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楼主: 亲卫队1234

[及时新闻] 煤电你有义务对棚改政策做详尽解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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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11-10-8 17:24 | 显示全部楼层
往上顶一下

发表于 2011-10-8 21:21 | 显示全部楼层
顶顶顶顶

 楼主| 发表于 2011-10-8 23:07 | 显示全部楼层
顶顶自己,就是想让大家多看看!

发表于 2011-10-9 08:03 | 显示全部楼层
我也顶顶

发表于 2011-10-9 08:20 | 显示全部楼层
35000/平米的房价=100万/辆的宝马车=商品房≠保障房   3500/平米的房价=10万/辆的小汽车=商品房≠保障房
这是昨天晚上从央视一个访谈节目里看到的公式,一个小县城因为保障房分配不合理,还说他们又没开宝马车凭什么不能买保障房?结果央视曝光倒霉一大批干部,没资格买保障房的个人退房不说,也因此个人信用记录打了折扣???!!!

发表于 2011-10-9 08:20 | 显示全部楼层
35000/平米的房价=100万/辆的宝马车=商品房≠保障房   3500/平米的房价=10万/辆的小汽车=商品房≠保障房
这是昨天晚上从央视一个访谈节目里看到的公式,一个小县城因为保障房分配不合理,还说他们又没开宝马车凭什么不能买保障房?结果央视曝光倒霉一大批干部,没资格买保障房的个人退房不说,也因此个人信用记录打了折扣???!!!

发表于 2011-10-9 14:41 | 显示全部楼层
顶一下.

发表于 2011-10-9 14:41 | 显示全部楼层
顶一下.

发表于 2011-10-9 15:05 | 显示全部楼层
  这个南江坛孑太小了,你们应该多关注省坛子里的同样话题,那里关注的人也多不更好吗?

发表于 2011-10-9 17:30 | 显示全部楼层
“2011年9月30日14点30分在南江论坛上一份保障性住房到底保障谁?言论,引起南江煤矿棚户区改造领导小组项目办的高度重视,该言论严重诋毁国家棚户区政策,损毁公司形象和全体棚户区居民利益,经调查核实,该言论属南江煤矿劳动服务公司一职工为个人私利,无理取闹所为,现将相关政策和实际情况作如下回复。
        1、政策和批复:南江煤电有限责任公司(南江煤矿)棚户区改造工程是川煤集团《广旺矿区棚户区改造项目》之一,该项目是根据《国家发改委办公室关于开展中央下放煤矿棚户区改造和调查工作的通知》(发改办[2007]905号、发改办投资﹝2009﹞392号精神,在川煤集团编制的《四川省重点煤矿棚户区改造规划方案》基础上,广旺集团委托重庆设计院完成了《可研报告》和《初步设计》,并通过了省发改委对《可研报告》的评审及中国国际工程咨询公司专家组对《初步设计》进行的审查后,2010年6月省发改委受国家发改委委托出具了《关于广旺矿区煤矿棚户区改造工程初步设计的批复》实施的项目。
        根据省发改委批复:总投资中除基础与公共设施国家投入的部分资金外,其余为新建小区住宅建筑主体,其成本由受益居民全额承担。
        棚户区改造项目是继采煤沉陷综合治理项目后党和国家又一重大“惠民工程”与“德政工程”,对改变矿区面貌、改善民生及建设南煤都具有十分重要的意义,项目实施后,全体居民将在道路、燃气、供水、供电、弱电、光彩、污水治理等方面受益。
        南江煤矿棚户区受益主体是由南江县发展和改革局会同南江县杨家河社区与公司共同根据批复的《棚户区居民住宅数量统计工作的通知》和《棚户区改造方式、规模,新建住宅工程确定依据和原则》进行统计上报并报国家发改委备案通过。该项目符合国家政策和程序。
        2、发帖人无理取闹原因:
       南江煤电有限责任公司(南江煤矿)陈家坝小区公共租赁住房暨棚户区改造项目位于南江县南江镇朝阳村陈家坝,该地块原属南江煤矿车队,现经南江县住建局和国土资源局批复为棚户区改造用地。在陈家坝小区拆除中,原广旺矿务局拣银岩煤矿退休职工杜先友,拒绝拆除私自违章搭建临时住房,严重影响保障房建设进度,并无理上访,经南江县工信局、发改局、住建局、保障办、公司、社区、劳司多次协调未果。其情况如下:
        杜某某于1992年私自在南江煤矿车队靠围墙违章搭建约50m2(含公司水泵房),见附图。2011年6月20日公司拆迁公告公示要求全部搬出。一直拒绝搬出,并提出极端无理要求,要求公司无偿提供一套有产权的房屋,因违反国家政策,公司拒绝答复。但公司鉴于人道主义原则承诺:一是负责落实临时住房并承担三年租金;二是公租房建成后优先安排入住公租房;三是解决困难补助9000元人民币;四是免除电视、水电初装费;五是享受政府廉租房补贴,六是入住公租房后除政策补贴外,个人承担部分由公司补贴。从协商至今未果,导致项目无法正常推进,造成严重影响:一是大大推迟棚户区改造进度,造成严重政治影响;二是无理上访影响极坏,给地方政府和企业造成人力资源浪费;三是在网上对公司法人人身辱骂,体现个人品德低劣。鉴于上述行为,有良心的群众和网民,应自发坚决抵制并给予最严厉的谴责。
煤电公司项目办公室
2011年10月3日”

