事情经过,我叫李邦富家住顺庆区李家镇,于2011年9月28日上午8时15分乗李家-南充的班车去公司交账并开会。当车行驶到金台收费站前约150米处上来2名约30岁左右的陌生男人购买到荣溪镇的车票,当车行驶至荣溪镇时售票员及驾驶员并未叫该2名男子下车,且也没有叫他们补票,车继续向前行驶至老观垭处下车,荣溪-老观垭这段路途中该2名男子将我生上的11200元现金扒窃,整个行车过程都有视频监控。该2人下车后约2分钟我就发现上衣口袋被划现金被盗,立即下车报案荣溪镇派出所,并打车去该2男子下车处寻找,未发现2人不知去向。马上又到荣溪派出所说明情况,该所民警告知他们管不着,应该报反扒大队。当时事情比较急又打车到南充找反扒大队,又不知道反扒大队在什么地方,于是我又打电话报110及李家派出所。李家派出所接电话的民警叫我马上回李家派出所做报案笔录,笔录做好后说传荣溪派出所,此事由荣溪派出所管。第二天上午我又打电话荣溪派出所他们说将笔录由李家派出所盖章签字后交荣溪派出所,9月30日早上8时我就到荣溪派出所等候上班,将笔录交该所做报案登记,并答复要等领导研究是否移交反扒大队。叫我等待。10月1日上午9时打电话询问案件去向,答复说现在国庆放假等待收假后在答复是否移交。我作为一个普通公民在我财产受到严重的损失的情况下,人民警察为人民,他们相互推诿我该怎么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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