就谢连华一案十万火急致成都市武侯区法院于院长和审监委、纪委并公布你院举报电话
早就从网看到了(2009)武侯民初字第2456号之审判有遐疵的文章了,更知道成都市中级人民法院对贵院的判决发回重审已快五个月了,可贵院却至今无动于衷。根据最高人民法院对审判时限的规定,发回重审的案件的审判时限为六个月。可至今,贵院还没向原、被告发立案、举证等法律文书,请问:贵院这样拖延办案,法院的公信力以及法律的尊严,岂不被严重损害!?
《法官法》第三章规定:“法官必须忠实执行宪法和法律,全心全意为人民服务”。“依法保障诉讼参与人的诉讼权利;维护国家利益、公共利益,维护自然人、法人和其他组织的合法权益;清正廉明,忠于职守,遵守纪律,恪守职业道德;接受法律监督和人民群众监督”。第三十二条更规定:玩忽职守,造成错案或者给当事人造成严重损失以及拖延办案,贻误工作”应追究法律责任!勿容置疑,如再拖延下去,贵院将更被动,更难辞其咎!因此,根据以上法律,特冒味行使一点监督职责,将院长电话028--82006333--85118148和院长短信号码13540284886公告全川人民,期望不要让全川人民失望!亦望全川人民关注本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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