       大家都应该看看这就是相关单位的回复,简直说的有板有眼的,其中把一个老煤矿人的住房恩怨遭遇单方面的牵扯于其中,还拉来了一大帮垫背的,特别是这段“南江煤矿棚户区受益主体是由南江县发展和改革局会同南江县杨家河社区与公司共同根据批复的《棚户区居民住宅数量统计工作的通知》和《棚户区改造方式、规模,新建住宅工程确定依据和原则》进行统计上报并报国家发改委备案通过。该项目符合国家政策和程序。”这个南江发展和改革局是个负责任的机关吗?他们煤电公司把保障房分配给有买过商品房的和家里买得起十几万小汽车的居民,而且还有一些自己“有什么所谓资格买保障房的股民”不打算买而高价出让名额你们知晓吗?你们是不是也该出来调查解释一下哦!!!!!!!!!






发表于 2011-10-9 17:37 | 显示全部楼层
     “南江煤电有限责任公司(南江煤矿)棚户区改造工程是川煤集团《广旺矿区棚户区改造项目》之一,该项目是根据《国家发改委办公室关于开展中央下放煤矿棚户区改造和调查工作的通知》(发改办[2007]905号、发改办投资﹝2009﹞392号精神,在川煤集团编制的《四川省重点煤矿棚户区改造规划方案》基础上,广旺集团委托重庆设计院完成了《可研报告》和《初步设计》,并通过了省发改委对《可研报告》的评审及中国国际工程咨询公司专家组对《初步设计》进行的审查后,2010年6月省发改委受国家发改委委托出具了《关于广旺矿区煤矿棚户区改造工程初步设计的批复》实施的项目。”
        怎么看怎么不对,这个政策在这段话里多次提到广旺矿区而没有一次提到煤电公司,这里明明保障的对象是所有与原广旺矿务局有关的人员吗?怎么到南江这里全变味了!!!!


发表于 2011-10-9 17:51 | 显示全部楼层
    楼上你好,你的指出太精辟了,继续支持你!!!!!

发表于 2011-10-9 18:01 | 显示全部楼层
12345.jpg
  恭喜此贴在省论坛的访问量突破万人,希望大家多多关注,省里论坛应该比县里论坛更有作用吧!!!!

发表于 2011-10-9 20:28 | 显示全部楼层
快顶一下,不能沉了!

发表于 2011-10-9 21:13 | 显示全部楼层
支持楼主正义之剑、为民呐喊!顶!!!!

发表于 2011-10-9 21:15 | 显示全部楼层
继续顶!别让少数人侵战了广大民众的资源!!!

发表于 2011-10-9 23:51 | 显示全部楼层
怕个锤子 发表于 2011-10-8 12:23 static/image/common/back.gif
不管是老职工还是现在的股民。看了大家的回帖么就感觉有这么一首诗始终忘不掉:
煮豆燃豆萁,
豆在釜中泣 ...

这个说的真就是那么回事

发表于 2011-10-10 11:57 | 显示全部楼层
还是往上顶!!!!

发表于 2011-10-10 11:57 | 显示全部楼层
还是往上顶!!!!

发表于 2011-10-10 17:09 | 显示全部楼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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