尊敬的巴中市委李刚书记:您好!
我们是巴中市巴州区龙泉二社的购房户, 我们来自四川省巴中市通江,南江,平昌,巴州区的老百姓。共(六十多户,三百多人口)在2007年到2009年分别在不同的开发商处购买了住房,并付清了启封。可是在2010年2月9日,我们购买的房子突然被强制爆破拆除,突如其来的强制拆除使我们几百人无处居住,流落街头,群情激愤,并多次奔走于巴中区·,市两级政府毫无结果现在快两年,只有求助李书 记还我们一个公道! 在追求和谐,关注民生的今天,我们恳请领导注意以下事实:
2010年2月9日全体购房户在毫不知情,未接到任何通知的情况下,在原巴中市市长蒲波,组织部部长明亮,商贸园管委会书记张巨强会同和武警,公安,交警出动警务人员1000多人强行把我们从房内赶出,说我们所购的房子是违法建设要执法。便对我们的住房进行爆破和挖掘拆除。 样的执法也严重违法了法律法规!做法不但是对人民的不负责任,更是对法律亵渎!
这龙泉二社的违法建设上下修了几条街,违法建设的建筑物上几百栋,而龙泉二社违法建设的户主就有121户。其中强制爆破拆除3户违法建设的户主(就是我们60多户购房者),还有118户主的违法建设依然耸立在龙泉二社,而其中118户主的购房户上1000户都住进去了,而为什么我们就得面对失去家,流落街头?
李书记您也许要问,“为什么龙泉上面会修这么多的违法建设”?究其原因是2000年的时候修龙泉外国语学校政府当时审批18亩土地修学校,仅社员代表签字就把土地卖了,而实际修龙泉外国语学校占地面积120亩,土地占多了就业问题没有解决,老百姓无法生存,只能找管委会张巨强承喏并签字,龙泉老百姓每人长10米宽12米修房子卖可以维持生计。管委会进行规划和放线,放线人唐远明,规划人苟在明。既然管委会的各位领导都同意修建和规划为什么现在又成了违法建设??既然是违法建设就应该一视同仁把龙泉的违法建设全部拆除,为什么就只拆除我们这几栋??
尊敬的李书记请您慎重考虑我们购房户的实际困难和诉求!9.18巴中特大洪灾,牵动全国人的心,政府也把救灾放在第一位。这毕竟是天灾政府都再尽力帮助老百姓,而我们不是天灾是人为灾祸,违法建筑本应控制在萌芽状态,但由于主管部门肆无弹忌的放任和玩忽职守,才导致我们购买龙泉二社的房屋现在被炸。房子被炸的时候政府为什么不第一时间把钱退还给我们,而要我们跑一年才把本金退回?但原来我们购房子的时候房价和现在的房价相差6~7倍,我们普通老百姓如何购得起现在的房子?我们的要求并不高“只要有地遮风挡雨的地方就行”!由于主管部门肆无弹忌的放任和玩忽职守政府理应赔偿我们的房子。立党为公,执政为民!请李书记公平公正的对待为盼!百姓事情无小事希望能及时的处理我们的问题!如果一拖再拖就请李刚书记给我们上访的手续,以免我们越权!
此致
敬礼
全体购房户代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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