教育部等七部门关于2011年治理
教育乱收费规范教育收费工作的实施意见
教监〔2011〕8号
各省、自治区、直辖市教育厅(教委)、纠风办、监察厅(局)、发展改革委、物价局、财政厅(局)、审计厅(局)、新闻出版局,新疆生产建设兵团教育局、纠风办、监察局、发展改革委、物价局、财务局、审计局、新闻出版局,有关部门(单位)教育司(局),教育部部属各高等学校:
(四)加强中小学教辅材料管理,切实减轻学生过重课业负担和家长经济负担。各级新闻出版行政部门要进一步加强对教辅材料出版、印制、发行等环节的监管,继续开展对盗版教辅材料专项整治工作,坚决打击侵权盗版和非法出版行为,切实提高中小学教辅材料编印质量。各级教育行政部门要进一步加强对教辅材料选用的监督管理,任何单位(部门)任何人不得强迫学校订购教辅材料。严格规范教辅材料价格。修改完善《中小学教辅材料管理办法》。
近期孩子刚进平昌中学上初一,上学大概一周老师就要求学生到龙源书局买语,数,外三科教材精习,单价是28.8元,我去买三本花了85元,家长觉得语数外比较重要是该要点辅导资料。一切为了孩子,值得。又在9月26号,学生又拿一张定书单,是新华书店的,各科练习册,美其名曰上面写的是自愿定教辅的字样,让家长签字,说实话家长能不签吗?价格是165.10元,实收165元。国庆放假才把书发到学生手中。放假时其他科的老师也要求学生买教材精习,试问需要吗?其中的猫腻不言而喻。家长拿钱累,学生学习累,一期结束有些作业还没时间做。请问这样是在给家长和学生减负吗?请有关部门严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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