松涛、鸟鸣,山寨、田园、白雪、朝霞,禅寺、梵音、莲池、白塔,俩母山、凤凰寨、古佛顶、长沙湖……无不彰显出威远自然和人文风光的多样性,这一切在摄影人的眼里心里已留下深深的印记。
     

   秀丽的美景绘成一幅幅画卷,独特的穹窿写就一首首小诗。为发现威远美景,展示家乡风光,威远县摄影家协会、威远清溪论坛和威远港华燃气公司联合推出威远风光网络摄影大赛。
     

二、评选标准:

1
、主题突出,着力表现威远独具特色的自然风光;

2
、画面生动,作品富有视觉冲击力和感染力;

3
、标题简明、准确。


三、投稿要求

1
、参赛作品必须为本人原创。图片应以威远境内的自然山水、田园风光为主题,要求真实自然,除对影调、锐度、色彩进行适度调整和构图剪裁外,不得对原始影像进行修改。

2
、为保证评比的公正性和一致性,作品一律不得加入边框、水纹、签名等修饰;参赛作品黑白、彩色不限;不接受数码创意作品。

3
、每幅作品长边不超过1000像素,文件大小不超过400KB。

4
、评委会的决定视为最终决定,不接受任何申诉。

5
、请作者务必保留作品的原始数据,以方便核实作品的真实性。如获奖后作者无法提供作品的原始文件数据,作品将于公示期间取消获奖资格,获奖奖项不做顺延。
     

四、大赛时间安排


1
、征稿时间:自2011年8月25日起至2011年9月20日止。


2
、网友投票时间为:2011年9月21日----2011年9月25日


3、评委投票时间为:2011年9月26日



4
、获奖作品公示期:2011年9月27日----2011年9月30 日

5
、2011年9月30日晚上十点准时公布最终获奖名单
     

五、参赛方式:

    由作者自选5—10幅参赛作品,缩放到规定尺寸,备注上在威远清溪论坛的注册会员名、拍摄地点和作品标题,统一发到大赛主持人漫步者的QQ邮箱:1476813693@qq.com(注:威远清溪论坛的注册会员才有参赛资格),征稿截止后,由主持人漫步者统一编号后专帖发出。
     

六、评奖方式和奖项设置


1
、参赛作品采用网络评选与评委会投票相结合的评选方式,先由网友投票选出30幅入围作品后,再由评委会评出获奖作品等次。



2
、网络评选方法:征稿结束后,由网友在规定的时间内进行投票,每个网友登陆网站后都可以在参赛专帖里对自己喜欢的作品进行加分投票,每加一次分算一票,按得票数多少确定入围作品。(此次大赛关闭游客投票功能,网友可对自己的参赛作品加分)。


3
、评委会由5名省市县专家及资深摄影爱好者组成。(评委会评选方式依然采用网络投票,按得票数多少来决定获奖作品的等次)。

4
、奖项设置:
     

     一等奖1名(荣誉证书,奖金400元)
     二等奖2名(荣誉证书,奖金各200元)
     三等奖5名(荣誉证书,奖金各100元)
     优秀奖10名(荣誉证书,奖金各50元)


5
、凡获奖作品将在威远清溪论坛网站专题展示,由威远县摄影家协会向上级影协和媒体推荐参赛或投稿,并在威远县摄影家协会的橱窗内进行专题展览。

6
、为体现大赛的公平、公开、公正,尽可能的避免人情分,本次大赛依然采取匿名参赛的方式,在评出最终结果后才公布作者姓名及网名。
     

七、其他注意事项:


1
、参赛作品版权归作者所有,县摄影家协会和网站出于宣传报道需要可以无偿使用。

2
、投稿作品如涉及肖像权等法律问题,由作者自行解决。若因此产生纠纷,主办方不承担任何责任。

                                      威远县摄影家协会
                                      威 远 清 溪 论 坛
                                     二〇一一年八月二十五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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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楼主| 发表于 2011-9-11 21:54 | 显示全部楼层
转的,威远的大赛还是希望更多的朋友看到,也让我们跟着饱哈眼福三:lol

发表于 2011-9-12 16:32 | 显示全部楼层
谢谢楼主转帖,辛苦啦!欢迎发帖!:handshake

发表于 2011-9-12 16:41 | 显示全部楼层
机会难得,欢迎朋友们积极参加!

发表于 2011-9-12 16:42 | 显示全部楼层
我是要去体验一把的,重在参与!:lol
发表于 2011-9-16 11:33 | 显示全部楼层
很好啊,家乡美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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