贵阳48名受贿索贿责任人被追责 典型案例公布
2011年11月15日 16:17:28
来源: 贵阳晚报
新华微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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来自贵阳市纪委、市监察局的消息,今年以来,贵阳市共对48名因受贿索贿、徇私枉法、推诿扯皮等影响贵阳发展环境的责任人进行追责,白云区国土资源分局原局长等多人因涉嫌违法犯罪领刑。
据介绍,今年以来,贵阳市在深化行政审批制度改革、规范行政执法行为、清理整顿收费秩序、促进行政权力透明等方面开展“动作”,查处了一批损害企业利益、破坏投资环境或影响经济发展软环境的典型案件,并对48名有受贿索贿、徇私枉法、推诿扯皮等行为的责任人员进行了责任追究。
据悉,贵阳市将加大对损害企业利益和破坏发展环境案件的查处力度,推动贵阳市发展环境建设的制度化和规范化。(骆明)
查处的典型案例
1、白云区国土资源分局原局长徐某在任职期间,利用职务之便,在办理相关房地产开发项目的国有土地出让及土地使用权证的登记、发放等审批手续过程中,多次收受多家房地产公司的贿赂款,共计人民币90余万元。2011年4月,徐某被开除党纪、公职、并被判处11年有期徒刑。
2、荆某某在任贵阳市农业局副局长期间,利用职务之便,为一熟人的销售享受国家补贴政策的农机公司提供关照,共收受12万元人民币的好处费。2011年6月,荆某被开除党纪、公职、并被判处10年有期徒刑。
3、贵阳市城乡规划局原用地处处长张某某,利用职务之便,长期对服务对象吃拿卡要,先后收受多家企业“干股”、“礼金”等财物,价值人民币数十万元,极大损害企业利益。因张某某的行为已涉嫌构成犯罪,于2011年8月被移送司法机关处理。
4、近年来,贵阳市质监局所属的9个单位以提供技术服务的名义违规向企业收取费用,损害企业利益,影响发展环境。为此,3个单位的主要负责人分别受到行政记大过、行政警告等处分,6个单位的主要负责人受到诫勉谈话等组织处理,违规发放的补贴被收缴财政。
5、2011年7月,贵阳市环境办通过暗访发现,贵阳市房产管理综合办事大厅有关工作人员服务态度差、工作纪律涣散。为此,大厅分管领导及相关处室的负责人等13名责任人员被问责,受到调离岗位、行政记过及撤销职务等处分。
6、2011年6月,由于贵阳市卫生监督所对公共餐饮具消毒公司监管失职,致使贵阳市公共餐饮具集中消毒企业出现生产场所卫生条件不合格,产品合格率低等问题。该所主要负责人受到行政警告处分。
7、花溪区某街道办事处原副主任杨某,利用职务便利违反相关规定擅自为5名村民违规办理相关手续。致使上述村民在此后利用违规修建的房屋,获取拆迁补偿款人民币130余万元,给国家造成重大资金损失。2011年5月,杨某被开除党籍和公职,并被司法机关判处有期徒刑三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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