前不久,本报记者对乐山大佛景区周边的综合环境进行暗访。当晚6点左右,记者被一名人力三轮车夫拉进乐山城区滨江路南段18号的“丁记泉水豆腐鱼庄”用餐,不料竟被“痛宰”了一顿:记者一行3人总共点了3个菜,结账时才知道消费了500多元。近日,乐山市工商局在经过调查取证后,对这家餐饮店作出了责令改正并罚款8000元的处罚决定。 记者暗访被“痛宰”
3个菜“吃出”500多元
“朋友,还没吃晚饭吧?跟我走嘛,我带你去一个既便宜又好吃的地方……”9月3日晚6点左右,本报记者原本是想对乐山大佛景区周边的综合环境进行暗访,却在肖公嘴附近被一辆人力三轮车尾随了数十米。
尽管记者一再推辞,但踩着三轮车的中年男子却一直“热情”地揽客。记者拗不过,最后只好在这名男子的带领下,走进了一家名为“丁记泉水豆腐鱼庄”的餐馆。
记者一行3人进入餐馆后,该三轮车夫还守在餐馆门口,直到餐馆内的一名男子走过去耳语了几句后才笑呵呵地离开。在餐馆服务员的极力推荐下,记者经过反复商量,只点了“江雪鱼”、“双味豆腐”和空心菜三个菜。
结账时,记者被服务员拿过来的账单吓了一跳:这三个菜的总价竟高达500多元!服务员平静地说:“‘江雪鱼’和‘双味豆腐’都是他们的特色菜,其中‘江雪鱼’每斤售价168元,这还不包括20元的加工费。”在与服务员理论一番未果后,记者只好掏钱买单。
网友爆料倒苦水
“马甲”更换了好几个
今年6月,网友“宁海7788”曾在多个网络论坛发帖,讲述自己在乐山被“宰”的经历。该网友在网上发帖称,今年6月2日,他与妻子曾被三轮车师傅带到乐山城区滨江路18号的“老西坝豆腐鱼庄”,并称“这家餐馆就是原来的钟氏西坝豆腐店”。“结账时有一种被宰得血淋淋的感觉,最后结了900元,我们心情极差。”
“这家饭店真是太黑了!太坑人了!”……一些网友在看完“宁海7788”的帖子后,纷纷跟帖谴责该餐馆欺客宰客的行为。网友们称,这家位于乐山城区滨江路18号的“丁记泉水豆腐鱼庄”,曾更换了好几个“马甲”,其中就包括店名“钟氏西坝豆腐店”。
网友“宁海7788”称,他曾专门上网搜索了这家餐馆的信息,发现“投诉该餐馆的帖子还不少”,有网友还提醒“千万要小心乐山的这些黑店”。
工商部门多次查处
该餐馆这次遭罚8000元
今年8月12日,乐山市工商局在“关于《乐山市工商行政管理局、乐山市地方税务局请正面回答群众疑问》的回复”中称,经查,乐山城区滨江路南段18号确实有“西坝豆腐鱼庄(原乐山钟氏西坝豆腐)”,于2009年2月27日办理了个体工商户营业执照,核定的字号名称为“乐山市中心城区钟氏西坝豆腐店肖公嘴店”。
不过,今年6月9日,较场坝工商所在开展市场巡查中,就发现了该店擅自改变字号名称的违法违章行为,执法人员现场向经营者发出了市场违法违章警示通知书,责令其限期改正。由于该店超过期限至今未改正,较场坝工商所于8月9日对该店经营者进行了处罚。
9月8日,乐山市工商局再次立案,对“丁记泉水豆腐鱼庄”进行调查。目前,该案件已调查终结。经查,该餐馆老板程某从今年8月27日起,就在餐馆内对外宣传并出售“江雪鱼”商品,而这种品种的商品,原来只是普通的潜鱼。9月9日,乐山市工商局向当事人送达了《乐工商行政字第172号处罚告知书》,认为当事人程某在经营场所内提供的商品对消费者作引人误解的虚假宣传,违反了《四川省反不正当竞争条例》第十二条的有关规定。对此,乐山市工商局依法对当事人作出了责令改正并处罚款8000元的处罚决定。
“如果这家餐馆不及时改正,或者再次触犯有关的法律法规,损害消费者的利益,一经发现我们都将依法严惩,绝不手软。”乐山市旅游市场综合整治联合执法小组负责人称,“这次对‘丁记泉水豆腐鱼庄’的处罚还是比较重的。如果经营者还不知悔改,执法人员将进一步加大惩处力度,坚决从严从重处罚。”
曾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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