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S302巴中恩阳至兴文过境公路新建工程环境影响评价公众参与第一次公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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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11-9-14 15:33 | |阅读模式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保护法》、《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影响评价法》、《环境影响评价公众参与暂行办法》等文件的要求,巴中市交通建设有限公司委托四川省环境保护科学研究院对“S302巴中恩阳至兴文过境公路新建工程”项目进行环境影响评价。现将项目环境影响评价的有关事项向公众公告如下:
    一、建设项目名称及概要
    项目名称:S302巴中恩阳至兴文过境公路新建工程
    建设单位:巴中市交通建设有限公司
    项目概要:本项目为S302巴中恩阳至兴文过境公路新建工程,项目起点位于巴中恩阳镇石匣子附近改建省道S302与021乡道恩(阳)玉(山)路交点,沿恩阳河绕義陽山,经狮子庙、石笙塘、郭家坝、滑石板、独树子、麻柳树湾、大垭、魏家梁,终点接于省道S302线兴文镇牛角滩附近的既有路上,与规划北环线相接。
项目全长35.016km。本项目按一级公路标准建设,设计时速60 km/h,双向四车道,路基宽度是23m;项目全线大桥9座共2934米,涵洞98道,隧道12座共17460米(按单洞计);项目挖方266.34万立方米,路基填方170.26万立方米,挡护及排水圬工26.91万立方米,沥青混凝土路面54.52万平方米。
    项目计划2011年12月30日前完成施工图设计,报批和招投标,征地、拆迁工程,施工工期36个月,计划2011年12月31日开工,2014年12月31日建成通车。
    二、环境影响评价的工作程序和主要工作内容
    (一)环境影响评价工作程序
    1、建设单位和评价单位办理环评委托手续
    2、建设单位与评价单位签订评价合同
    3、落实评价人员、调研、资料、踏勘现场
    4、环境现状监测、工程分析、模式计算
    5、根据工作特征、环境特征和环保法规编制报告书,提出环保对策与建议,给出结论
    6、召开专家会对报告进行评审
    7、根据评审意见、报告书修改补充后,由建设单位上报环保管理部门
    (二)环境影响评价的主要工作内容
    1、建设项目概况;
    2、建设项目周围环境现状;
    3、建设项目对环境可能造成影响的分析、预测和评估;
    4、建设项目环境保护措施及其技术、经济论证;
    5、建设项目对环境影响的经济损益分析;
    6、对建设项目实施环境监测的建议;
    7、环境影响评价的结论。
    三、征求公众意见的主要事项
    采取网上公示、发放公众参与调查表等形式,公开征求公众意见。
    征求公众意见的主要内容:
    (1)对修建该公路的看法和态度,以及具体要求和建议;
    (2)修建该公路是否有利于本地区、本单位经济发展;
    (3)修建该公路是否有利于本地区、本单位基础设施的改善,如住房、商业、医疗、教育、娱乐等;
    (4)修建该公路对沿线民众生活质量有什么影响;
    (5)修建该公路对文物古迹有何影响,对旅游业的发展是否有促进作用;
    (6)修建该公路对当地的生态环境、地表水环境、大气环境、声环境会产生一定的影响,这些影响是否可以接受;
    (7)其它需说明的问题。
    四、公示时间
    本次公示时间为2011年9月7日至9月17日,公示时间10天。
    五、联系方式
    建设单位:巴中市交通建设有限公司
    地址:巴中市巴州区状元桥街346号    邮编:636600
    联系人:谢锡福  联系电话: 18908296662  传真:0827-5180170  
    环境影响评价单位:四川省环境保护科学研究院
    地址:四川省成都市人民南路四段18号   邮编:610000
    联系人:黄娇   联系电话:02883373477  传真:028833727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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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本贴仅代表作者观点,与麻辣社区立场无关。
   麻辣社区平台所有图文、视频,未经授权禁止转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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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11-9-17 17:25 |
:)呵呵,通过吧!

发表于 2011-9-17 18:15 |
     已 阅   
         通  过!
    :):):):):):)

发表于 2011-11-3 18:51 |
恩阳加油呀?

发表于 2011-11-5 21:28 |
:D:(:(:(:(:(

发表于 2011-11-5 23:53 |
假的。豁别个

发表于 2011-11-6 16:05 |
;P;P;P

发表于 2011-11-6 16:23 |
:D:D:D:D:D

发表于 2011-11-6 16:53 |
同意

发表于 2011-11-6 20:37 |
:o:o:o:o:o

发表于 2011-11-6 21:29 |
{:2_28:}

发表于 2011-11-7 00:23 |
阅,交酱油处打理。
发表于 2011-11-7 14:08 |
好!!!!

发表于 2011-11-13 12:56 |
:@:@:@

发表于 2011-11-14 08:17 |
:lol:lol:lol那是梦想而已,浮云

发表于 2011-11-14 08:34 |
浮云:o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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